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充電不規範引火,黃埔區一車主被行拘!

電動車使用稍有不慎

極易引發火災事故

6月13日,廣州黃埔區穗東街道廟頭東華路某出租屋發生一宗因電動車充電不規範引發的火災,造成一名人員受傷。隨後,車主吳某因過失引起火災被黃埔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火災現場

电动车充电不规范引火,黄埔区一车主被行拘!
电动车充电不规范引火,黄埔区一车主被行拘!

經查,事發當晚,吳某(男,38歲,廣東省茂名市人)將其電動車停放在出租屋一樓樓梯間內進行充電,車輛電池因長時間充電過熱起火,並引發火災。樓上一名人員在逃生過程中被灼傷。

吳某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有關規定,黃埔警方依法對其予以行政拘留。

又在樓梯間充電……

蜀黍的話都沒有人聽進心裡

电动车充电不规范引火,黄埔区一车主被行拘!

為什麼蜀黍要一直說

電動車不要在

樓梯間、樓層建築首層、客廳內充電

戳視頻看這個火場溫度跟濃煙

答案很簡單

電動車放在樓道內充電

一旦著火

直接把逃生通道切斷了

一旦電動車燃燒起來,毒煙迅速向上蔓延,很快會導致整幢樓陷入毒煙密佈的狀態,極易造成人員傷亡,甚至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所以,這麼危險的事情還是少做

那很多人又說了

不在樓道里

不在客廳裡

不在建築首層

那在哪裡充電

最好在小區集中充電樁進行

电动车充电不规范引火,黄埔区一车主被行拘!

廣州目前不少小區已在逐步推進小區電動車充電樁建設,大家可以關注下自己小區。

還有這些充電事項需要注意

1、電動車充完電應及時拔掉插頭;

2、別在車棚裡隨便拉根電線充電,一定要用固定的插座,最好一座一充;

3、電動車白天或入睡前充電完畢。連續充電超過12小時,或充電器不合格,很容易導致短路並出現火花;

4、電動車應停放在安全地點,不要停放在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電動車放置區域(房間)與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之間應採用實體牆完全分隔,周圍不要放可燃物。

如遇樓道濃煙最好關門防煙

如果遇到上述情況,樓道里已經有煙的情況下,且著火點離自己有一定距離的時候,就可退回房間,做好防煙措施。不要盲目地沿著樓道向上或向下逃生。

第一,你跑不過濃煙。無論你往上跑還是往下跑,樓道內的濃煙就在那兒。一樓有,天台有可能也有,因為煙會往上飄。

第二,煙裡有毒。很多時候燃燒物多,塑料、布料、電動車……各種各樣的物質,著火後會產生不同的有毒氣體。一旦吸入幾口,身體不適,影響逃生。再吸多幾口影響生命。

這種情況下正確姿勢是

關上房門 把溼毛巾、溼床單封堵門縫 (就是煙可能進來的地方),然後及時撥打119告訴蜀黍你的位置。有防煙面罩戴上防煙面罩,有溼毛巾用溼毛巾捂住口鼻,等著消防蜀黍來救援。

最後,蜀黍再強調一遍

在乎安全的人都會自覺

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充電

另外如遇消防隱患,可撥打96119舉報

消防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違法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二)過失引起火災的;

(三)在火災發生後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

(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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