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深化醫改 從重點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轉向全行業監管

2018-08-03 18:17 | 新華社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新時期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作出部署。

《意見》指出,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改的決策部署,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從重點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轉向全行業監管,從注重事前審批轉向注重事中事後全流程監管,從單項監管轉向綜合協同監管,從主要運用行政手段轉向統籌運用行政、法律、經濟和信息等多種手段,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為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全方位全週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提出,建立嚴格規範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是全面建立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推進醫療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要堅持“政府主導,綜合協調;依法監管,屬地化全行業管理;社會共治,公開公正;改革創新,提升效能”的原則。

《意見》強調,要著力加強三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要加強黨的領導、強化政府主導責任、落實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主體責任、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加強社會監督,推動形成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治理格局。

二是加強全過程監管。要優化醫療衛生服務要素准入,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嚴格落實質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嚴格執行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要求;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提升服務水平;加強從業人員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行業秩序監管,建立健全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健康產業監管,建立健全包容審慎有效的監管機制。

三是創新監管機制。要完善規範化行政執法機制,確保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對重點機構加大抽查力度;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加強信用記錄應用;健全信息公開機制,定期公開相關信息;建立風險預警和評估機制,運用信息技術提高發現問題和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能力;形成網格化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線上線下一體化的監管方式;建立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機制,統籌運用監管結果。

《意見》強調,加強綜合監管制度建設的保障落實。要落實部門責任,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建立權威有效的督察機制。要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強隊伍和能力建設,加強宣傳引導,動員社會各方共同推進綜合監管制度建設。

(原題為《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編輯程陽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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