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法院:「試水」微信送達 推動指尖辦案

“我們已經向你發送原告提供的訴訟材料及人民法院製作的法律文書,請確認後回覆已收到。”“已收到!”“請仔細閱讀,積極應訴。”“謝謝法官!”近日,富川人民法院朝東人民法庭成功利用微信的方式送達一起民事訴訟案訴訟材料及法律文書。

原告周某某與被告曾某某於2008年10月在廣東打工相識並戀愛,後育有一女。婚後雙方因不注意用心維繫夫妻感情等原因,被告於2013年春節離家出走至今未回。

因被告曾某某系外地人,經法庭與其進行溝通,法庭書記員加其為微信好友,在瞭解到曾某某不能提供具體地址接收郵件,且在短期內不能到法院領取法律文書的情況下,法院工作人員記錄下被告的手機號、微信名、微信號,並要求被告在微信上當場提供當日的自拍照一張、身份證正反面照片一張,並在徵得被告同意的情況下,通過微信將該案原告提供的訴訟材料及人民法院製作的法律文書一一送達給被告,為該案件的順利審理做好保障,也成為富川法院“試水”微信送達的一個場景。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司法需要的提高,送達難成為民事審判公正和效率的瓶頸之一。富川縣法院堅持為人民司法,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在朝東法庭和交通巡回法庭“試水”微信送達,讓群眾少跑腿,數據多跑路,提高法律文書的送達時效,既有利於減少當事人的舟車勞頓,又可有效緩解“送達難”問題。

在試點過程中,該院嚴格審查微信送達的條件,在當事人同意和確認的基礎上,針對常年外出務工,居無定所的當事人、外地保險公司等類型的當事人,採取微信送達的方式進行送達。送達成功後,對微信等送達內容拍攝照片、存卷備查。據統計,今年1-4月,該院共對32個案件的法律文書通過微信送達的方式進行了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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