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一類事業編會參公嗎?

立群729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會不會參公?對於這個問題,筆者談談自己的理解。

在當前事業單位分類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實也就是以前所說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主要是由行政單位主管,承擔一定的行政職能。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也會有參公的情況,但機會應該不大。按照當前的事業單位設置與管理情況,一些地方的事業單位該參公的還沒有參公。在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能夠參公的單位主要是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比如:食藥稽查大隊、工商執法大隊、城管大隊等。


如果說在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中,該單位的行政職能比較突出,承擔的任務比較多,參公的可能性就較大,這也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決定。

歡迎關注“東愛雨公考”,專注體制內問題答疑。

東愛雨侃見聞


不能參公。首先,事業單位分類決定了職能和定位。事業單位分類已經完成,如果分類為一類事業單位,說明該事業單位就不具備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不會併入行政機關,也不能成立行政機構,只能是純公益性事業單位,給予保留。

其次,事業單位參公必須有國家法律法規授權,否則不能參公。這是一條原則和硬條件,沒有法律法規明確授權的職權,不能參公,也不能申報和審批。過去很多事業單位依據政府規章、會議紀要、編辦職能調整等,輕易就申報參公,以後這些不符合參公事業單位,全部取消參公,人員管理和待遇,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辦理。
最後,假如你單位有國家法律法規授權,可以參公了,關於職稱工資會取消,比照公務員同等人員,確定職務工資。例如,中級職稱對應公務員的科級及以下職務,中級8級,可以套到正科,中級10級套到副科級,至於中級9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可以套到科級職務。




園林之友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能不能參公,我們必須看一下哪些事業單位在這次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被劃為一類事業單位?

被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有:承擔義務教育的中小學;承擔基層醫療衛生健康的鄉鎮公立衛生院;承擔行政職能的鄉鎮七站八所四中心;基層混編混崗的事業人員;其他承擔行政職能但沒有參公,也沒有被劃為行政類事業單位的事業單位;承擔科教文衛公益服務事業,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



所以回答題主的問題必須分開看:最有有可能參公的是承擔行政職能到沒有參公,也沒有被劃到行政類事業單位的事業單位。再下來就是基層承擔行政職能的七站八所四中心和基層混編混崗人員。


至於中小學和鄉鎮衛生院和其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不可能參公的,國家明確提出,必須加強這類事業單位公益屬性,使其成為真正的事業單位(後面可能就剩這一類事業單位了,其他事業單位都會慢慢改制)。

所以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除了公務員最安全的崗位,要麼轉公務員或者參公,要麼成為笑到最後的事業單位,待遇肯定會提高。


公職嚮導達人


肯定不行!都已經被劃到公益一類了,還怎麼可能參公!

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到2020年底前,承擔行政執法功能的事業單位,將逐步過渡為參公或行政機構;承擔生產經營的,逐步改為企業;而承擔公益服務的,將逐漸改為公益類事業單位。也就是題主所說的公益一類、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按照這個要求,已經被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說明其原有的行政執法職能已經被剝離,轉為上級機關或其他單位,不再具有行政職能,更多的是體現公益服務屬性。既然行政職能都沒有了,顯然已不具備轉參公和行政的條件。比如,中小學,鄉鎮衛生院,部委辦局除綜合執法類以外的二層機構,大多數都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它們基本上都不可能轉為參公單位,否則,事業單位改革就失去了意義。

所以,就別做公益一類轉參公的夢了。

我是小公,專注公務員考試、任用、提拔等體制類問答,感興趣或有疑問諮詢的,可以關注私信我,我將提供全方位的權威解答


80後小公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參公的可能性不大,可以說是微乎其微。如若參公後,專業技術人員必須轉為行政人員,工資作相應變動。

一.在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包括:

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衛生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同時,我們可以看出,這類事業單位是不具有行政職能、行政執法職能的。

二.要知道,參公事業單位,原來一部分是政府工作部門,行政機關,在歷次政府機構改革中,因壓縮行政機構數額,縮減行政編制,而轉變為事業單位;

另一部分是具有行政職能及行政執法、委託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

三. 因而,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沒有行政職能及行政執法、委託行政執法職能,所以在事業單位改革中,轉製為參公事業單位的可能性不大,微乎其微!

