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貫徹大檢察官研討班精神|順應大局實現平衡充分全面發展

學習貫徹大檢察官研討班精神|順應大局實現平衡充分全面發展

​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司法工作要聚焦大局、服務大局、保障大局,要求我們找準司法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結合點、著力點,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法治保障。張軍檢察長在大檢察官研討班上指出,檢察工作創新發展必須順應發展大局,化轉隸為轉機,努力實現檢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發展。

順應發展大局,首先要深刻認清大局,堅定“四個意識”,增強檢察自信。檢察機關反貪等職能、機構、人員轉隸,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定,全國各級檢察機關無條件服從、全方位配合,做到了講政治、顧大局。同時,也要充分認識到,轉隸對檢察工作的影響是全方位、深層次的。有的檢察人員心存迷茫、困惑,感到“壓力山大”,也有極少數人因此對檢察事業發展信心不足。這就要求各級檢察機關重視解決深層次的思想認識問題,深入細緻做好凝心聚力的工作。要讓廣大檢察人員充分認識到:黨和國家這一重大政治體制改革,對於檢察機關而言,不僅是前所未有的變化和挑戰,同時也是難得的發展機遇。進入新時代,隨著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黨和人民對檢察機關服務大局服務民生有新的期待、有更高要求,檢察事業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更為廣闊的空間。全體檢察人員必須堅定“四個意識”,在實幹中增強檢察自信,把挑戰變成機遇。

順應發展大局,必須弄通悟透“轉隸就是轉機”,牢牢把握住這實實在在的歷史機遇。當前,檢察機關的機遇究竟在哪裡?就在創新發展中,就在新時代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中。新時代,經濟社會要更加平衡、充分發展,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提出更高需求,都要求檢察機關更全面充分地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反貪轉隸前,檢察機關以反貪為主、為重,導致反貪與其他工作不平衡,並由此派生形成“三個不平衡”:一是刑事檢察與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發展不平衡。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能力素質上,以及辦案數量、監督效果和社會影響上,刑事檢察都明顯更強。二是刑事檢察中公訴部門的工作與偵查監督部門、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的工作發展不平衡。公訴工作分量更重,力量配備也相對更強。三是最高檢、省級檢察院的領導指導能力與市、縣檢察院辦案工作的實際需求不適應。正是由於轉隸,檢察機關才有更多心力來解決好這三個不平衡問題,才能騰出更大精力來抓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努力實現檢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發展。

順應發展大局,必須以問題為導向,找準解決發展難題的突破口。目前,在深入調研、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最高檢決定以內設機構改革為切入點,推動新時代檢察工作創新發展。這一重大決策,說明檢察機關已經看準、抓住了制約和影響檢察工作發展的瓶頸問題。各級檢察機關要按照最高檢部署,以內設機構改革為突破口,通過改革實現檢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發展。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注重培養專業能力、專業精神”的要求,以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原則為指導,突出專業化建設,堅持“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通過健全檢察機關組織管理體系,紮實推進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形成完整的、適應司法責任制需求、有助於提高辦案質量效率和提升檢察官素質能力的內設機構體系。在落實改革任務方面,最高檢要從自身改起,以上率下。各地檢察機關要以釘釘子精神抓好落實,既不能“搞變通”“打折扣”,又要符合本地實際,防止“一刀切”。

胸懷大局才能登高望遠,才能放眼未來。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檢察機關必須順應新時代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化轉隸為轉機,從更好滿足人民的司法需求出發,推動各項檢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發展,讓人民群眾有更多、更實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檢察日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