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女子美容院消費欠下24萬 母親:她有精神障礙

(原標題:精神障礙女子美容院“被誘”消費24萬?)

家住通州的周蘭(化名)日前得知,28歲的女兒因在美容店消費,在網貸平臺和信用卡上欠下了24萬餘元。周蘭對北京青年報記者稱,女兒張琪(化名)患有“雙相情感障礙”不能自主決定消費,希望美容院將消費款項全部退還。美容院方面表示,此前並不瞭解張琪身體狀況,得知後願退回未使用項目的款項,但不能全額退款。北青報記者瞭解到,雙方曾到派出所進行調解,但未達成一致。律師表示,判定病情是否屬於限制行為能力的範疇,需要專科醫院專業人士鑑定。

事件

女兒美容院高額消費 母親稱並非出於自願

近日,周蘭對北青報記者反映,去年8月14日至12月6日,女兒張琪在通州一家的美容院消費了24萬餘元,直到最近張琪發現信用卡實在還不上了,才跟母親坦白。

周蘭稱,張琪患有雙相情感障礙,之前曾出現過“控制不住購物”的例子,這次在美容院的消費並不是出於其自願的行為。張琪提供的美容院消費記錄顯示,她在這家美容院中先後做過肩頸頭療、熱療塑形、天鵝頸、美臀等多項美容項目。消費記錄的POS單上顯示,金額從幾百元至幾萬元不等,一共消費金額為240500元。

爭議

消費者所患精神疾病是否影響消費能力?

在周蘭看來,張琪患有雙相情感障礙,因此不能完全自主決定消費行為,在美容院的開銷應該退還。

張琪提供的一份《派遣員工醫療期協議書》顯示,2017年6月21日至9月20日為張琪的醫療期,從9月21日起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另一份北京市朝陽區第三醫院於7月23日出具的診斷證明書顯示,張琪被診斷為“雙相情感障礙,目前為混合性發作。自2017年4月以來病情活躍,情感異常混合發作,治療效果不佳。”母親周蘭認為,張琪對金額沒有明確的概念,“如果是正常狀態,那花這麼多錢,我也認了。”

對此,美容院運營負責人馮先生表示,此前完全不知道張琪的身體狀況,在消費中張琪也沒有提到過她的身體狀況,“她也是做了很多服務項目,每一次都感覺很正常,她自己也從來沒說過身體狀況,我們就是當做正常成年人自主消費來看的。”馮先生稱,在他看來,現在母女倆拿出來一個證明,說患有“精神障礙”,要求把所有消費金額全部退還是不合理的,無法接受。

進展

雙方曾在派出所調解 但協商未能達成一致

除了張琪身體狀況以外,周蘭稱,張琪沒有收入來源,套現和倒卡使用的信用卡都是以美容院員工身份辦理的,且店員還指導張琪如何倒卡,導致張琪欠下了高額債務。

張琪向北青報記者展示了她和店長的聊天記錄,聊天中張琪詢問辦理信用卡事宜,對方表示可以填美容院作為單位信息,電話核實的號碼也是美容院的座機。此外店長還稱,“小POS機可以倒卡,你這次先用小POS機倒一下,下次提前給你倒卡。” 另一份信用卡郵寄信封上顯示,張琪的一張信用卡寄到的就是美容院。馮先生則表示,店裡不允許而且不可能出現員工給顧客推銷辦卡或倒卡的事情,至於郵寄地址寫的是店裡,馮先生稱可能只是寄到店裡而已,倒卡也可能只是張琪自己想要倒卡。

馮先生提出,張琪沒有消費的項目,經過雙方共同核算後可以退還,但已經消費的則沒有辦法退款,“如母女倆願意走法律途徑解決,美容院也將會配合。”

北青報記者瞭解到,周蘭和張琪母女二人以及馮先生曾一同到北苑派出所進行協商,但尚未達成一致。

律師

雙相情感障礙是否屬於限制行為能力需要鑑定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介紹,雙相情感障礙是情感障礙的一種類型,一般指既有躁狂或輕躁狂發作,又有抑鬱發作的一類心境障礙。而一般判斷是否為限制性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標準,一方面是年齡,一方面看個人的精神狀況。目前,雙相情感障礙患者和限制行為能力之間沒有確切聯繫。判定病情是否屬於限制行為能力的範疇,是需要專科醫院專業人士鑑定的,即根據患雙相情感障礙不能得出結論。

韓驍認為,若女兒已經接受一定消費或服務,則退全款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能夠證明女兒辦卡系發病期間且無正常辨識力,則可以要求退回一定的款額;若女兒對辦卡的行為實質性質並無明確認知,而是在店員誘導、惡意幫助甚至強迫下才消費的鉅款,也可以以欺詐或脅迫消費者為理由,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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