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紀委監委通報五起關於「一卡通」管理問題典型案例

人民網成都8月6日電 (任重)據達州市紀委網站消息,達州市紀委監委通報五起關於“一卡通”管理問題典型案例

一、下八鎮雲盤村黨支部原書記吳希富侵佔群眾農保資金問題。

1993年,下八鎮雲盤村村民李某某搬遷至開江縣居住至今。2010年,時任雲盤村黨支部書記吳希富為李某某辦理了農保卡並將該卡一直留存在自己手中,截至2015年12月,吳希富私自從李某某的農保卡取出共計3991元,用於個人生活開支。2018年6月,吳希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群眾。

二、樊噲鎮角嶺村黨支部原書記覃友學、原村主任雷兆楊、村文書湯達富截留群眾危房改造補助資金、虛報套取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問題。

2011年,覃友學、雷兆楊、湯達富從危房改造對象戶張某某、王某某的糧食直補卡上取出補助資金2萬元,截留其中的1.35萬元用於村集體開支。2006年至2017年12月,覃友學、雷兆楊、湯達富以本人或家庭成員的名義虛報套取退耕還林補助款共計7.02萬元,將其中6.55萬元用於村集體開支,下餘資金一直留存在三人手中。2018年5月,覃友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村黨支部書記職務,雷兆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湯達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部分違紀資金已上交財政。

三、峰城鎮豆溪村黨支部原書記孫中偉、村主任楊維君收取、扣取群眾地質災害避讓搬遷補助資金並私分等問題。

2011年,孫中偉、楊維君等村幹部商議決定,將27戶群眾的地質災害避讓搬遷補助資金按3000元/戶上繳用於村集體開支。隨後,孫中偉、楊維君為部分群眾統一辦理了銀行卡。2011年和2012年孫中偉、楊維君從群眾打卡直髮的地質災害避讓搬遷補助資金中直接扣取或向群眾收取共計13.6萬元,用於村集體開支。同時查明,孫中偉、楊維君將群眾任某某的補助資金取回後,各私分1600元。經查,孫中偉、楊維君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4月,孫中偉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2017年12月,楊維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上交財政。

四、大成鎮馬灘村四組原組長羅仕華侵佔群眾低保資金問題。

2014年12月和2015年3月,羅仕華利用職務之便,兩次從低保戶葉某某的低保存摺內取出現金共計3800元,代領葉某某2015年二季度低保金630元,將上述低保金共計4430元據為己有,用於個人開支。經查,羅仕華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4月,羅仕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群眾。

五、南壩鎮觀河村原文書瞿朝雲冒用他人名義騙取洪災補助資金等問題。

2013年7月,南壩鎮觀河村發生“7.20、7.23”洪災,瞿朝雲以其收取的養老保險金被盜為由,便以洪災受災戶李某某、羅某某的名義上報洪災補助資金。2015年1月,縣民政局給李某某、羅某某打卡直髮洪災補助資金各1.3萬元後,瞿朝雲向李某某、羅某某收回2.5萬元。經查,瞿朝雲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7年12月,瞿朝雲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群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