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消費57萬旅行社得49萬,「低價團」的還是便宜莫貪

現在的人越來越懂得生活,旅遊已經成為享受生活的一種方式。暑假來臨,旅遊旺季也隨之到來,有不少人會選擇跟團旅行。

遊客消費57萬旅行社得49萬,“低價團”的還是便宜莫貪

近年來,市場上出現了很多的“低價團”,吸引了眾多顧客前往,有的甚至號稱“零元遊”。又出遊了又不花錢,大家都覺得很划算很滿意。可是旅行社真的在做賠本買賣嗎?不久前雲南昆明警方公安破獲一起涉及“低價遊”利益鏈的特大案件,揭開了背後的秘密。調查發現,未支付一分錢團款的零元團靠購物竟能為旅行社帶來36萬餘元的利潤。

遊客消費57萬旅行社得49萬,“低價團”的還是便宜莫貪

旅行社“吃回扣”並不是什麼新鮮事。但遊客消費57萬、旅行社拿49萬的返款比例還是讓人咋舌:這遊客哪裡還是客戶,明明是任人宰割的“錢袋子”。

《旅遊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遊客消費57萬旅行社得49萬,“低價團”的還是便宜莫貪

但事實上,旅遊市場裡的“低價團”陷阱並不少見。靠著低價甚至“免費”的旗號招徠遊客、再通過購物拿回扣,已經成為行業套路,甚至形成完整的利益鏈條。這不僅嚴重影響遊客旅遊質量、造成經濟損失,也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影響當地的城市形象,甚至涉嫌詐騙。

這種暴利“低價團”亂象為何屢禁不止?

一方面,相關監管和懲戒措施的缺位縱容了亂象的野蠻生長。對旅行社和導遊而言,違規成本很低,而利潤卻是巨大的。

另一方面,也正是人們貪圖低價的心理給了“低價遊”套路以生存空間。別忘了“羊毛出在羊身上”,沒有商家會做賠本生意,“免費遊”的成本會在別的地方成倍地找回來。

遊客消費57萬旅行社得49萬,“低價團”的還是便宜莫貪

根治“低價遊”,相關部門應該繼續加大針對性打擊力度,為旅遊行業“正畸”。同時,也要讓旅行社和導遊盈利模式合法化、行為規範化,改變錯位的行業邏輯。

不要讓自己的旅行變成添堵,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切莫因貪便宜而掉進別人設置的坑裡。不然,“消費57萬旅行社得49萬”裡面就會有你的血汗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