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职工旅游,要注意安全和资金来源!|独家评论

安排职工旅游,要注意安全和资金来源!|独家评论

最近,

关于“安排职工旅游”的新闻,

被各大媒体“集体围观”,

前几天,

线人也推出相关的报道——

消息受到了职工们的重点关注!

线人也收到了很多留言。

既然大家这么关心,

《南方工报》推出独家评论——

安排职工旅游,

要注意安全和资金来源!

7月28日,全省全域旅游工作现场会在惠州博罗召开。会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

张大嘴刚工作那几年,几乎每年单位都会组织职工旅游项目。虽然这种集体旅游是自费自愿参加的,但是人多热闹,同事们可以在游山玩水的过程中加深了解,也算是集体带薪休假的一种方式了。

近几年,集体旅游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工会组织的春秋游。由于必须当天往返,也不能有门票费,工会的同志们每次组织活动都是绞尽脑汁,市内的各大免费公园都快逛遍了。往往大家踏着湖光山色聊兴正浓时,活动就要结束了,不免有些意犹未尽。

在这种情况下,《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提出,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可谓深得人心。

企业安排职工旅游休闲和疗休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鼓励职工带薪休假,让他们自己安排行程;一种是集体旅游,开展疗休养或者团队建设活动。如果涉及集体旅游,那其中就有几个问题要注意了。

首先是安全问题,要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7月初发生的泰国普吉岛翻船事故仍历历在目,其中有37人是浙江海宁一家家具公司的员工和家属。翻船事故发生后,37人中只有19人获救。集体旅游本是高高兴兴的事情,却因为安全意识不足,对天气和海况了解不够,也没有选择更有保障的团队游产品,从而发生了意外。近半数出行者不能同去同回,令人叹息生命的脆弱,让人同情生还者和家属们要承受的巨大悲痛,也令企业陷于困顿之中。由此可见,集体出行因为涉及的人数众多,需要更加周密、细致的安排,需要选择更加稳妥的出行方式和旅游产品。

其次是资金来源问题,要避免公款旅游等违纪行为。私企、外企、合资企业为了鼓励优秀员工,加强团队凝聚力,公司出资组织员工集体旅游无可厚非。但国企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都属于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今年4月,广东省纪委就通报了粤电集团17批次公款出国旅游等问题。何为奖励员工的疗休养福利,何为公款旅游,这个界限要清晰,度要把握好。

对于鼓励企业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安排职工旅游休闲和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的《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职工们都是举双手热烈欢迎的。这个《方案》能否再细化,能否落到实处,让职工们真正走出去、放松下来,我们可以抱有期待。

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

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

不代表就可以肆意妄为,

接下来,

线人就结合中纪委曝光的案例,

给大家说说——

以下这3种公款旅游是明令禁止的!

千万别犯糊涂!

1. “公权”游

不敢直接公款旅游,而是接受服务对象的邀请,利用“公权”旅游。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环保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谭生奇借外出考察之机接受业务单位安排旅游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

2016年3月10日至17日,平罗县环保局局长谭生奇与环境监察大队长金建华(另案处理)到湖南、安徽等地考察污水治理项目。在安徽考察期间,违规接受安徽蓝盾光宁夏分公司安排,游览了黄山、江村、南京鸡鸣寺等旅游景点。同时,在此期间,谭生奇2次公款吃喝花费1320元,并通过虚开住宿费发票予以报销。谭生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收缴。

2. “借壳”游

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观光,费用差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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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建华借培训之机组织、参加公款旅游。

2013年7月13日至15日,王建华借学院暑期干部校外培训之机,组织院级领导、中层干部等101人在辉南县三角龙湾景区旅游并聚餐饮酒。经王建华同意,门票、会议、住宿等费用5.39万元在学院工会经费中核销,白酒、纪念品等费用0.88万元以虚开发票方式在学院财务处核销。2017年11月24日,王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变相”游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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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省平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明公款出国旅游。

2016年1月8日至15日,时任山东省平度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玉明等3人经批准赴美国、加拿大部分城市招商引资,经负责人刘玉明同意,考察组擅自变更出国考察路线,增加与公务无关的赴华盛顿的行程,刘玉明等人在华盛顿游玩的住宿、租车等费用共计26512元均由公款报销。事前事后刘玉明等3人均未向组织报告出访行程变更情况。刘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受到相应处理,并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以上这三种“旅游”绝对是要不得的!

而且,

即使你的“旅游”是没问题的,

这一类人也不能说走就走

↓↓↓

党员干部不能说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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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按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包括报告个人去向,是对每一位党员的基本纪律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党员干部申领因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后,以及每次因私出国(境)前,要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

因私出国(境)的国家机关登记备案人员,应在回国(境)后10天内,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奖励旅游虽然好,

但以上红线不能踩!

工人在线综合南方工报、工人日报、反腐前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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