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新政!繼深八條以後,深圳再度對樓市出手嚴控

7月31日,深圳發佈《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規劃國土委等單位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針對當前市場上存在的假離婚購房、投機炒房等市場亂象進行了針對性的打擊。

深房新政!繼深八條以後,深圳再度對樓市出手嚴控

主要為五大點。

一、暫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通知發佈之日起, 停止辦理企事業單位、 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網籤手續;通知發佈之日前已辦理網籤的, 可繼續完成交易。

最近深圳市部分熱點區域出現新房跟二手房價格倒掛現象,“買到即賺到”效應發散,公司參與搖號帶來市場情緒緊張。

手握大量資金的買家往往通過註冊多個公司參與搖號,增加購房成功率。對真正有買房需求的個人是一種擠壓。

北京、廣州、長沙、杭州、上海已經相繼出臺政策,抑制個人以企業名義購房的投機行為。

這樣的措施有助於及時堵住炒作漏洞,避免個人通過註冊企業繞開個人限購政策。防止企業與個人爭奪購房資格,加劇個人購房的搖號難度。

二、新建設的商務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變用途;

各類新供應用地(含招拍掛、 城市更新、 徵地返還用地等)上建設的商務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變用途。 企業整體持有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應當一致,對外出租單次租期原則上不超過10年。

三、居民家庭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3年內禁止轉讓;

居民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 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 3 年內禁止轉讓。通知發佈之日前已辦理網籤但尚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在禁止轉讓之列。

該政策對新購買和已購買的住房執行限售,全市23.7%的住房短期內將被鎖定交易,可以有效遏制房地產炒作。同時,由於調控力度較大,可能造成二手房交易量下滑。

四、個人、企事業單位新購買的商務公寓5年禁止轉讓;

通知發佈之日起,個人、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商務公寓, 自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 通知發佈之日前已辦理網籤但尚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的,不在禁止轉讓之列。

深圳市未將商務公寓納入限購,近年來明顯出現投資資金轉向商務公寓的情形,外地資金來深圳批量炒房。這個措施將使全市月81.1%的商務公寓將被鎖定交易。該政策實施可能導致商務公寓投資需求下降,由於全市商務公寓面積僅佔商品房面積的0.4%,對全市經濟增長影響不大。

五、調控政策對離婚購房也進行限制;

對購房人離婚2年內申請住房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各商業銀行、市公積金中心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 70%執行;

若無房貸記錄且能提供離婚前家庭無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 30%執行;

若能提供離婚前家庭僅有1套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 50%執行。據悉,2017年,深圳市離婚2年內購買新房的佔離婚購房人數的81.9%,佔全市新房總成交量的10.8%;

離婚2年內購買二手住宅的佔離婚購房人數的85.8%,佔全市二手住宅總成交量的4.2%。

說明通過離婚後短期內在購房投機房產的佔比較大。

該政策屬於打補丁政策,有利於杜絕假借離婚逃避差別化信貸、稅收政策,也有利於框正社會倫理和道德。有利於堵住套利漏洞,同時,規定2年以內的期限限制,也考慮到了真正離婚的購房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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