搶道、超載、超速等危險駕駛行為時刻危害著道路交通安全,酒駕、毒駕,肇事逃逸更是讓人深惡痛絕。在打擊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犯罪上,執法部門始終嚴陣以待,從嚴處罰,保持著高壓態勢。全市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中,堅持依法嚴格、積極妥善地審判好相關案件,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月8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了2017年全市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多起刑事案件,以此警醒廣大市民要安全駕駛、遵章守法,保障道路安全,不做危害他人的違法行為。
醉酒無證駕駛被拘役
2017年6月,張某無證駕駛無號牌兩輪摩托車沿薩爾圖區經六街行駛至北辰崗處,與同方向王某駕駛的桑塔納轎車尾部相刮,王某報警。經鑑定,張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27.2mg/100ml。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無證在道路上醉酒駕駛無牌證的機動車,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超載營運危害大
2017年4月,張某駕駛大型專用校車由肇州縣朝陽溝鎮何金窩棚屯向朝陽溝鎮中心學校行駛,在中心學校門前被肇州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民警例行檢查時發現超載。經檢查,該車核載人數38人,實載人數66人,超員28人,超過核載人數73%。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駕駛校車,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考慮到其有坦白情節並有悔罪表現,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三個月,宣告緩刑六個月。
毒駕肇事遭重罰
2017年7月,陳某駕駛豐田漢蘭達吉普車行駛至龍鳳區杏二路前進村路口時,與於某駕駛的松花江微型麵包車發生碰撞,兩車均側翻到道路下方的溝內,造成車內乘客三人死亡兩人受傷。經公安機關認定,陳某服用甲基苯丙胺後,駕駛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超速行駛,造成交通事故,應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用含有甲基苯丙胺物品後駕駛機動車,致三人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並屬於情節特別惡劣。考慮到其有自首情節,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賠償被害人各項損失共計71萬餘元。
無證肇事逃逸被判刑
劉某在因吸食毒品被吊銷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起亞轎車拉載三人行駛至奔騰轉盤路時,因冰雪路面超速行駛,車輛側滑失控撞到路邊的路燈杆,致使乘車人兩人受重傷,後逃逸。經公安機關認定,劉某負事故全部責任。經鑑定,劉某的尿樣中檢出甲基苯丙胺成份。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無證駕駛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致二人重傷,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且肇事後逃逸。考慮到其有坦白情節且賠償被害人損失,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嚴厲打擊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犯罪
據瞭解,為打擊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犯罪,全市法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具有酒駕、毒駕、無證駕駛、超載駕駛、追逐競駛、明知是交通違法車輛而駕駛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對追逐競駛的危險駕駛犯罪,具有超速駕駛、無證駕駛、肇事逃逸,駕駛交通違法、載客營運車輛,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多次或者組織、聚眾追逐競駛,妨害依法檢查等情節的要依法從重處罰。
對醉酒駕駛的危險駕駛犯罪,具有血液酒精含量200毫克以上,或造成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超載駕駛、無證駕駛、高速快速路等路段上超速駕駛,駕駛交通違法、載客營運車輛,曾因酒駕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妨害依法檢查等情節的要依法從重處罰。
對超載駕駛的危險駕駛犯罪,具有超載駕駛、超速駕駛等情節的,要區分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業務大中小車型、超員超速具體情形依法從重處罰。對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險駕駛犯罪,具有造成交通事故或者環境汙染,毒駕、超載駕駛、高速快速路等路段上超速駕駛,曾因違反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等情節要依法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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