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包头 · 包镇公行管得宽?

老包头 · 包镇公行管得宽?

“包镇公行”设立于嘉庆十四年(1809年),一直存在到民国建立。

起初是由商会发展而来,但后来由于清政府对包头实在是鞭长莫及,包镇公行就一并将行政职能揽了 过来,成为商业和行政的双管机关。

“包镇公行”分为大行和园行。大行负责包头镇工商行业捐税、劳役、维持地方治安和治理诉讼等,偏行政;园行负责包头镇菜园的捐税、差役、维持治安和管理灌溉用水,偏商业。

也有两行都参与的事,就是节事活动。

包头民俗每年清明、七月十五、十月初一为鬼节日,“大行” 举行城隍爷出府,把城隍爷从庙中抬出,管事的骑大马,背上背着用黄布包的假圣旨、大印,沿街游行,鼓乐开道,沿街不断有人焚香烧纸。园行每年阴历五月二十六日和九月十五日祭祀龙王爷,阴历三月三还举行南龙王庙庙会。

后来, “大行”和古代刚死还未定谥号的皇帝、皇后称“大行”相冲,不吉利,改为“公行”,所以后人有说大行也有说公行的。大行存在到民国初年,而园行一直存在到新中国成立。

“包镇公行” 还在关帝庙后面设会馆。1911年,辛亥 “马号巷事件”就发生在“ 包镇公行”的会馆, 五原厅同知樊恩庆表面同情革命包头做内应,谎称为革命军接风,将革命军首领骗至会馆,设计埋伏,6名革命军首领当场牺牲。

民国4年( 1915年)“包镇公行”改称包头镇商会,专管包头镇商业之事,后来,演变成包头市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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