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日上午,周至县人民法院召开审委会,讨论丁某、孙某故意杀人案以及关于县国土局2013年至今非诉执行审查案件的议题。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明、副检察长陈磊、公诉部副部长张东龙列席了此次审委会。
会议上,王晓明检察长结合秦岭北麓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就非诉执行审查案件的议题发表意见:司法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抓好非诉执行审查,切实保护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随后,王检就丁某、孙某故意杀人案的证据和事实认定、案件处理发表了法律意见。县法院审委会经讨论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
王晓明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有效途径,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长效机制,建立与法院之间协调、顺畅的工作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李希军院长强调,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周至县法院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法检之间要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使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常态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至县法检两院将按照“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要求,总结经验,加强配合,不断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保障司法公平正义。
图文:穆 羽
审核、签发:周广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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