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的長沙大火,是誰放的?

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七日,蔣介石在長沙召集軍事會議,檢討了放棄武漢時沒有做到將城市徹底破壞的原因和後果,同時強調一旦日軍兵臨長沙要不惜一切將全城焚燬。

軍事會議結束後,張治中召集秘密會議,商討了長沙如何焚城事宜。

十一日晚,日軍佔領岳陽的消息傳來,長沙城內一片恐慌。十二日上午九時,張治中接到委員長侍從室副主任林蔚的電話,說“我們對長沙要用焦土政策”,緊跟著蔣介石的電報就到了:

限一小時到。長沙張主席。密。長沙如失陷,務將全城焚燬,望事前妥密準備,勿誤!中正文侍參。

張治中立即決定:焚城事宜由長沙警備司令酆悌負責,省保安處長徐權協助。

中午,陳誠來到省府會晤張治中,兩人在焚城一事上統一了意見。

這一天,長沙城內的緊張令張治中陷於忙亂中:傷兵須於十四日轉運完畢的問題、召集新兵以緊急補充部隊問題、徵集民夫轉移政府機構設施的問題、安撫長沙城內的外國人的問題,等等。

1938年的長沙大火,是誰放的?

下午四時,警備司令酆悌拿出制訂好的焚城方案,張治中囑咐:待中國軍隊自汨羅江撤退後再下達焚城命令,屆時先放空襲警報再放緊急警報,以利還沒撤離的市民緊急躲避。

但是,到了晚上,張治中發現,不但逃難的人流充斥於出城大道,而且警察局裡竟然也沒人了,街上所有的崗位都沒了警察的蹤影。張治中立刻給警察局局長文重孚打電話,限他兩個小時內恢復所有的崗位職守。

可是,凌晨時分,當張治中想叫上文局長一起去城內巡查時,發現警察局的電話斷了,副官告訴他,警察局的大門已經用竹板釘起來了。

十三日凌晨兩點,張治中剛躺下,副官就來報告說,城內很多地方起火了,然後各處電話都斷了——“四點酆悌報告:‘各處起火,電話已斷,文局長找不著。究竟放火者何人?看這樣子,似為一大規模有組織的行動,外面人都傳說火是由警察局開始燒的。’”

1938年的長沙大火,是誰放的?

張治中的緊急處置是:手令酆悌、徐權嚴拿放火者,准予就地處決;派員調查外僑有無損害;派出保安團上街維持秩序;對傷兵難民加以救濟;維持秩序,恢復交通;設法恢復電訊交通;電呈委員長蔣介石及參謀總長何應欽。

既然不是偶然失火,那麼,長沙大火是誰放的?

從大火中逃出來的目擊者說:“確有佩戴放火臂章的武裝自衛隊,後邊有槍兵督率,挨家沿戶點燃起來的。”

1938年的長沙大火,是誰放的?

後來證實,放火的是負責焚城的警備二團。當夜該團分為二十四個隊,散佈於長沙市各區,帶著火油汽油若干箱,先從省政府和警察局點燃,然後各處同時動作。這顯然是有計劃、有步驟的大規模縱火。事後,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和軍事委員會政治部聯合發表了長沙大火調查說明,從官方認定起火原因是“出於民族義憤”:

曾從事破壞準備之人員及人民(自衛團員丁森等)鑑於敵機之連日轟炸及最近平江、嶽州、通城、通山等縣被炸之慘,激於民族義憤,以為敵寇將至,乃即自焚其屋,遂致將準備工作變為行動,於是一處起火,到處發動,以致一發不可收拾。

對於造成如此重大傷亡的事件,這一結論顯得簡陋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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