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流指示器、信號閥、末端試水裝置不合理設置及《噴規》的規定

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灑水管的水流指示器安裝位置不符合要求,與管道轉彎處和閥門的距離達不到要求;產生原因及後果是達不到使用功能要求或造成誤報;防治措施及規範規定:水流指示器應安裝在距地面高度1.8m以上。水流指示器安裝應距彎頭處至少15cm和距閥門處至少60cm。管道開孔要用專用工具,確保開孔在管道中心垂直線上,並將管膛清掃乾淨。

水流指示器、信號閥、末端試水裝置不合理設置及《噴規》的規定

二、信號閥安裝在水流指示器的後邊,並相互直接連接存在的問題;產生原因及後果是信號閥不靈敏,甚至不能顯示管中水流動的情況,且將其傳送給消防系統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及規範規定;信號閥應安裝在水流指示器前面的管道上,且兩者的間距不應小於30cm。

水流指示器、信號閥、末端試水裝置不合理設置及《噴規》的規定

三、溼式報警閥下邊及水流指示器來水方向不裝信號閥而裝普通閥門存在的問題;產生原因及後果是在維修管道時關閉閥門,維修後由於疏乎忘記打開,一旦發生火災管道內無水,造成重大損失。防治措施及規範規定

必須在報警閥下邊及水流指示器來水方向裝信號閥。並檢查信號閥其打開或關閉狀態時的信號是否返回到消防控制中心。為防止誤操作,還要在閥上加鎖防止閥門意外關閉。

四、末端試水裝置設置存在的問題;

產生原因及後果是:

1、末端試水裝置設置不當。可是建設單位為了便於使用,要求施工單位將末端試水裝置設置在廁所內,便於排水,而不設置在最不利點處,這樣就導致無法真正測出最不利點的壓力值;一些末端試水裝置處的排水設施排水量小於試驗閥的洩水閥的洩水量或者乾脆不設排水設施,試驗閥開啟後便會造成“水災”,為消防設施的定期保養、維護埋下隱患,以至於無法進行放水試驗;有的施工單位將末端試水裝置安放在走廊、房間或廁所的吊頂內,試水極不方便;

2、不使用規定的末端試水裝置,而用DN25的球閥代替,其通徑是25mm,比一隻公稱通徑為15mm(實際孔徑約為11mm)的噴頭要大得多,其開啟後的水流量遠遠大於一隻標準噴頭的排水量,顯然這樣的試水裝置不能代表一隻噴頭開啟的效果。

水流指示器、信號閥、末端試水裝置不合理設置及《噴規》的規定

防治措施及規範規定:

1、根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第6.5.1條的規定,末端試水裝置應設置在最不利點處,且應有足夠的排水能力。最不利點一般最長管路的末端,在圖紙審核、施工時就可確定。

2、採用DN15球閥,末端試水裝置開啟水流量必須相當於該防火分區內的1只噴頭的流量,其試驗結果才能符合試驗目的。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084一2017中明確規定:末端試水裝置應由試水閥、壓力錶以及試水接頭組成。試水接頭出水口的流量係數,應等同於同樓層或防火分區內的最小流量係數噴頭。末端試水裝置的出水,應採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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