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0日消息,中國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司長劉志全10日在北京對記者表示,堅決反對打著“環保”等旗號,超出法律法規規定,限制養豬業發展。
生態環境部日前發佈通知指出,對復工復產重點項目、生豬規模化養殖等項目,主動做好環評審批服務。
劉志全指出,生豬養殖、豬肉供應事關百姓餐桌,生態環境部採取多項措施,促進生豬恢復生產。會同農業農村部督促各地規範禁養區劃定和管理,堅決反對打著“環保”等旗號,超出法律法規規定限制養豬業發展。目前該項工作已經完成,全國共調減禁養區1.4萬個。
按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去年底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超過96%的生豬養殖項目在線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無需辦理環評審批。對年出欄量5000頭及以上的生豬養殖項目,開展環評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環評審批部門在收到建設單位提交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和簽署的告知承諾書等要件後,可不經評估、審查直接做出審批決定。
劉志全表示,這些舉措極大地提高了審批效率,加快推進項目開工。據初步統計,全國實行告知承諾的已批和在批生豬養殖項目473個,涉及生豬產能約4100萬頭。
同時,對新建規模化生豬養殖項目實行環評清單式管理,主動提前介入,做好審批服務。劉志全說,目前來看,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效果明顯,如江西、甘肅的一些生豬養殖項目,在提交承諾書和環境影響報告書後1至2個工作日內獲得環評批覆,大大縮減辦理時間,發揮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生態環境部表示,下一步將繼續督促各地嚴格按照調整後的禁養區劃定方案,依法規範管理。全力推進生豬養殖項目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開闢綠色通道,加快審批。同時,加強監管,確保汙染防治措施落實到位。針對各地環評審批進展建立督促機制,助力生豬產能恢復和保供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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