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國家出台限制與規範養狗、養貓的法律,你覺得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會自覺的遵守嗎?爲什麼?

風鈴96736


很難的,因為愛貓愛狗的人士太多了,家裡頭養著這兩種寵物的數量驚人,如果國家出臺規範養貓養狗的法律法規,就要有一支龐大的執法隊伍去執行,否則光有這方面的法律法規,由於缺乏執法的力量,很難做到違法必究,這樣很多養狗養貓之人,就會存在僥倖心理。一部分養貓養狗的人因違規受到處罰,而另一部分人違規卻得不到處罰,就會產生執法不公,很難讓人心服口服,從而增加執法的難度。

相信有一部分養貓養狗的人士,會自覺遵守養貓養狗的法律法規,但有一部分人需要在有人監督下才能遵守,還有一些人更是放任不管,所以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所以制定這方面的法律,要針對熱點難點的問題,選擇重點突出的地方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法律法規,這樣有限的執法資源,才能好鋼用到刀刃上,解決好百姓最關切的養貓養狗問題,特別是大型犬造成人身傷害的問題。


求圓4


如果不是非常強制性的執行,就算出來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沒有什麼太大的用!因為有很多人骨子裡就不認為她們遛狗不牽繩,不收拾狗粑粑是一件沒有素質的事情!該遵守的人沒有法律法規她一樣很文明養寵物,不遵守的人你拿把刀架在她脖子上她都不知道錯!


底子沒打好,後天不教育,啥都白扯!我自己養狗,出門遛狗的時候會碰見其他遛狗的,看見我拿夾便器收拾狗粑粑的時候,她竟然會嘲笑我,覺得我多此一舉😂😂,我也是無力吐槽!她的孩子將來養狗可能也會和她一樣!就是那個“根”在那呢,什麼辦法沒有,就算國家出臺嚴格的法律法規了,怎麼去執行?怎麼去落實都是時間問題!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就不錯了,我自己能做到文明養狗,但不能要求別人去做,只能是希望大家都可以做到吧!

我是沒有翅膀的貓咪,歡迎大家評論與指教


沒有翅膀的貓咪


愛狗人士就是愛心人士。

狗是人類的好朋友,這個道理是人都懂。

人類應該愛護自己的朋友,珍惜和狗狗在一起相處的時間,這是愛狗人士的獨有是享受與義務。

都已經這樣說了,然而,有的人偏偏討厭狗,討厭這個充滿靈性的生物。這就是所謂狗黑。

是的,在我看來,狗黑在生活中肯定是不如意,天天搬磚還捱罵的那種,沒處發洩憤怒了才來網上找愛心人士罵人誹謗,這種人就是沒有愛心的象徵,邪惡的象徵。

廢棄了人類純真沒好的本質,只是想著吃狗肉,他們看見流浪狗只是想著殺掉。這就是狗黑!

物各有主,地球不僅僅是人類的。愛狗人士的愛心你們能感受到麼?你們不能!因為你們沒有心!

愛狗人士和狗狗相處的美好時光,你們注意過麼?你們沒有!你們連磚都搬不完哪有時間注意他們?

愛狗人士為死去的狗狗守孝的心情你們能理解麼?你們不能!你們始終都覺得狗權低於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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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養狗 規範合理 一定會遵守 我認為 最主要的矛盾就是遛狗的地方 沒有遛狗的地方 很難遵守的 還有 老人遛狗不會講究那麼多的 老人遛狗一般都是栓繩的 但是很難收拾糞便 正常 家長幫孩子脫褲子大小便 紙都都到旁邊不管 不管養狗還有不養狗的人 都有不文明分人 這都正常 還有就是 不養狗的人 看到一些人養狗人不文明 他們就會認為所有養狗人都是這 以偏概全 所以很多養狗的人覺得 自己好不好都要捱罵 沒必要那麼好了 還有一點就是 在小區內 還要時時刻刻拴著狗 不科學的 可以在沒人地方(看到有人來了就拴上) 或者 人少的地方放開狗 因為遛狗不僅僅是為了排便 還有消耗體力 如果狗狗們不消耗體力 晚上會擾民 所以 一切規定必須合理 必須科學 必須為被管理者想想


