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三舊」改造將迎來加速度 填補城市改造制度空白

惠州的“三舊”改造將迎來加速度。昨日,東時記者從市國土局獲悉,《惠州市“三舊”改造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在市政府網站上公示,徵求社會意見。根據《辦法》,惠州“三舊”改造將堅持兩個導向,即“三舊”改造項目須以改造單元為改造對象,政府在改造中的主導方式為成片連片改造,通過以“一帶多”的改造形式,提升“三舊”改造地塊的價值和政府服務交通,實現各方共。

背景:填補惠州城市更新改造制度空白

我市“三舊”改造工作從《關於推進“三舊”改造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實施意見》(惠府〔2010〕98號)印發後推進,但因長期缺乏各種指導性實施辦法,進展緩慢,“三舊”改造更多地集中在容易改造的舊廠房上。

《辦法》正是在此背景下進行編制,“它出臺後將填補我市城市更新改造的制度空白。”市國土局相關科室負責人稱,《辦法》實施的目標是確保“三舊”改造中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優先建設、同步使用,實現協調、可持續的有機改造,提升城市機能。

他介紹,在“三舊”改造中,惠州將釐清政府與市場的權利邊界,主動轉變政府引導就是由政府行政徵收的片面認識,綜合運用空間資源規劃權、配套政策制定權、市場準入把控權、改造實施監督權、改造收益調配權等,為各類主體參與改造創造條件、做好服務,全面提升“三舊”改造工作效率和效益,切實加快改造進度。

類型:明確舊廠房舊村莊舊城鎮三個改造類型

上述負責人介紹,《辦法》明確市政府成立由市長任組長的市“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市、縣(區)“三舊”改造行政主管部門需組織編制本轄區內5年期的“三舊”改造專項規劃,以及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從而明確改造區域、目標、功能定位、劃定成片連片改造區域等,使“三舊”改造有章可循。

“《辦法》實現了我市‘三舊’改造從無到有,從無章可循到建章立制改造。”上述負責人稱,“三舊”改造工作以後將“有考核、有經費、有隊伍、有督查”。

在改造對象上,《辦法》明確三種改造類型,即舊廠房、舊村莊、舊城鎮,並明確其相應定義和操作指引,例如舊廠房改造、舊城鎮改造均可分為土地權益人自行改造以及政府主體實施改造。

舊村莊改造可採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行改造、與市場主體合作改造或由政府主體實施改造等方式。

鼓勵:“三舊”改造項目審批手續全部納入“綠色通道”

《辦法》明確,“三舊”改造方式包括綜合整治、功能改變、局部加建、拆除重建、生態修復和歷史文化保護六種。改造單元內包含多種改造方式的,應當按不同方式開展改造。

與此同時,《辦法》還專門設立了一個“鼓勵措施”的章節。其中明確,“三舊”改造項目涉及的立項、規劃、用地、建設等審批手續全部納入“綠色通道”,優化審批流程,簡化報批材料,推行網上辦理。因規劃需求,對額外提供公共空間或公共設施的改造項目,可給予容積率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由市規劃部門另行制定。

監督:建立全程監管機制

《辦法》提出,要堅持建立並嚴格執行“批前早介入、批中嚴把關、批後重監督”的全程監管機制,加強建設用地批後管理。

《辦法》還提出要建立健全“三舊”改造項目退出機制,對未按照改造方案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確定的開竣工時間、土地用途、開發強度等實施改造的,取消“三舊”改造相關優惠政策,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5號)等規定實施處罰;對拆除重建或者新建部分構成閒置土地的,按照《閒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 53號)處理;對以“三舊”改造為名騙取完善歷史用地手續的,一經查實,嚴肅依法處理。

焦點

必須以改造單元為改造對象

《辦法》明確提出“三舊”改造項目須以改造單元為改造對象。這種新提法應該如何理解?

“以改造單元為改造對象是實現成片連片改造的基礎。”市國土局相關科室負責人稱,根據“三舊”改造專項規劃,綜合考慮用地範圍、規劃功能單元、道路、河流及產權邊界等因素,合理劃定改造單元,“簡單地說,一個改造單元打包一種或多種改造類型,如既有舊廠房,又有公園等公共配套,企業想接‘三舊’改造項目,必須整個單元都接過去。”

該負責人稱,容易改造的是肉,企業都很願意去改,而不容易改的是骨頭,大家都不願意碰,政府統籌佈局,通過開展改造成本測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評估等經濟分析方式,劃分成片連片改造單元,既能讓改造主體有利可得,又能平衡各方利益,有助於“三舊”改造工作的加速推進。

對於城市來說,許多舊工廠與舊村舊城並行,如果大家都爭著只改舊廠,就意味著其餘的邊角部分改造更加困難,而成片連片改造則將不留死角,全面提升區域的人居環境。

《辦法》提出,改造單元須由單一主體實施改造。如果改造單元存在多個權利主體怎麼辦?

上述負責人稱,對此,《辦法》也有明確,改造單元內存在多個權利主體的,應當以房地產作價入股、簽訂搬遷補償協議、聯營、收購歸宗等方式,將房地產的相關權益轉移到單一主體後,由該主體申請實施改造;相鄰或相近地塊的各土地權益人合作改造的,應當成立項目公司,改造主體為該項目公司,或者約定其中一方作為改造主體。

根據《辦法》,成片連片改造單元中,納入標圖建庫的地塊面積佔改造單元面積的比例達到40%及以上的,由市場主體實施改造,而不足40%的,由政府主體實施改造。市場主體實施改造的單元,以公開招標方式選取市場主體,擬參與企業須取得70%及以上土地權益人同意。

以舊村莊為主的改造(舊村莊標圖建庫的地塊面積佔該單元納入標圖建庫總面積的50%及以上),通過農村集體資產交易平臺公開選取市場主體;其他類型為主的改造,通過市、縣(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選取市場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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