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狂風暴雨颳倒大樹 車輛被砸誰之過?

這幾天晚上,瀘州出現連續降雨天氣,狂風暴雨之下,一些樹木出現了倒塌的情況。而家住小市沱江路四段附近的徐先生就因為樹木倒塌遇到了一件煩心事,因為他停在公路旁停車位上的車,被一棵倒塌的大樹砸中,這個損失該由誰來承擔呢?

8月2日下午一點半左右,記者趕到事發現場看到,一棵直徑約五十釐米的行道樹倒塌,根部翹起、裸露在外,樹冠則傾倒在了行車道上,正好砸在一輛黑色桑塔納轎車車頂上,車頂已經嚴重變形,車身上落滿粗細不均的樹枝。

泸州:狂风暴雨刮倒大树 车辆被砸谁之过?

車主徐先生告訴記者,下午一點鐘來動車的時候就看到現在這個情形,現在車被壓變形了也沒有人通知,停在這裡是要收費的。

車主徐先生告訴記者,他是前天晚上將車停在這兒,第二天還補交了三元的停車費。如今,車被大樹壓扁,徐先生認為既然收了停車費,相關部門理應出面解決。

此外,徐先生還有個疑問,從當晚樹木倒塌到現在已經過去半天時間,為何園林部門遲遲不來現場處理,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誰來排除?隨後,記者撥通了市城市綠化管理處的值班電話。

泸州:狂风暴雨刮倒大树 车辆被砸谁之过?

瀘州市城市綠化管理處工作人員說:“這個沱江路四段,我們早上就已經看過現場了,這個地方因為樹沒交給我們管,這個停車的點有很多地方,不一定是全部交給我們綠化處,我們綠化處管的地方該賠償就賠償,它有些沒交給我們管的,那麼這個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就是社區這邊來處理。”

而對於樹木倒塌後,園林部門沒有及時搬移樹木的原因,工作人員是這樣答覆的。

瀘州市城市綠化管理處工作人員說:“如果涉及擋了道路,社區那邊實在是沒有辦法處理完的話,社區會跟我們聯繫,我們這邊可以幫忙,可以協助他們排除。但是因為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有些時候就是壓著了車子房子,那麼可能社區這邊要和車主協商,因為吊車這個東西,會對車輛有損傷,有些車主會覺得既然你來處理了,那麼你就要負責。我們首先排除的就是影響交通的或者是砸到人的,其次就是排除這種壓到車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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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記者與徐先生一同前往小市街道下大街社區詢問情況,而社區方面拒絕接受採訪。那負責停車收費的龍騰城投公司,是否該對此事負責呢?我們撥通了該公司的電話,一名工作人員向徐先生表明,佔道停車發生車輛及財產損失,應由車主自行承擔。

龍騰城投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沿江佔道停車費用裡面沒有包含車輛損失的賠償費用和承擔車輛損失的義務,車輛造成了損失,比如說停在了沿江道停車佔道車位裡面,如果被颳著了,或者玻璃被敲了,那麼收費員他是可以有義務幫你看管提醒你,但是他沒有義務進行賠償。

對於龍騰城投公司的解釋,徐先生表示不理解,還是希望得到相關部門的一個說法。對此,記者也諮詢了專業律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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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律師協會維權委委員馮駿說:“這個車輛的車主,他沒有過錯,他是嚴格地按照停車線以內進行停放。第二我注意到,作為停車管理公司,按照我們市政府乃至於區政府的相關文件,它實際上並不是對這個車輛進行保管,停車管理公司和車主之間也沒有形成合同法意義上的保管關係,既然沒有形成保管關係的話,那麼嚴格意義上說,作為停車管理公司,也不對財務的損失進行相關的賠償。

此外,馮律師認為,除了各個單位以及小區院壩內的觀賞樹木,所有公共區域內的樹木理應屬於園林部門統一管理。嚴格意義上說,無主樹木這個說法是不成立的。

馮駿還說:“既然是城市內部的樹木,我認為應該是由園林管理部門進行管理,或者說由園林管理部門委託相關專業機構進行管理,因此我認為只要查證這棵樹木的具體產權人,產權單位,就應該由產權單位本著公平的原則對該車主進行相關的賠償,或者稱之為補償。我們假定這棵樹木的確不是哪個單位的觀賞樹木,而它又的確生長在城市的城建公共區域內,它就是屬於園林管理部們必須要去負責的樹木,而不存在這棵樹木是否進入園林管理部門的登記造冊範圍。換句話說簡而言之,只要是公共區域內,園林部門就有義務對該棵樹木進行管理和維護。”

截至3日中午兩點,記者聯繫車主徐先生得知,大樹仍舊保留在原位,沒有部門前來處理。在此,我們也呼籲相關部門加大對行道樹進行排查,對一些歪斜、偏冠、遭受蟲害容易倒塌的樹木進行修整,並對一些樹冠較大的樹木進行適當剪枝。同時也提醒車主,在遇到災害的天氣時,應多注意車輛的停放位置,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記者 汪恆怡 劉常偉 陳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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