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李小璐首例網絡訴訟案的勝訴,你怎麼看?

柒月當半



李小璐勝訴很正常,也是情理之中。

首先,事件本身就是撲朔迷離,並無確鑿出軌證據。初始只是“夜宿門”,當事人也都對此做出瞭解釋,雖然很牽強。但娛樂圈本身就是如此,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根本無法做到一清二白。也許李小璐確實有對不起賈乃亮的地方,也有自己的責任,但絕不是如鍵盤俠網絡噴子嘴裡說的那樣不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任何缺點被無限放大都足以致命,何況是人設致命的娛樂圈,你也許是清白,但被千夫所指後,依然很難安然處之。李小璐亦是如此,你可以指責她不潔身自好,但卻不能以偏概全否定她這些年對家庭的付出和對社會的貢獻。

至少可以肯定的是,李小璐是一個好媽媽,一個善良的中國公民。我不是什麼水軍,也不是被收買了的寫手,我只是陳訴一個現象,希望觀眾正確對待娛樂圈的小編。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鍵盤俠可以有語言的自由權,但也請學會尊重別人。

恕我直言,那些口出惡言,張口閉嘴都是罵人噴人的鍵盤俠,你們心底也絕不是最美最善良的存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三思而後言,也許就是因為你的一句話造成別人心裡的陰影。

李小璐能夠勝訴並不說明什麼,她的勝訴是完全值得認同的,拒絕網絡暴力,網絡之上也該有真善美的存在。


我不吃空心菜


我覺得這是正常的,也是情理之中的。

熟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人家家庭出了問題自有兩個家庭解決,外部的聲音太多會讓人家本來可以好好解決的問題被無限的放大,反而會給人家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這幾年被網絡暴力逼死的人不是沒有,但是網友們卻沒有手下留情,太可怕了。

我記得最深的一個新聞,就是有一個女孩晚上在家的時候,有一個小偷進來偷東西,後來見色起意,想要強暴女孩,後來女孩跳窗逃走了,這事上了新聞,可是卻有人說這女孩被強暴了也活該,誰讓她穿的暴露的,還有人說是這個女孩勾引了這個小偷,否則人家是來偷東西的怎麼會要強暴你....後來這個女孩怎麼樣了也沒有知道了。這個社會太可怕太瘋狂了,人心也太陰暗了。

網絡暴力再不治理不知道還會有多少人死於之下。古時候有文字獄,逼死了一堆大文豪。現在言論自由了,卻逼死了鮮花一般的生命,我們變的越來越陌生,越積越冷漠。人前我們是謙謙君子,電腦前我們就是猙獰的魔鬼。

希望李小璐的網絡訴訟案的勝利能給我們一點驚醒,不要以惡傳惡。她的為人我們暫且不論,我們論的就是網絡暴力本身。





試用平臺45


去年,李小璐的事件是鬧得沸沸揚揚,新聞經常在網絡各大平臺刷爆,這些不僅影響了李小璐本人,還影響了整個家庭。我認為造謠者確實是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而這麼多年以來,明星被造謠的已經不止一個兩個,網友們都是圍觀看戲。事實上,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本就影響力很大,在有謠言時,不僅對自己影響大,對自己的粉絲也是一種傷害。

曾經有過很多明星想要起訴造謠者,可很多明星都是直接使用網絡截圖作為證據去法院提起訴訟,而被告方為了逃避責任在庭審之前就刪除了自己發佈的信息,並在庭審中堅持否認自己發佈過涉嫌侵權他人的信息,這就造成了證據形式瑕疵,明星提供的網絡截圖證據並沒有被法庭認可。

就李小璐這一案件來說,被告方在庭審前刪除了侵權信息,主動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並道歉。這大大縮減了整個案件的時期,否則等調查取證等等流程下來,是非常費時費財的。

所以對於明星來說,想要維護自己的名譽權非常的不容易。


KillerPeng


我不說,不代表我沒有立場和觀點

我不說,不代表我沒有是非黑白觀

我不說,不代表你真的佔據了道義

我不說,不代表我真的害怕了律法

我不說,不代表你做的就是對的

我不說,不代表你真的什麼也沒做

我不說,不代表大眾就順遂了你

我不說,不代表你還在圈內的中央

我不說,不代表對你有所容忍

我不說,不代表你就可以凌駕於道義

我不說,只是為了那個好男人

我不說,只是不願意傷害那個小精靈

我不說,只是不願意爭口舌

我不說,只是想看你跳多高

所以我不說,所以我只看,所以只有你認為你勝了。哎,自欺欺人,自以為是。沉浸在自我中吧,有什麼只有你自己知道。

走好點,別崴了腳


慕容曉春


針對李小璐的事情,我覺得我們都算是旁人,這是別人的家事,我們應該多給她和她的家人更多的空間,小編,你說對嗎?只是事情發展現在人人皆知的局面,就只能說她作為公眾人物的代價了,當然,作為我個人而言,而且希望這事情,不會對她,對她的家庭造成太大的影響。



天立學府



活佛濟公很尷尬


李小璐,名譽權官司勝訴,不能證明網絡報料真假。網絡爆料他人隱私,侵犯隱私權,法院依法判決賠償,理所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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