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祭祀儀式證明:華夏文明優於異族文明

祭祀是人類進步的產物。由於古人缺乏科學知識,生產力水平低,對許多自然現象感到神秘和恐怖,認為宇宙間有許多超自然的神秘力量主宰萬物,它們既會降災也會降福於人間;他們還相信,人死後其靈魂有一種超自然的能力,可以作祟於生者,使其生病或遭災,也可以庇佑於生者,使其免除災禍或萬事順意。他們認為神靈和祖先能夠感知一切,只有對其虔誠,並將人間的美味佳餚獻其享用,神靈和祖先才能施惠於人。因此,產生了祭祀儀式。祭祀的目的主要是弭災、求福、報謝。

古老的祭祀儀式證明:華夏文明優於異族文明

既然把祖先視為神靈來對待,祭祖、孝祖的觀念也就自然而然在心底生根發芽。孝親觀念,也在尊祖、祭祖的宗教情懷中得到強化。《群書治要》在解釋《大雅》之“無念爾祖,聿修厥德”時說:“為孝之道,無敢忘爾先祖,當修治其德矣。”孝是德之本、教之源,本立而道生。哲學家馮友蘭先生說:“行祭禮並不是因為鬼神真正存在,只是祭祀先祖的人出於孝敬祖先的感情,所以禮的意義是詩的,不是宗教的。”祭祖是為了追根溯源,不忘自己生命的由來,並由此產生孝敬之心、仁義之理,這有利於培固人性、培養善念、培育道德,促進社會風氣的醇厚;祭祖也能使人回望先輩的生命歷程,盤點他們的得失,從而有助於識別千變萬化的歧途,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如果你認為祖先有靈是真只會帶來一些損失,而如果你認為祖先有靈是假則會帶來嚴重損失。對此,魯迅看得很清楚,他在《破惡聲論》中寫道:“偽士當去,迷信可存。”他認為,與迷信之人相比,偽士真的可怕,偽士多了,民族是沒有希望的。

古老的民族對祭祀都很重視。從前,有一位國王外出打獵,不小心弄斷了一截手指。國王為此非常難過,因為他覺得這是一件有失尊嚴的不光彩的事情。但有位大臣卻不認為這是一件壞事,反而樂觀地說是好事。國王認為這位大臣幸災樂禍,是在奚落自己,一怒之下,把他投進了大牢。一年之後,當地土著人活捉了再次外出打獵的國王,並準備將他殺死祭神。然而,主持祭祀的巫師在對國王進行全身查驗時,卻發現祭品少了一截手指。如果拿一個不完整的祭品去祭神,是對神的不敬,於是就將國王釋放,而改用隨行的大臣來獻祭。國王逃回本國後,覺得說自己斷指是好事的大臣,確實沒有說錯,便釋放了這個大臣,並向大臣道歉。不料,大臣卻說:“一年的牢獄之災對我來說也是好事,如果我不坐牢,那個將被送上祭壇的人將是我。”這個故事,意在說明“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道理,但也反映了古人對神的虔誠,對祭祀重視到了極度挑剔的地步。

古老的祭祀儀式證明:華夏文明優於異族文明

華夏民族也非常重視祭祀,“國之大事,在祀在戎”,但俢宗廟,敬祀事,主要是為了教民追孝也。《詩曰》:母念爾祖,聿俢厥德。尊老敬祖是動物性向人性轉變的重要標誌。動物和最初原人愛幼棄老,是其自然的本能:個體的求生和族類生命延續的求生。於是,老病的黑猩猩被冷落被拋棄,孤獨無助地死去;原始的印第安人殺死拖累自己和族類的病人老人;瑞典的教堂裡放置著解脫雙老之憂的傳家棒。人們開始尊老敬祖,說明人類由求生本能發展為意志自覺和對善的追求,迎來了文明的曙光。華夏除祭祀祖宗外,也有其他祭祀,如初春舉行郊祭,孟夏舉行雩祭,孟秋舉行嘗祭,孟冬舉行烝祭。古代祭禮中有腥、燖、熟三種祭品,“先王之於死者,以之為無知則不仁,以之為有知則不智。薦可食之熟,所以為仁;不可食之腥、燖,所以為智”。(《夢溪筆談》)用於祭祀的肉食動物叫“犧牲”,指馬、牛、羊、雞、犬、豕等牲畜,後世稱“六畜”。六畜中最常用的是牛羊豕三牲。作為祭品的食物除“犧牲”外,還有糧食五穀,盛在祭器內以供祭祀的穀物,稱“粢盛”。玉帛,即玉器和束帛,也是祭品,放在器皿中。鮮嫩的果品蔬菜在民間祭祀中是常用的祭品,《詩經》中屢屢提及;佛教傳入中國後,“齋祭”中果品更豐。酒也是祭祀神靈的常用祭品,古代祭祀時獻酒三次,即初獻爵、亞獻爵、終獻爵,合稱“三獻”。隆重的祭祀,不可缺少盛大的歌舞,在青海省大通縣孫家寨出土的舞蹈陶盆上,人們可以看到遠古時代先民們如醉如狂、神采飛揚的舞姿。遠古的祭祀禮樂,既是神靈的盛宴,也是族民的盛宴,結束於滿天星斗迷離閃爍、花草樹木竊竊私語下激情男女的性愛之後。祭祀是天恩同沐,犧牲、粢盛、果蔬等,最後由族民分而食之,玉帛可重複使用,性愛是不可或缺的壓軸戲,精神和物質上的極大滿足,使族民無不興高采烈,並對下次祭祀活動充滿期待。雖然,在奴隸社會也有奴隸主屠殺奴隸作為祭品供奉祖先的現象,如商朝的燎祭、土祭、河祭,把活人作為祭品,或投入火中,或投入河中,或埋入土中,但從總體看華夏祭祀是理性和文明的,是孝文化之源,而血腥的祭祀多發生在古代的異族。

