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湖南啓動第二批省級環保督察,將進駐長株潭等7市

环保|湖南启动第二批省级环保督察,将进驻长株潭等7市

环保|湖南启动第二批省级环保督察,将进驻长株潭等7市

在7月24日召開的2018年第二批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動員會上,省環保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省環保廳廳長鄧立佳介紹,第二批省級環保督察對象為長沙、株洲、湘潭、郴州、婁底、永州、張家界7個市7月25日開始進駐督察,進駐時間約20天。

根據省委、省政府的統一安排,2018年我省要實現對14個市州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全覆蓋。6月21日至7月11日,第一批省級環保督察已完成對衡陽、岳陽等7個市州的進駐督察。

在第一批督察的基礎上,本輪督察在組織架構、人員配備上進行了一些調整。如,在第一批設7個駐地督察組基礎上,此次增設綜合協調聯絡組、宣傳報道組;第二批7個駐地督察組副組長從經信、國土、環保、住建、水利、農業、林業等7個廳局的副廳級幹部中選派,進一步構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大格局;省直部門的督察組成員,由第一批7個廳局推薦的14名同志,增加到第二批的11個廳局推薦的31名同志。

據悉,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76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和督察組進駐期間交辦的信訪件辦理情況,以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辦理情況,將是第二批省級環保督察重點聚焦的內容。同時,還將督察汙染防治攻堅戰和“夏季攻勢”開展情況、國家組織開展的標誌性重點戰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以及重點領域、區域、流域汙染治理和突出環境問題治理和整改情況。

進駐督察結束後,督察組將督察報告提交省委、省政府。被督察市州、縣市區應按照督察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落實情況向社會公開。督察結果由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移交省委組織部,作為對被督察市州、縣市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調整任免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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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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