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考試該不該廢除?

自學考試經過了三十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我國規模最大也是最開放的高等教育形式,擁有學習方式靈活、學習費用低、入學門檻低等優點。但近幾年頻有消息傳出:自考要取消!引發各界人士關注。

其實,一直以來,自學考試就存在著許多爭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觀點。有人說自考文憑在認可度方面存在問題,考了也沒用;有人說自考文憑含金量是成人教育中最高的,得到國家承認;而更多的人則處在這兩種爭議中,思緒糾結。那麼自學考試到底價值幾何?有無存在必要性?希望這篇文章能讓你有更多思考。在教育資源逐漸均衡的今天,自考制度對社會而言,對人的發展而言,又意味著什麼?

自學考試該不該廢除?

自學考試憑藉其靈活性與開放性,考生數量連年攀升。但關於自學考試是否要被廢除的爭議一直很多,社會各界對其關注度也持續不減,之前就有傳言:自考要取消!說者還煞有其事的展示了一份來自教育部的紅頭文件。

但是我們仔細研究一下這份所謂的紅頭文件,就會發現文件雖然是真實的,但內容卻被別有用心的人曲解了。該文件主要針對的改革事宜是成人教育中的成人高考和遠程教育,和自考聯繫不大,並且,現在基本上所有省份也都施行著每年兩考的自考次數。

毫無疑問,這份有關成人教育改革的意見被一些黑心的教育機構曲解,並以此來哄騙不明就裡的自考生,讓其抓緊所謂的“最後的機會”,以求牟利。很多人沒有仔細閱讀就被其欺騙,從而失去分寸,稀裡糊塗地報班,等到明白過來時已悔之晚矣!

為什麼有如此多的讀者會被這樣的標題吸引呢?其實是因為自考要取消的消息並不是空穴來風,曾經也被熱烈地討論過。

早在2009年,武漢大學前校長劉道玉就曾在《徹底整頓高等教育十意見書》中提出:廢除自學考試製度。

他認為在上世紀90年代初大學合併後的20年內,高等教育建設一方面取得了療效, 如:數量上取得了進步,辦學條件有所改善等。但是,片面追求高速度,也帶來了一系列嚴重的問題。而現在,想要解決這些問題,促進其更好地發展,必須對高等教育進行整頓。為此,劉道玉提出了整頓高等教育的十個意見,其中第一條意見,就是要廢除自學考試製度。

自學考試該不該廢除?

一、廢除自學考試製度

極而言之,自學考試已成為“通向大專學歷文憑的走私通道”,它已完成了自己的歷史使命。自學方式自古就有,但是把它正式作為獲取大學文憑的制度,是從1978年後才開始的。它的產生有其歷史背景,那時大學生毛入學率很低,全國平均只有1.4%,不少省市還低於1%。擴大招生,又受到校舍等教學資源的掣肘。於是,自學考試被當作統一高考之外,另一條獲得大專文憑的渠道。

自學考試於1981年開始試點,1983年全面推廣,直至發展到被稱為中國的“第一考”。三十年來,累計4800萬人參考,850萬人獲得大專以上的文憑。無可否認,在當時大學入學率很低的情況下,自學考試滿足了很多人求學的願望,其中不乏有真正的成才者,它的歷史功績應當肯定。

但時至今日,我國高等教育的規模已非昔比,全國平均大學入學率已超過23%,不少省市已達到高教普及階段,廣東省2009年將達到78%。有鑑於此,我認為高等自學考試已經完成了歷史使命,似應取消這種制度,具體原因有三:一是自2006年開始,自學考試連年減少,逐漸出現了萎縮現象。二是自學考試仍然沿襲了普通學歷教育,助長了唯學歷論,除具有學歷統計的意義外,並不能達到真正提高人們技術和能力的目的。而且,許多人的工作和所學的專業完全不搭界,什麼容易就拿什麼文憑,造成了某些文憑氾濫。三是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舞弊現象嚴重,文憑水分很大。有人甚至極而言之,自學考試是“通向大專學歷文憑的走私通道”。總之,取消自學考試製度,是整肅高等教育學風的需要,是嚴格大學文憑標準、淨化人才市場的需要。

自學考試該不該廢除?

其實,針對自學考試是否會被取消的問題,2018年1月19日,教育部網站刊登的相關答問也顯示了其態度。

有相關網民提問:2018年國家是否會取消自考?

教育部回應稱,目前相關法律法規均無調整變化,自學考試不會取消。

教育部指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中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面向社會全體公民提供高等教育機會,輻射高等教育資源服務,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自學考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都有明確的規定,目前相關法律法規均無調整變化,自學考試不會取消。專科和本科是自學考試專業的基本層次,沒有取消或更改的計劃。

同時,教育部還表示,自學考試以個人自主選擇學習方式為主,不設統一入學考試門檻,報考者可自主報名參加課程考試,考試合格發給單科合格證書,專業設置的所有課程合格後,可頒發學歷證書。自學考試報名及考試組織等工作由省級自學考試辦公室負責,建議有意報名者向所在省市區的自學考試辦公室進行諮詢具體辦法。自學考試專業設主考學校,由普通高等學校擔任。參加自學考試的專業課程學習,可以選擇具有高等教育資質的教育機構,多為普通高等學校,具體辦法可向所要報考專業的主考學校諮詢。

我國憲法也明確規定:“國家發展各種教育設施,掃除文盲,對工人、農民、國家工作人員和其它勞動者進行政治、文化、科學的教育,鼓勵自學成才。”

自學考試該不該廢除?

可見,從國家政策層面上看,自考仍舊是高等教育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從現實情況來看,即使在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很高的江蘇,自考報名的人數也每年都在上升,其中很多考生都是外來人口,他們提升知識素養的願望非常強烈。

可以說,自學考試作為國家“鼓勵自學成才”的一項重要決策,一直髮揮著不小的作用。對於很多沒有機會上大學的人們來說,自考也仍舊是是獲得文憑的一個重要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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