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環境日|北京四中院公開宣判首例檢察機關提起的大氣汙染公益訴訟並通報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審理情況

世界環境日|北京四中院公開宣判首例檢察機關提起的大氣汙染公益訴訟並通報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審理情況

2018年6月5日,正值第四十七個世界環境日,北京四中院公開宣判北京首例檢察機關提起的大氣汙染公益訴訟案,判決被告北京多彩聯藝國際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在證明採取有效環境保護措施,繼續生產符合環境保護標準之前,禁止涉案生產基地從事涉及噴漆、焊接等產生漆霧和有機廢氣的鋼結構加工生產行為,賠償因鋼結構噴漆加工生產行為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894 880元,在一家省級以上媒體公開向社會賠禮道歉,並承擔本案鑑定費33 000元。這是北京法院民事公益訴訟的首個判決。

世界環境日|北京四中院公開宣判首例檢察機關提起的大氣汙染公益訴訟並通報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審理情況

北京四中院於宣判後召開新聞通報會通報公益訴訟案件審理情況,解讀該案審理要點,回應社會關切。四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孫力通報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審理總體情況,馬軍庭長通報案件有關情況,通報會由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融鵬主持。市人大代表畢雁英、政協委員金蓮淑以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周珂,本案合議庭成員出席案件宣判及發佈會現場。

據瞭解,四中院在案件受理後,依職權採取行為保全措施,禁止在該生產加工基地從事涉及噴漆、焊接及廢氣排放的生產行為,防止損害擴大。法院再次作出禁止生產的預防性判決,為可能發生或已經具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重大風險的汙染環境、破壞生態行為予以防範,滿足對社會環境公共利益的最大保護。同時,判決肯定了虛擬治理成本法進行大氣汙染損害評估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北京四中院延伸審判職能,於宣判後向汙染企業發送了司法建議,建議其完善配套設施、重視環境保護標準、樹立環境保護意識,以實際行動承擔保護和改善環境的社會責任。

據悉,作為人民陪審員法施行後,適用“3名審判員+4名陪審員”七人合議庭審理公益訴訟的全國首例,人民陪審員僅就案件事實問題進行表決。

世界環境日|北京四中院公開宣判首例檢察機關提起的大氣汙染公益訴訟並通報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審理情況

通報會上,北京四中院還對近三年公益訴訟審理情況及案件特點進行了梳理。自2015年以來,四中院共受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數量16件,其中社會組織提起訴訟的13件,檢察機關提起訴訟的3件。被告主體方面,在汽車銷售、酒店、物業管理企業、學校等傳統企業之餘,又新增了網絡創新服務企業以及更為小型、更加隱蔽的生產經營企業,涉及保護領域更加廣泛,囊括了對環境產生影響的產品的生產、製造、銷售、網絡交易平臺、線下服務和消費者等諸多環節,受理案件類型體現了廣泛性、新穎性、時代性的特點。

針對以上新特點,北京四中院建立“立、審、執銜接環保綠色公益訴訟通道”,採取環境公益訴訟“四同步”措施,注重環境審判與環境效果的結合,為依法審理案件奠定堅實基礎。

1.立案後同步即將案件材料轉到審判庭,使審判庭可根據案件情況向原告瞭解案情,並及時採取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

2.立案後同步通過法院報公告加急通道,同時向社會公眾公告受理環境案件情況和告知社會組織可參與或支持環境公益訴訟;

3.立案後同步向行政主管部門發出公益訴訟告知書,督促行政主管部門採取措施;

4.立案後同步採取保全措施,主審法官第一時間前往現場調查,保全環境證據,同時依法採取財產保全和行為保全,防止環境損害擴大。

新類型案件的出現相應增加了生態環境鑑定的專業性和複雜性。據瞭解,目前環境鑑定主要涉及對破壞生態和汙染環境事實的鑑定、對生態環境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的損害後果及賠償的鑑定、對生態環境的修復方案或者替代性修復方案的鑑定三方面專業內容。鑑定過程複雜,審判中僅一起案件就涉及地質、土壤、植被、水文、野生生物、溼地、重金屬濃度、洪水調蓄功能等內容,鑑定機構還需在不同季節,數次到現場採樣、勘察、分析,參與鑑定的專家曾表示鑑定難度超出預想。

對此,北京四中院採取三方面應對,以保證鑑定工作的有效開展:

第一是根據生態環境特點研究確定鑑定內容和委託事項。對綜合性汙染做到全覆蓋,對發現的新生態環境汙染情況及時提出,針對汙染類型和可修復特點進行責任分析和修復賠償鑑定。

第二是突出生態環境的現場勘驗,每一起環境案件法官到現場觀察勘驗,主持鑑定機構鑑定取樣。保證鑑定依據的合法性,同時增強法官對環境損害程度“眼見為實”的直觀判斷。

第三是加強環境鑑定的專業對接與鑑定要求溝通,保證了生態環境評估專業和司法審判工作的有效銜接,從而保證環境鑑定意見的客觀性與科學性。

發佈會以微視頻的形式回顧案件審理全過程。市人大代表畢雁英、政協委員金蓮淑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周珂對檢察機關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實踐價值和制度意義給予高度評價並對進一步提升環境公益訴訟的引導示範意義提出了意見建議,人民陪審員代表刁全貴結合參審實際暢談了收穫感受。

北京四中院作為全國首批跨行政區劃法院,集中審理跨地區的重大環境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第一審案件。三年多來,四中院在探索公益訴訟案件裁判方法、踐行綠色司法等方面做出了有力示範與不懈努力,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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