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100㎡買的房子,爲什麼「分攤面積」要收我30㎡?

每日房說


世界上實行公攤計算面積的國家和地區只有中國大陸和中國香港,當然都是中國了。實際上歷史上從房子計算面積開始都是以室內面積為計算方式的,公攤計算只是後來才有的。據說是李嘉誠在香港的時候設計出了公攤面積這個方式,後來在香港推廣了,然後大陸在學習香港房地產模式的時候,將公攤也一起學習了。當然關於是不是李嘉誠第一個應用公攤,這個就沒有權威信息了。

公攤面積包括樓梯、電梯、天井、物業房、保安房、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是統計在內的。所以現在的房子公攤面積都很大,比如山東某個小區的公攤面積達到了52%。公攤其實就將開放商所有的公共成本全部統計在了住戶裡面。

公攤的計算並沒有國家統一標準,往往各個地方自己規定的,這個也是開放商可以操作利用的空間。因為個人住戶是很難準確的計算到底公攤多少的。按照公攤計算房價,最大的好處就是給外界的感覺房價還沒有那麼高。如果一套同樣的價錢,按照使用面積計算,那麼就相當於房價提高了30%左右。但是按照公攤有個最大的弊端,那就是物業費、暖氣費以及將要實施的房地產稅都是房產證上的面積徵收的,也就是說按照公攤面積計算,住戶後期要承擔更多的生活成本。總體而言按照套內面積是最合理的,這也是為啥世界上其他國家沒有公攤面積這個說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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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問題沒有合理不合理的,從有樓盤賣房子開始,公攤面積就存在了。公攤面積根據什麼面積來計算,購房者只能聽售樓者的籠統說法,有一條絕對肯定,售樓者也不知道這數據根據,購房者更沒有人會知道,誰立的規定,肯定是開發商勾通“有關部門"根據利益共享的潛規則,從不成文的規定到成文的規定沿襲來的。最終是怎麼划算,怎麼成文而獲誰批准,應該沒有人能說清楚了。

開發商的樓盤房子不愁賣,好的地段更為搶手,甚至於一房難求。有錢的人多了,想買的人多了,為了賣出更高的價錢,又不使買房人覺得房價貴,在沒有約束標準的公攤面積上做文章,是開發商最高明,最隱蔽的一種手法。也是開發商應對國家調控樓市價格的一大法寶。要買房子的人們要麼買,要麼不買,目前尚未出臺有按房子實際使用面積計算的硬性規定。所以說,公攤面積是多少,就沒有合不合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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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中國就會取消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全部以室內實用面積計量,為以後的房產稅徵收製造便利條件;

相比較下之前的房子收房產稅應該會按徵收標準的7或8折收取(或者直接按室內實用面積收取),因為以前的房子都是按建築面積買的,按7或8折(或室內實用面積)收取不會有那麼大的民怨,


魅男note8


假設你買的100平米的房子,公攤是30平米,是否合理?告訴你,關於房屋公攤面積的國家標準沒有明確規定,只是審核房屋建築規劃是否合理,以及房屋的配套設施多少。按照規定:應當列入共有面積進行公攤的有: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警衛室,為本幢服務的公共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為準。共有建築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的建築面積。上述設施越齊全,其分攤面積越大。也就是說你如果享受了寬大的樓道,大廳,你就公攤大。但有可能你說的30平米公攤計算有誤,你測量的有可能是套內“使用面積”,也就是地毯面積,你套內的分隔牆,水平投影面積應計算在內。還有兩戶之間的分隔牆,按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外牆(山牆)按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封閉陽臺按面積全部計入,不封閉陽臺按面積的一半計算。這些你都計算在內了嗎?如果沒計算在內,加入進去公攤就少於30平米了,有可能是公攤25平米了。如果包含進去了,那30平米公攤就有點多了,但享受還多呢!1、無電梯的多層建築公攤係數是5~10%。2,有電梯的板式小高層15~20%。有電梯的板式高層18~25%。有電梯的塔式小高層18~22%。有電梯的塔式高層20~30%。

公攤面積=建築面積-套內面積

套內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地毯面積)+戶內分隔牆面積+兩戶分隔牆的一半+外牆(山牆)投影面積的一半+陽臺面積(封閉)或陽臺面積的一半(不封閉).


耳得聲


130平方1⃣️平方一萬元跟100平方一平方米一萬三道理是一樣的。傻瓜!就像賣大螃蟹一樣,一斤螃蟹綁一斤草繩的一斤50元,一斤螃蟹只簡單的扎一條橡皮筋的一斤100元,沒什麼差別!


港水客


一看你就事一個二百五,在建築行業,再甲方拿到規劃許可時候,他得上報面積,面積計算方法是按照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去計算的,樓梯啊電梯啊之類的都要計算面積,不讓你公攤,難道讓甲方承擔嗎?


瀟湘總為瀟湘去


建築面積100平方米,套內面積最少也得78平方米,通常有80平方米或以上,這還是兩梯四戶的戶型的情況下,其它戶型就公攤更少了,開發商有亂公攤盜用業主的面積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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