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利息支出,這5個問題,會計出錯,企業有稅務風險

1、自建的房屋怎麼繳納房產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規定,納稅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徵收房產稅;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徵收房產稅;納稅人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2、企業向個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怎麼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規定,一、企業向股東或其他與企業有關聯關係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的條件,計算企業所得稅扣除額。企業向除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稅法第八條和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准予扣除。(一)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二)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3、企業為建造廠房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是否需要進行資本化處理?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准予扣除。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並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扣除。因此企業建造廠房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應按規定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後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4、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中人員人工費用具體包括哪些?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規定,人員人工費用是指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5、物業管理公司預收的跨年物業管理費,什麼時間確認收入?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債發生製為原則,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長期為客戶提供重複的勞動收取的勞務費,在相關勞務活動發生時確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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