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進行時 我們告訴您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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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辦《文摘》上作出重要批示:要開展一輪新的掃黑專項鬥爭,重點在農村,城市也要抓,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行業和領域,應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依法重點整治。“掃黑除惡”要與反腐結合起來,與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既抓涉黑組織,也抓後面的“保護傘”,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是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關鍵之舉,務必把這個基層夯實築牢。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今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中共中央、國務院為何在當前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下面,我們為大家科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應知應會小知識。

(1)這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和以往的“打黑除惡”有何不同?

“掃黑除惡”一詞來源於中共中央、國務院在2018年1月發出的《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這次“掃黑除惡”對比過去“打黑除惡”,雖然只有“掃”和“打”的一字之差,區別卻很大:

第一,這次“掃黑”,重視程度前所未有。黨中央、國務院專門印發文件,整合多部門力量,集黨和國家之力要把這個問題解決好。

第二,過去“打黑”更多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這次“掃黑”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地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

第三,過去“打黑”重打輕防,這次“掃黑”更加重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各行業主管部門明確了掃黑責任,加大了防範力度。這次共同參與的部門從過去的10多個,增加到了近30個。

(2)“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時間如何安排?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對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進行全面部署,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

(3)這三年工作的主要任務分別是什麼?

2018年,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會形成對黑惡勢力人人喊打的濃厚氛圍。

2019年,對尚未攻克的重點案件、重點問題、重點地區集中攻堅,對已偵破的案件循線深挖、逐一見底,徹底剷除黑惡勢力賴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長效機制,取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壓倒性勝利。

(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規格之高、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其背後有何重大意義?

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

(5)這次專項鬥爭的總體要求是什麼?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針對當前涉黑涉惡問題新動向,切實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態勢,又有效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形成長效機制。

(6)“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時要做到“兩個一律”,什麼是“兩個一律”?

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

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7)這次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有哪些打擊重點?

一是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二是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惡勢力;

四是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村民鬧事、組織策劃群體性上訪的黑惡勢力;

五是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六是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機場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七是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八是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九是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十是組織或僱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十一是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同時,堅決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8)“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群眾;堅持綜合治理、齊抓共管;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

(9)什麼樣的組織是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黑社會性質組織應當同時具備《刑法》第294條第五款規定的“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和“危害性特徵”:

(1)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2)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3)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4)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10)什麼是“惡勢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法發[2018]1號)規定,具有下列情形的組織,應認定為“惡勢力”:

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其特徵: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製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

(11)什麼是惡勢力犯罪集團?

惡勢力犯罪集團是符合犯罪集團的法定條件,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惡勢力犯罪組織。

其特徵:有三名以上的組織成員,有明顯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較為固定,組織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實施三次以上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或者其他犯罪活動。

(12)什麼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

(13)發現身邊的涉黑惡違法犯罪行為或“保護傘”,應如何舉報?

宜賓市民向政法機關提供黑惡勢力犯罪線索,可以通過下列途徑和方式進行:

1、撥打市公安局向社會公開的舉報電話及郵箱進行舉報。

舉報電話:110或0831-2228164。

舉報材料郵寄地址:宜賓市翠屏區南岸街道敘府路西段14號宜賓市掃黑辦(綜治辦407室,郵編:644000)。

也可撥打各區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電話進行舉報:翠屏區:0831-8231444、宜賓縣:0831-6610349、南溪區:0831-8766039、長寧縣:0831-4620836、筠連縣:0831-7682905、珙 縣:0831-4011977、高 縣:0831-5418699、臨港區:0831-3620339、屏山縣:0831-5720043、興文縣:0831-8822361、江安縣:0831-2622121、

2、通過12309檢察監督服務中心進行控告,https://www.12309.gov.cn/。

3、通過信件或當面向政法機關進行舉報。

請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積極行動起來,全力支持配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檢舉揭發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及其背後“保護傘”線索,我們將堅決掃除黑惡勢力,嚴懲黑惡勢力犯罪分子!

(宜賓市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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