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斌漢:半夜重磅,新股首日新規近似無漲跌限制!

以下僅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股市風險大,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重磅利好】上交所網站:關於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

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因前款規定停牌的,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鐘);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本所不再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解讀:

簡單的說“新股首日無成交時代結束”有改回以前相似的規則,多了點細節。這相當於放開首日無漲跌限制。就是開始漲10%的停牌30分鐘,後面再漲超20%就不再設漲跌(但有最高漲幅,連續競價階段、開市期間停牌階段和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筆者想提醒大家。細節大家可再去看下,這個規則說的目的是遏制炒新。但……這規則讓筆者想起2012年,當時是郭主席,也就對次新首日炒作進行相關改變,最後導致次新首日成交就幾分鐘,後面規則實施了三個月就改回來了(當時我放言這新規頂多能玩一個月,後面就會改。當然當年市場給說,所以我敢說。現在不敢說了,但想跟大家說,今晚這新規,其實是利漲,只是改變的是,最新的新股首日都沒得炒,現在改成有得炒。。。首日瘋狂的行情又來了,首日一分都不得交易的時代又結束了。不知道以後來不來,但整體目前的改革就是要解決連板沒成交的問題。但是……這並不改變炒新問題。雖申報數量有壓制,但散戶太多,只會有更活躍的交易量出現。好了,整體利好次新……

黃斌漢:半夜重磅,新股首日新規近似無漲跌限制!

【注意合規】新股上市初期,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通知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的大額申報、高(低)價申報、連續申報、虛假申報:

(一)開盤集合競價階段,以高於(低於)前收盤價(上市首日為發行價)3%的價格申報買入(賣出)的數量超過新股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的5‰;

(二)連續競價階段,以高於(低於)申報時點最新成交價3%的價格申報買入(賣出)的數量超過新股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的5‰;

(三)連續競價階段,當最新成交價為當日最高成交價時,以不低於該成交價申報買入的數量超過新股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的2‰;

(四)連續競價階段,1分鐘內單邊申報次數超過3次且申報價格高於(低於)申報時點最優買價(賣價)的;

(五)連續競價階段,以實時最優5檔價位申報買入(賣出)的數量超過當時該最優5檔價位市場總申報買入(賣出)數量的30%並有撤單行為,且當日該情形發生3次以上的。

投資者通過以本人名義開立的多個證券賬戶參與新股交易的,前款規定的申報買入(賣出)的新股數量及申報次數合併計算。

解讀:

簡單的說“不給打板,最多可以打到3%”。大家注意,別打多了,報錯了當天就沒得玩了。整體細節還有些內容,文章尾細看。

整體本次改進,利於新股發行,利於新股活躍性。連板時代再次結束,這些規則反覆,但方向並沒有太多改變。只要是競價規則,一般來說,很難遏制新股炒作。。。

本次改革提醒,整體是又回到以前的規則了。就是首日給你玩個夠(漲跌都猛),提防次日問題了,次日易大跌。這是以前冬日無漲跌時的規律,但現在首日申報價格,有申報漲幅限制,就是大資金不能打板,這有利於散戶,增加散戶交易量。利於次日上漲,當然,如果首日漲太多次日而直接跌停出不來的可能。整體以前就是如此。

老次新影響:

新規前次新股影響。一般來說,首日相當於放開無漲跌限制,這種政策出來,利好首日炒作和上漲高度增加。這時橫向對比,會發現老次新估值比新規定低。進而老次新易產生補漲需求,因此,本次新股首日改革,也一樣利好老次新反彈和上漲。明天,準備啤酒慶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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