平等是不文明的產物,而不平等則是文明的產物。在新石器時代,大約1.2萬年至2萬年前,所有沒有開化的人們都認為,種植技術比起其他活動來更依賴於巫術的力量和行動,而不依靠技巧和人力,每當播種季節來臨,有些氏族就會舉行用活人來獻祭的儀式,也有些氏族經常性地以活人祭祀神靈。這些不幸的用來做獻祭的人,都是通過精挑細選的童男童女,並不是遭到遺棄或者地位低微的人。童男往往會被看作是一位神靈,在獻祭前,他會有非常好的待遇,還是被人膜拜的對象。在古老的美洲的一些地方,人們以為諸神獻身為榮耀。他們認為,戰死者和犧牲的祭祀者,經商途中被害的商人,死後的靈魂可達天堂;在首次分娩過程中死亡的女子會成為聖女;其他方式死亡的人,靈魂則會降到沙漠之底,化為烏有。

古老的祭祀儀式證明:華夏文明優於異族文明

古代中美洲地區有一個特異的習俗,就是盛行以活人祭祀神靈。阿茲特克人的民族主神維洛波切特利,被看做是年輕的戰神和太陽的象徵,傳說她以人血為食,只有每天供奉活人的心臟和血液,她才能永葆神奇的威力,不斷地發光給人們帶來福音。阿茲特克人用活人作祭品的數量是驚人的,一天之內用數千人進貢是很平常的事。為慶祝大神廟竣工,國王召集全國的俘虜來到大神廟頂端,令其排成四行,反綁著依次從祭司面前走過,走進死亡,祭司們總共耗時四天四夜,用大約兩萬顆人的心臟來祭神,才圓滿完成這一曠世的祭奠。血祭的程式是,把活人帶到神廟頂端(因為那裡離太陽最近),由祭司將人平放在石桌上,然後斬首或剝皮,剖開胸膛,取出跳動的心臟,放入罐子裡,點燃後舉過頭頂,獻給神靈,並讓血順著臺階流下,再把屍體拋向石階滾下來。兇殘的西班牙殖民者,在阿茲特克人的一次集體祭祀活動中,藉口以活人為祭品的形式極其殘忍,對參加祭祀的人們大肆砍殺,當即有一些貴族和600多無辜群眾倒在了血泊中。

在人們的印象中,古老的米諾斯民族是一個文化教養良好並且愛好和平的民族,但考古發現,他們卻用少年或成年男子作為供奉女神的祭品,獻祭儀式前,用刀子將活人身上的肉從骨頭上剔下來,供奉女神之後,便將祭品吃掉。根據《荷馬史詩》創作的壁畫《伊菲格涅亞》,描繪的是阿伽門農執意用自己的女兒作祭品獻女神的故事。傳說邁錫尼國王的兒子阿伽門農在率領希臘軍隊出征討伐特洛伊之前,殺死了女神的一隻寵物鹿,憤怒的女神提出,如果他願意將自己的女兒殺死作為祭品,他就能得到原諒。阿伽門農答應了這個條件,置妻子的苦苦哀求於不顧,將女兒殺死後前往特洛伊。

古老的祭祀儀式證明:華夏文明優於異族文明

公元4世紀,地處非洲東北部的阿克蘇姆王國,與羅馬、波斯、中國並稱為世界四大強國,該國依靠象騎軍和水軍組成的強大軍隊,不斷向外擴張,獲取了大量的土地和奴隸。這些奴隸多用於生產和家務勞動上,也有的作為禮品饋贈親友,乃至像牲口一樣被殺死做祭品。瑪雅文明在古典期達到了輝煌的頂峰,但也用活人祭祀。奇琴伊察城內的“聖井”是進行活人祭祀的地方,考古工作者曾在直徑60米的巨大水井裡,挖出過令人難以置信的珍寶、戒指、項鍊和金銀飾物,甚至童女的骨骸,這些都是獻給瑪雅雨神查克的祭品。(《失落的文明》)

祖宗崇拜,是對先人的崇拜,必然帶有人性的色彩;而神靈崇拜,是對魔力的崇拜,必然帶有獸性的色彩。故華夏的祖宗崇拜儀式,神聖、莊嚴、惠美,異族的神靈崇拜儀式,血腥、殘忍、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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