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應症
因各種原因所致的循環驟停(包括心搏驟停,心室纖顫及心搏極弱)
2、禁忌症
⑴胸壁開放性損傷。
⑵肋骨骨折。
⑶胸廓畸形或心臟壓塞。
⑷凡已明確心、肺、腦等重要器官功能衰竭無法逆轉者,可不必進行心肺復甦,如晚期癌症等。

3、操作方法
心肺復甦是一個連貫、系統的急救技術,各個環節應緊密結合不間斷的進行。現場心肺復甦的步驟如下:
⑴證實:迅速用各種方法刺激病人,確定是否意識喪失,心跳、呼吸停止,主要採取:“一看”看形態、面色、瞳孔。“二摸”摸股動脈、頸動脈搏動,“三聽”聽心音。證實病人心跳停止後應立即進行搶救。
⑵體位:一般要去枕平臥,將病人安置在平硬的地面上或在病人的背後墊一塊硬板,儘量減少搬動病人。
⑶暢通呼吸道:其操作仰額舉頜法,一手至於前額使頭部後仰,另一手的食指與中指置於下頜骨近下頜或下頜角處,抬起下頜,有假牙脫者應取出。
⑷人工呼吸:一般可採用口對口呼吸、口對鼻呼吸、口對口鼻呼吸(嬰幼兒),具體方法如下:
①在保持呼吸道通暢的位置下進行。
②用按於前額之手的拇指和示指,捏住病人的鼻翼下端。
③術者深吸一口氣後,張開口貼緊病人的嘴,把病人的口部完全包住。
④深而快的向病人口內用力吹氣,直至病人胸廓向上抬起為止。
⑤一次呼氣完畢後,立即與病人口部脫離,輕輕抬起頭部,面向病人胸部,吸入新鮮空氣,以便做下一次人工呼吸,同時使病人的口張開,捏鼻的手也應該放鬆,以便病人從鼻孔通氣,觀察病人胸廓向下恢復,並有氣流向病人口內排出。
⑥吹氣頻率:12-20次/min,但應與心臟按壓成比例,單人操作,心臟按壓15次,吹氣2次,吹氣時應停止胸外按壓.
⑦吹氣量:一般正常人的潮氣量500-600ml,目前公認以800-1200ml/次為宜,絕對不能超過1200ml.次,以免引起肺泡破裂。
5胸外心臟按壓:在人工呼吸的同時,進行人工心臟按壓。
⑴按壓部位:胸骨中、下1/3交界處的正中線上或劍突上2.5-5cm處。
⑵按壓方法:①搶救者一手的掌根緊放在按壓部位,另一手掌放在此手背上,兩手平行重疊且手指交叉互握抬起,使手臂脫離胸壁。②搶救者雙臂應繃直,雙肩中點垂直於按壓部位,利用上半身體重和肩,臂部肌肉力量垂直向下按壓,使胸骨下陷,4-5cm(5-13歲3cm,嬰幼兒2cm)。③按壓應平穩、有規律的進行,不能間斷,按壓至最低點處,應有一明顯的停頓,不能衝擊式的猛壓或跳躍式按壓,放鬆時定位的手掌根部不要離開胸骨定位點,但應儘量放鬆,務必使胸骨不受任何壓力。④按壓頻率:傳統慣用80-100次/分,小兒90-100次/分,按壓與放鬆時間比例以0.6:0.4為恰當,當呼吸的比例同上述。
⑶按壓有效指標:①按壓時能捫及大動脈搏動,收縮壓>8.0kPa。②病人面色、口唇、指甲及皮膚等色澤再度轉紅。③擴大的瞳孔再度縮小。④出現自主呼吸。⑤神志逐漸恢復,可有眼球活動,睫毛反射與與對光反射出現,甚至手腳抽動,肌張力增加。
⑷在胸外按壓的同時要進行人工呼吸,更不要為了觀察脈搏和心率而頻率中斷心肺復甦,按壓停歇時間一般不要超過十秒,以免干擾復甦成功。

四、八歲以下兒童胸外心臟按壓應注意的事項
1、嬰兒頸動脈不易觸及,可檢查肱動脈。
2、嬰兒按壓部位:兩乳頭連線與胸骨正中線交點下一橫指處(兒童應在胸骨中部)。
3、按壓方法:用食指和中指兩個手指頭按壓,或採用環抱法及雙拇指重疊下壓。
4、下壓深度:嬰兒2cm左右,兒童3cm左右。
5、頻率:嬰兒>100次/分,兒童80-100次/分.
6、按壓與人工呼吸之比為30:2。
五、胸外心臟按壓常見的錯誤有哪些?
1、按壓處掌根部貼近胸骨外,手指也壓在胸壁上,易引起肋骨骨折。
2、定位不當:若按壓部位偏下,易使劍突受傷折斷而致肝破裂。
3、按壓用力不垂直,尤其是搖擺式按壓不僅無效,更易出現肋軟骨折等嚴重併發症。
4、按壓時,搶救者肘部彎曲,用力不當,致使按壓深度不夠。
5、放鬆時,如手掌根部離開胸壁,定位點位能充分鬆弛,胸部仍承受足夠壓力,致使血液難以回到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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