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遠:人贓並獲 無所遁形

一名男子恃著自己是某通信公司外包員工,略懂“技術”,便心生雜念,夥同他人,在平遠縣多個鄉鎮盜竊通信電纜線後進行變賣,從中牟利,“補貼”家用。近日,平遠縣局一舉抓獲兩名盜竊通信電纜嫌疑人,並抓獲一名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嫌疑人,成功破獲8宗通信電纜被盜案件。

人贓並獲 大膽賊人無所遁形

7月15日上午,平遠縣公安局泗水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泗水鎮村裡有兩處發生電纜線被盜現象。接報後,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案件偵查工作,並向縣局刑偵大隊彙報相關情況。當日16時許,泗水所民警又接到群眾報警,稱有兩名可疑人員正在泗水村石角新某坎下的小河邊盜竊通訊電纜線。接報後,辦案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考慮到現場屬於山林地區,以免嫌疑人就地逃跑,民警決定對嫌疑人採取包抄抓捕方式。民警到達現場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成功抓獲正在盜竊電纜線的兩名嫌疑人,並繳獲作案工具,贓物電纜線各一批。經案情研究,刑偵大隊民警發現兩名嫌疑人作案手法與平遠縣其它鄉鎮的電纜線被盜案件有相似之處,遂作串併案偵查。審訊中,兩嫌疑人分別供述了在平遠多個鄉鎮偷盜電纜線,後將電纜線變賣至廢品店,從中獲得“利潤”的違法犯罪事實。

掩飾隱瞞 貪利商人身陷囹圄

根據兩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民警迅速將收購電纜線的廢品店老闆卓某抓獲。經查,嫌疑人卓某對向兩名男子廉價收購盜竊所得電纜線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民警告知其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卓某後悔不已,萬萬沒有想到自己因一時貪圖利益而收購贓物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同樣需要負刑事責任。

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姚某某兩人因涉嫌盜竊罪均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卓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法律鏈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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