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獻給不守信用的人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獻給不守信用的人​俗話說,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借錢給人,最大的危險不是失去錢,而是永遠失去了情,做好事反而把人給得罪了。從小到大,真心不願找別人借錢,不得已借了別人的,都會想盡辦法在第一時間還上,要不就寢食難安,直到還上才感覺如釋重負,鬆了一口氣。都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就有這樣的人,向你借了錢,過後卻隻字不提還錢的事。該怎麼辦?明討?拉不下面子。暗示?如果他想不起來呢?現實中欠債人記憶突然短路有兩種:一種是真的忘記了向你借過錢,一種是“揣著明白裝糊塗”。俗話說:“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日常生活中,每個人都免不了“手頭緊”的時候,借錢與被借錢在所難免。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獻給不守信用的人

前年,朋友遇到了困難,讓幫忙週轉點錢,咱也是實在人,二話沒說滿足了他的要求,說是用3個月,結果等了13個月也沒還,費了一番口舌還了一部分,到後來乾脆電話也不接、信息也不回了。有的人借錢確實是出於善意,借的時候就想著一定要還,後來他們確實還了;但有的人借錢本身就出於惡意,借的時候就沒想著有還的一天,騙幾個算幾個;還有的人,開始是出於善意,以為自己能還,但是後來確實還不起了,不是不想還,是確實還不起。開始可能他還在想辦法還,後來實在沒辦法了,也只好把話給你挑明,“實在對不起,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你能怎麼的?向人借錢,讓人為難,而借錢給人,也要遵循“救急不救窮、四借四不借”的原則。可以借錢的四類是:無錢上大學的;家中有病人的;突發意外事故的;對自己有恩的人。不借錢的四類是:金融投資的不借;買二套房、裝修房屋、買車的不借;結婚大操大辦、旅遊、購買奢侈品的不借;遊手好閒的賭徒不借。人,一定要守住自己的信用,因為它比金錢還貴重,無論是話語的承諾,還是金錢的借貸,失去了信用,也就意謂著人格的破產。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獻給不守信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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