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法》與《物權法》的十大異同

《擔保法》與《物權法》的十大異同

我國在《物權法》中將擔保物權單獨列為一編,並做出了許多新的規定。按照《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擔保法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也就是說,在存在立法不一致的情況下,《物權法》優先適用於《擔保法》,從而在原則上解決了法律適用上的難題。筆者通過對兩部法律進行比較,並對這些不一致之處進行了相應歸納,以期能在實踐中為讀者提供些許參考,遺漏與不足之處,歡迎批評指正。

物權法第178條

擔保法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

《擔保法》與《物權法》的十大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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