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北京雙胞胎姐妹青島溺亡事件?

翱翔飛鷹


這是兩個非常可愛的孩子,一對雙胞胎,兩個小美女,多才多藝,成績也不錯,長大了一定會是媽媽的貼心小棉襖。而這一切的不幸完全可以避免的!

我認為這件事最主要的責任就在於那個“馬大哈”的媽媽,孩子失蹤後,她們的父親才從北京趕過去,可見兩個孩子的主要監護人就是媽媽一人在場。一個人帶著兩個未成年的孩子在海邊玩,責任還是很大的,就應該放下手機,一門心思地陪著孩子,看著孩子。不幸的發生往往就是那一瞬間的事情,事後再後悔又有什麼用。

在海邊的沙灘上玩耍,安全隱患還是很多的,可能就是眨個眼睛的功夫。比如太靠近海水會被離岸流捲進海里,海灘上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意外都是跟離岸流有關係的。


在西方的很多國家很早就有了關於兒童監護人監管不力,造成未成年人意外的法律,孩子出現意外後,首先就要調查是否是起監護人的過失造成的意外,比如粗心把孩子單獨留住車內的,或者外出把孩子單獨留在家中的,法院可能會視具體情節判定“謀殺罪”或者“過失殺人罪”。


另外這片海灘並不是正規的浴場,雖然也有一些警告的標識,但是還是應該有安全人員巡視,以便及時發現危急情況。所以我認為海灘的管理還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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