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滅亡後,溥儀私藏多少財產?

小小嬴政


清朝滅亡後,末代皇帝溥儀的財產仍然是富可敵國。溥儀從故宮帶走的上萬件文物,他最後再帶回故宮的只剩下可憐的486件了。

辛亥革命後,民國臨時政府與清朝政府談判的《清室優待條件》,確實如袁世凱所說:待遇優厚前朝未有。

第一項《關於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之條件》。

共8款:

(1)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尊號仍存不廢,中華民國以待各外國君主之禮相待;

(2)清帝歲用400萬兩由民國政府撥發;

(3)清帝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侍衛人等照常留用;

(4)清帝宗廟陵寢永遠奉祀,民國政府酌設立衛兵保護;

(5)光緒陵寢如制妥修,民國政府支付實用經費;

(6)宮內各執事人員可照常留用,惟不得再招閹人;

(7)清帝私產由民國政府特別保護;

(8)原禁衛軍歸民國陸軍部編制,額數、俸餉仍如其舊。

1912年-1924年 紫禁城

1912年溥儀只有6歲,宮裡的事情由裕隆太后等人負責。

這時,紫禁城和頤和園的所有文物,名義上都歸溥儀所有。袁世凱當總統時,每年還能給溥儀400萬兩白銀(後來改成大洋),到了後來民國政府就開始拖欠,到1924年已經拖欠數百萬大洋。

張勳復辟失敗之後,溥儀感覺在紫禁城待不長了,就想辦法轉移財物。

從1922年開始,溥儀以賞賜的名義,將皇宮內的名人字畫、古代書籍、金銀珠寶通過其弟弟溥傑等人帶出皇宮。轉移的字畫書籍文物總數大約有1285件。

1924年,馮玉祥修訂《清室優待條件》,將溥儀趕出紫禁城:

今因大清皇帝欲貫徹五族共和之精神,不願違反民國之各種制度仍存於1924年10月,特將清室優待條件修正如左:

第一條 大清宣統帝從1924年10月起永遠廢除皇帝尊號,與中華民國國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切之權利;

第二條 自本條件修正後,民國政府每年補助清室家用五十萬元,並特支出二百萬元開辦北京貧民工廠,儘先收容旗籍貧民;

第三條 清室應按照原優待條件第三條,即日移出宮禁,以後得自由選擇住居,但民國政府仍負保護責任;

第四條 清室之宗廟陵寢永遠奉祀,由民國酌設衛兵妥為保護;

第五條 清室私產歸清室完全享有,民國政府當為特別保護,其一切公產應歸民國政府所有。

1925年-1931年 天津租界

這時溥儀每年還能收到民國政府50萬大洋的補助。

溥儀在直隸省還有大量的私有土地可以收租。

溥儀被馮玉祥趕出紫禁城時有18歲了,馮玉祥給了溥儀6個小時的搬家時間,溥儀趁這個機會搬走了紫禁城大量輕便的文物。時間倉促,溥儀只帶走了11萬兩白銀和一些珠寶,大約有80餘箱文物和珠寶。

溥儀輾轉到天津租界後,到處購買房產,成為一個房產狂和奢侈狂。為了換取現洋,溥儀開始大量出賣各種文物。著名的《清明上河圖 》《曹娥碑》大概在這時被賣掉。後來一次性賣珠寶賣了80萬大洋。

1932年-1945年 東北奉天

在日本的策劃下,溥儀帶著70箱珠寶文物逃到東北奉天,最後成為偽滿洲國傀儡皇帝。

1945年-1950年 蘇聯戰俘營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偽滿洲國覆滅。8月19日溥儀在奉天機場被蘇軍俘虜,然後被押往蘇聯赤塔市。溥儀的僕人帶著兩大皮箱的珠寶文物。

主要的珠寶有:金盾2個,金手錶、金懷錶約50多塊,金錶鏈20條左右,大小珍珠約2000多顆,鑲各種寶石的金領帶針約20個,金鐲子約10支,金袖釦約10多副,紅綠寶石數10塊,大塊鑽石約7個,金小刀約5把,另外還有戒指、別針以及漢玉等物。

這些珠寶文物,溥儀大都送給了蘇聯和一些看管官員,有些藏在衣服裡的文物就被毀掉了。溥儀只在皮箱的夾層裡面藏了486件珠寶文物。

1950年-1967年 撫順,北京

溥儀回到中國後,上交了最後的486件文物。

這些文物中有一件乾隆田黃三連璽,這件文物跟隨溥儀顛沛流離,最終回到了故宮,成為鎮館之寶。(沒有被蔣介石帶往臺灣。)

本人是沂藍書院趙月光,主要研究宋史和近現代史,繼承章太炎學派唯識史觀學說。


沂藍書院趙月光


清朝滅亡後根據民國的規定,清王室還能在紫禁城裡生活,每年有三四百萬兩生活費,但是宮內數不勝數的寶貝也算是溥儀的家產。

在慈溪去世以後,宮內沒有什麼人再能壓住這些太監和宮女們,他們也不把小皇帝放在眼裡,有時還會欺負小皇帝,因為這些呢,這些宮裡的太監呢就時不時的拿一些宮裡的寶物去賣,溥儀為了防止他們,就把一些寶物賞賜給溥傑,讓溥傑帶出宮外(也有說是讓溥傑帶出去賣掉),後來溥儀被趕出紫禁城的時候,說是拉了七八十大箱的寶貝。再後來去了偽滿的時候上下大打點用了不少,再後來偽滿被趕走,蘇聯接去溥儀時候寶物帶了十來箱,那些沒帶走的就在溥儀的偽滿皇宮裡被士兵哄搶了。

在蘇聯的時候溥儀販賣這些寶貝以充生活之用(有說賣了價值八十萬大洋)。後來回國溥儀上交了 四百六十八件寶物。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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