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可以仿製藥品,它爲此付出了什麼代價?

對於印度生產的抗癌藥品便宜的事情,我個人還是聽說了一點

同學的母親得了肺癌,由於年齡比較大“放化療”又比較痛苦,加之同學的姐夫也是醫院的大夫……
印度可以仿製藥品,它為此付出了什麼代價?

經過家裡人商量不打算讓老人家遭罪了,所以採用“靶向治療”的方式延續生命,在選購靶向藥(易瑞沙)的時候出現了兩種:一種是英國“阿斯利康公司”的價格是一瓶(30粒)每個月17000元(半年以後“贈藥”),這是國家批准允許市場銷售的;另外一種就是印度的仿製品(甚至,還有孟加拉產品),價格2300元。價格之間相差太大!

但是,最後同學仍然使用了英國生產的……

也是對於“印度仿製藥”心存疑慮,並且確實有專科大夫認為,印度藥品由於原料和生產環節的問題裡含有一些雜質,原則上不建議使用!

也就是說在家庭收入允許的條件下還是英國貨較為保險。

那麼,這裡就出現了一個很多人都有的疑問 為什麼印度可以大規模仿製藥品(不一定都是抗癌藥),還不受“專利”的限制?難道印度政府和這些藥品生產企業就不怕“知識產權的大棒”嗎?

印度政府和藥品生產企業還真不怕這個!原因就是這些仿製藥的所謂“專利”是拿印度人的命換來的!

前一段時間有英國《獨立報》披露,印度有一個產業“方心未艾”,這個產業就是“藥品臨床實驗業”。任何一種藥物從實驗室出來之後都有經過:三期、四期…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進入到大量製造環節,也就是通常說的“處方、非處方”藥品,由於是人命關天的事情,藥物必須經過多次的小範圍臨床驗證…治療效果好、副作用小的藥品才能進入到生產環節(也就是我們說的“藥品準字號”)如果發現臨床藥物效果不佳或者副作用太大了,最後只能廢棄。

但,這裡有一個臨床實驗的環節,比如:易瑞沙,從實驗室出來之後同樣需要經過這項實驗……小白鼠好說,但是具體到了人,就需要找得了肺癌患者,並且其他治療手段不佳……爭取他們的同意、簽定臨床實驗的合同……一系列非常麻煩和複雜的程序(對於藥品企業主要是責任問題),在西方這種藥品臨床實驗更是複雜的很,並且付給實驗者的錢非常高!所以,一些世界級的藥品公司來到了印度,通過各種合法、不合法的程序在2005–2010年先後在15萬印度人(都是“低種姓”)身上進行了1600多種藥品的臨床實驗……這其中有1730多人因為藥物的副作用而死亡(安撫金才5000美元)!

甚至2006年到2011年間約有4100名嬰兒接受藥物臨床,其中約2000名未滿週歲,有近50名嬰兒死亡。

由於,印度人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也是印度政府看中了藥物產業是將來非常賺錢的產業,加之其國內醫療和藥物研究工作者的極度缺乏……也就與世界藥品跨國公司達成了某種協議,允許這些藥品公司利用印度人做“小白鼠”實驗 ,獲得較為滿意的臨床報告之後,印度也會“分一杯羹”,也就是可以不受專利限制的生產這些藥品!

這也是印度的一個吹噓的亮點!“亮點”不是沒有代價的!是與跨國藥品公司可以說是“沆瀣一氣”得來的!大量的用本國社會底層窮苦百姓的屍體堆積成了這個所謂的“亮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