leander66666


如果國家出臺了限制和規範養狗的法律法規或地方政府出臺了管理辦法,首先就會有一大批養狗的人禁不住限制而放棄養狗。剩下的真正的愛狗人士中,也會有絕大多數養狗的人,自覺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或地方的管理辦法,文明養狗。剩下的所謂的極少數“愛狗人士”會依然我行我素,不受約束。既如此,就按法規辦理就是了。為解決管理人員不足,不能時時監督處理違規者的問題,可以發動廣大群眾監督舉報。凡豢養的寵物狗由管理部門統一制定發放狗牌,且具有唯一性。遛狗時必須佩戴狗牌,如有違規現象發生,如不依法佩戴狗牌、不繫牽引繩、不清理便溺等等,任何人均可舉報,為管理者提供處理依據。如此,養狗的人時時處於監督之中,真正的愛狗人士為避免愛狗被處理,也就真正按照法規去規範養狗了。


zjw墨泉


都自覺也就不要出臺法律法規了,因為很多人不自覺所以要用法律法規來約束,我也很喜歡狗和貓,過去也養過貓,因為太忙所以我遲遲不養,因為沒時間陪狗狗,到時又捨得送人,所以還是不養,現在很多養狗的遛狗不牽著,大狗不帶狗套,到處大小便也不清理,有的養在公共區域,影響鄰居休息和安全,今天早上我看到一位女士牽著狗,狗尿在人家的輪胎上也不制止,太沒道德了,馬路,小區到處都是流浪狗很大安全,就是家養的有多少人辦證,按規定注射疫苗的,所以到了必須規範和約束的時侯了,辦了證,遛狗時一定要給狗狗帶上狗牌,文明,規範養狗。


田緒欣


先說貓。貓,相對對人干擾很少。除去偶爾偷食。及糞便汙染外,對人基本不會構成威脅。因此養貓還不太令人討厭。

再說狗,民間常說狗臉,指的就是狗的突然情緒變化。會對人發起攻擊。所有的狗都具有攻擊人的本性。就是導肓犬,在特殊疫病發作時也同樣會攻擊人。由於狗有攻擊人的本性和歷史。使人對狗有著不同的恐懼感。任何人,在徒手情下如果遭到大型犬攻擊,不受傷是很難辦到的。怕狗,是所有人內心或潛意識中存在的。無論你多愛狗,如果遇到狗的攻擊,或狗表示要攻擊,也一樣會恐懼。狗,是人類的朋友,廣義上沒錯。但個體狗只是其主人的朋友。是其它人的危險來源。把狗認為是天使,實在是一種錯覺。

養狗:還是須要相關法律加:以控制。減少對別人的威脅,減少對別人生活的不利影響。


宇外遊A


這不光是自覺的問題,中國人的整體素質不論承不承認,都還差很多,重要的是嚴格立法,嚴格執法,才能嚴格守法。加大養狗的成本,都辦證,打疫苗,大部分就不養了,愛心是虛偽的,裝愛心的成本低透了。養條逼狗,就把自己打扮成愛心人士了,比信佛的成本還低,何樂而不為。還可以居高臨下去裝逼,站在道德的高地上隨意像善良得百姓和基層執法人員開炮,可以隨意洩露人家的隱私,非法組織邪教徒瘋狂攻擊普通百姓,甚至到人家的家裡去攻擊。把狗權凌駕於法律,個人隱私,人權之上。把個人喜好建立在鄰居,路人,小孩的噪音,騷擾,環境衛生的破壞,甚至傷害之上。這幫孽畜抱團取暖,披著偽善愛心的外衣橫行小區,是新形勢的車匪路霸,地痞流氓。這幫逼養的無視法規,無視對別人的騷擾,傷害。有了矛盾衝突,這幫逼養地哪個是講理的主。可恨的是狗嗎????是狗嗎?????真正可恨,可惡,可殺的就是這幫不文明養狗的孽畜。


無影無蹤6666


不會自覺遵守,但會被迫遵守,也就是制定法律要嚴,執法更嚴,才能湊效,如有地方狗外出不牽,僅罰20元,與上世紀八十年代任意唾一次痰也20元相當,根據我國養狗人的素質看,沒有人當法律看,不會有人遵守,如狗外出不戴口睪罰1000元,不帶清理工具罰500元,不牽1000元,如散養、流浪狗一律捕捉,找到主人則按上述罰款2500元再按狗價罰款(如狗價8000元,則再罰8000元),如果還不起作用,可按妨害公共安全罪.負刑事責任!


波茨開羅


不會。究其原因如下:

他們認為遛狗拴繩有辱狗尊。

帶惡犬進公眾場所理所當然,因為狗不惹不咬人。

給狗做絕育太費事,要讓國家做。

他們嚷著愛狗卻不肯收留流浪狗。

……

總之,無行動就無話語權。希望他們不再喊口號。而是讓流浪貓狗有所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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