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五年審結生產安全及相關職務犯罪案 443 件

3 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全省法院安全生產領域刑事案件審判工作情況,併發布 5 起典型案例。據悉,2013 年至 2018 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審結生效危害生產安全犯罪案件及相關聯的職務犯罪案件 443 件,判處 725 人。

據瞭解,我省安全生產領域犯罪案件呈現案件類型集中、涵蓋多個領域、危害後果嚴重等特點。特別是煤礦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嚴重。如鶴崗向陽區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案死亡 19 人,經濟損失 2861.9 萬元;七臺河景有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案死亡 21 人、失蹤 1 人,經濟損失 2689.7 萬元。其中,重大責任事故、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犯罪案件佔全部危害生產安全犯罪案件的 96%,濫用職權、翫忽職守犯罪案件佔全部相關聯職務犯罪案件的 85.71%。

全省五年審結生產安全及相關職務犯罪案 443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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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鶴崗市向陽區煤礦 "12.16" 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

被告人鄒某、楊某某、宋某、楊某、劉某分別系鶴崗市向陽區煤礦實際投資人、礦長、通風礦長、生產礦長、技術礦長。被告人陳某、高某分別系鶴崗市十金源礦業集團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向陽區煤礦的生產、安全工作及技術工作。

向陽區煤礦隸屬於鶴崗市十金源礦業集團。該礦在防滅火管理不到位,安全、技術管理混亂,應急管理不力和職工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的情況下,違法違規組織生產。2015 年 12 月 16 日,向陽區煤礦在發現井下有一氧化碳氣體滲出的情況下,仍然冒險組織人員入井作業。當日 14 時 24 分,向陽區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 19 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 2800 餘萬元。事故調查組認定,此起事故性質為責任事故,直接原因系礦井內瓦斯積聚達到爆炸濃度,採區內煤炭自燃,引起瓦斯爆炸;間接原因系煤礦違法違規組織生產,安全監管部門日常監管不力。鄒某、楊某某、宋某、陳某、高某、楊某、劉某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事故發生後,七名被告人積極參加救援並投案自首。

裁判結果:

鶴崗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鄒某、楊某某、宋某、陳某、高某、楊某、劉某作為向陽區煤礦的實際投資人、管理人員,在生產作業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對七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三至四年。宣判後,七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所涉及的監管部門相關人員涉嫌翫忽職守犯罪案件正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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