四.如若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改革中轉製為參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必須轉為行政人員,並執行行政人員工資。


因為,參公單位是完全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現時情況是,公務員分類管理尚未推廣落實,沒有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不能執行專業技術人員工資。
五.
那麼,原專業技術人員怎麼辦呢?

原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職稱與行政職務的對照關係,轉為相應的行政職務,並執行相應的行政職務、級別工資。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與行政職務的對應關係:

正高級=副市廳級;

副高級=副縣處級;

中級=副鄉科級;

初級=科員。


z山海


你的問題也就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嗎?答案是有可能。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也就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工作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承擔行政職能:即從事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關係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衛生、經濟社會秩序和公民基本社會權利的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等行政管理工作的事業單位。

有些由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具有行使政府相關權力的職能,但是其單位的工作人員卻沒有公務員身份,受行政機關編制名額限制,才設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參公機關一般指的是共青團、婦聯、工會等群團組織,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另外一類是參公事業單位,一般是某個行政機關的二級機構,編制一般使用的是事業編制,待遇參照公務員。

所以,你說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完全可以參公管理。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逢進必考”的原則,想進入參公單位需要通過公務員考試並選擇參公職位,錄取後方為參公人員。

另外,單位整體轉為參公管理,原來的事業編制人員必須進行參公過渡考試並進行參公登記、人事部門批准,才能成為參公人員。

有些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部分職能具有行政職能,可能這部分會被收回到行政機關,從而過渡為參公人員;或者該單位這部分行使行政職能的人員被批准為參公人員,進行參公過渡考試並進行參公登記。

參公人員和公務員都是依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各方面待遇完全一樣,包括退休。唯一一點不同的是單位年終考核,分為公務員年度考核和參公人員年度考核。


日子沾上失落


基本不可能!事業單位改革一共分四類,一類是擁有行政權利的事業單位,這種是最有可能參公的,但是很多地方還是採取單位參公人員保留事業身份的做法,當然也有人員隨單位集體參公的,然後就是分公益去、公益二類和三類。

公益一類,一般就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這種一般是政府或部門的輔助機構,比如機關事務局、惠民中心等也有鄉鎮公辦衛生院、學校,科研單位(中科院、社科院這類)這類事業單位要剝離行政色彩更多突出公益屬性。這種事業單位一般分事業管理人員和事業技術人員,技術人員可以走職稱還是不錯,但是事業管理人員相對悲劇一點,特別在基層很多事業單位就是股級很多人一輩子都是九級管理一輩子這估計是事業管理人員最想不通和最希望藉機構改革轉變為參公的地方;但是隨著改革深入個人估計事業管理也會走類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的路。

公益二類事業,屬於財政差額撥款,這類事業單位一般是有一定收入但是需要財政支持,例如縣級以上醫院,科研單位,高校這些。

第三類就是企業了,例如鹽業公司、菸草公司、國企等,他們就要全部推向市場,完全憑本事吃飯自收自支,當然這類裡面有很多是具備事業編制身份的,改革的時候一般會徵求他們意見,如果願意保留事業身份那都要分流去事業單位,如果不想離開現在單位那就要剝離事業身份!

據我瞭解就知道這些,希望對你有幫助!



kai132456


行使行政執法權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才滿足參公的基本要求,而且參公人員是按照當地公務員的一定百分比設定的,只有少部分行使行政執法權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能參公。

行使行政執法權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只佔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一小部分,所以多數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無法參公的。


春風拂面翻翻書


肯定不會參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有:承擔義務教育的中小學;承擔基層醫療衛生健康的鄉鎮公立衛生院;承擔行政職能的鄉鎮七站八所四中心;基層混編混崗的事業人員;其他承擔行政職能但沒有參公,也沒有被劃為行政類事業單位的事業單位;承擔科教文衛公益服務事業,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不承擔行政職能,又不能推行市場,所有他們會保留,作為全額財政開支的事業單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