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爲嫁給殘疾小伙,和父母斷絕關係,五年後再相見,傻了眼

玲玲是家裡的老大,有一個弟弟還有一個妹妹,家裡的條件實在太差,供不了三個孩子上大學。於是,玲玲只好放棄自己的學業,儘管老師都替她惋惜,說這麼好的一個苗子就這麼輟學了,真可惜。

不想自己的弟弟妹妹跟她一樣,阿玲想外出打工掙錢,讓弟弟妹妹代替她完成她的心願,也就當自己讀過書吧。

玲玲外出打工那一年才15歲,可以說是童工了,好在她也是在親戚裡幫忙,算不上童工。玲玲走的時候,母親一早送她走的,母親給她準備了好多吃的,母親說家裡也沒什麼可以給她的,實在對不住她,多帶些吃的路上吃,母親嘴裡笑著,眼裡的淚卻快要包不住了。

玲玲看著母親,甚是心疼,心想以後一定要有出息掙大錢,讓母親再也不為她操心,讓母親享清福。那個時候,玲玲從來沒有想過,以後會為了男友和父母斷絕關係,斷絕來往,她當時認為那種事永遠也不會發生在她的身上。

在親戚家幫忙了三年,玲玲成年了,她不想繼續待在那裡,她想去找一份更好的工。於是,玲玲離開了親戚家,到了更大的城市。

諾大而又陌生的城市,令玲玲感到有些孤獨。但是,卻有一個人溫暖著她的心。就是在這個陌生的城市,玲玲認識了自己的男友志遠。

和志遠相識,是被他的歌聲吸引。當時,玲玲走在大街上,聽到一個溫暖的聲音,玲玲湊過去一看,原來是一個流浪歌手在賣唱,腿上似乎還有些殘疾。玲玲一直聽到志遠賣唱結束,才走上前去和志遠搭訕誇他歌唱得真好。志遠跟她說謝謝。

後來,玲玲經常來聽志遠唱歌,兩人成了好朋友,再到後來,他們在一起了。玲玲是一個善良的女孩子,志遠被她深深吸引著。雖然志遠的腿有殘疾,但他給人的感覺積極、陽光、正能量,這也是玲玲喜歡他的原因吧。

玲玲說,她一定會和他白頭偕老的。

姑娘為嫁給殘疾小夥,和父母斷絕關係,五年後再相見,傻了眼

交往兩年後,玲玲說帶志遠回去見家長。志遠有些猶豫,玲玲以為他不樂意,在玲玲的逼問下,他才說出實情。志遠說,他是一個殘疾人,一般的姑娘都不會喜歡她,更何況是姑娘的父母呢,怕他們反對。

玲玲說,不會的,她為了弟弟妹妹放棄了自己的學業,家人一定會尊重她的選擇。志遠這才同意跟她回去。

可是沒想到,玲玲父母非常反對他們在一起。玲玲的母親說,當初你為了家裡,放棄了學業,如今我更希望你找個條件好一些的,不說要很有錢,但至少不能是個殘疾吧。

玲玲說:你這是偏見,是歧視,你不能因為他是殘疾就反對我們在一起吧,你有了解過他,你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嗎?

母親不聽玲玲這些,她只覺得志遠連自己的溫飽都沒法解決,談何給女兒幸福?母親態度很堅決,心想要是逼一逼女兒,說不定她還能回心轉意。

於是,母親直接對玲玲說,你要是堅持嫁給他,我們就和你斷絕關係,從此不再來往。

沒想到,玲玲還是毅然決然的嫁給了志遠。玲玲相信,通過她和志遠的努力,他們一定可以過得更好。

玲玲和志遠結婚後,父母真的很生氣。每次玲玲和志遠都買了很多東西回來看他們,都被父母拒絕了,玲玲很鬱悶,為什麼父母就是不接受?我只是想要嫁給愛情,並不想和父母斷絕來往,為何父母不能成全呢?

後來,玲玲只好每個月都給母親寄錢,原以為,母親會諒解她,但母親始終不願意跟她見面。

姑娘為嫁給殘疾小夥,和父母斷絕關係,五年後再相見,傻了眼

一晃五年過去了。

玲玲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她心裡惦記著母親,原本母親身體就不好,玲玲實在放心不下,她打算還是回家看看母親。

玲玲帶著兩個孩子,回去看母親,沒想到在村口就見到了母親。這一分別已是五年,五年後再相見,雙方都傻了眼。因為玲玲差點沒認出那是自己的母親,為何才五年不見,母親的頭上多出那麼多白髮,臉上也多出那麼多皺紋?

母親看到玲玲,可以用震驚來形容了,她沒有想到自己的女兒變得這麼漂亮,活脫脫一個城裡闊太太的感覺。母親原以為,女兒嫁給志遠一定過得比較悽苦,沒想到日子卻越過越好。

玲玲告訴母親,她和志遠存了點錢之後就自己創業,現在生意很好,原本他也要一起回來,但實在有些走不開,叫我回來接你們過去,跟我們一起過好日子。

都已經過了五年,母親早已放下,再加上看到女兒過得這麼好,她自然也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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