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律師遭刺死所反映出來的社會問題,律師人身安全何以保障?

這幾天被一則:湖南一律師在辦公室遭人刺死的新聞刷了屏。

湖南律師遭刺死所反映出來的社會問題,律師人身安全何以保障?

6月22日下午15點30分左右時間,湖南衡陽一名律師在辦公室內遭歹徒刺死,身中數刀,當場死亡。經查,死者為該律師事務所律師金某(男,56歲,衡陽市雁峰區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鎖定,警方懸賞5萬元緝拿犯罪嫌疑人。

這一則新聞不得不讓人有些毛骨悚然,這幾年來,律師遇害的新聞越來越都,不知不覺中律師什麼時候也成為了高危行業。

原本替人打官司也是各憑本事,拼盡全力。民辯律師和邢辯律師又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律師雖然收了錢,但打不打得贏官司會涉及到很多層面,如果僅僅靠一面之詞的話那就不叫打官司了,那就更不需要有律師辯護了。

很多人都覺得既然我請律師就是一定要打贏官司的,既然花了錢就一定要勝訴,這顯然是不切實際的。即使一個律師再專精於某一領域,仍然會有他打不贏的官司。無論是舉證還是辯護,只有憑藉有力的證據以及訴請才有可能獲勝的把握,你們永遠不知道一個律師為了一個案子疲於奔波,熬夜整理是有多麼辛苦。甚至沒有一個律師是願意自己打輸官司的,一來對自己的名聲不好,二來也是對自己能力的否定,所以打假官司故意輸掉官司的律師,在我國是基本很少見的。

金律師被刺身亡體現出來的社會性問題非常值得人們反思,認識金律師的朋友是這麼描述他的:為人低調謙和,經常以辦公室為家。他的性格很溫和的,很少與人為敵。但既然一個這樣性格的律師都遭到了如此待遇,真的替金律師不值。

每一個律師都要經過努力、洗煉、沉澱這些循序漸進的過程,每一個過程付出的努力與汗水都是別人看不到的。俗話說衝動是魔鬼,有什麼事情不能好好溝通解決,他們之前有什麼深仇大恨,非要把人殺死才能解決?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當事人輸了官司把怒火發洩到了為其辯護的律師身上?

但多殺人者的犯罪動機都很簡單,惱羞成怒、想法消極,一旦鑽進牛角尖裡就再也出不來。同歸於盡、一了百了這種念頭是最要不得的。說到底律師根本就不該作為當事人的墊背攪進這趟渾水當中,自己成為了當事人。

我甚至敢打包票,這種故意傷害事件絕對不會是第一起,也不會是最後一起,律師如何在辯護訴訟的同時保護自己的人生安全將成為未來非常嚴峻的問題。

希望律師界辛勤奮鬥的律師們能夠安然若素,日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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