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耀華爲什麼可以繼承侯耀文的遺產?

志遠8038


憑良心說話啊,候二人家長得還是很標準的,真的!從我第一眼在電視裡看到他,就是這麼感覺的,說相聲屈才了,不演漢奸可惜了一塊好料子。

繼承法是這樣解釋的。侯耀文死了,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第二順序繼承人是父母子女。侯耀文死時沒有配偶,那麼,父母和子女是第一繼承人。所以,繼承財產沒有侯耀華的事。 以後碰到想不開的事,就想想侯耀文的妻女,連自己最親的親人的遺產都能被別人佔為己有,還有什麼檻過不去的?以後碰到不要臉的就想想侯耀華,還有什麼更不要臉的呢?

即便他沒有侵佔,也說明這人小肚雞腸。如果他真心為了侯三爺和侄女們著想,那麼他和老郭就是同樣的出發點,兩個同樣想法的人怎麼可能成為仇人?不僅不該針鋒相對,反而應該和老郭關係更進一步才對。

人死了連情親也沒有了,誰都不可憐,可憐死的人,活的人去相福吧!還因為錢鬧矛盾,候二你已過半百,珍惜今後的日子吧!


笑搞


侯耀文有兩個同父異母的孩子,他們才是侯耀文遺產的第一繼承人。侯耀華要是有繼承權的話,侯耀文遺產官司當初就不用打了。


其實,侯耀文並沒留下太多的遺產。那棟別墅,按揭還沒還完。他手裡的收藏品,據說有不少是贗品。當然,有沒有贗品,局外人無從知曉,就連郭德綱也未必知情。

侯耀文離過兩次婚,有兩個孩子,其中一個當時還未成年,加之去世前他還有個女朋友。他再有錢,也有不夠用的時候。侯耀文遺產不多,倒也合情合理。

至於侯耀文遺產官司的事,我就不必贅述了。正是這起官司讓侯耀華跟郭德綱徹底決裂,這個結果或許是他倆事先都沒有預料到的。


侯耀華應不應該摻合,答案一定是肯定的。他要不出面,就不是二大爺了。侯耀華有沒有侵佔侯耀文的遺產,單從原告侯耀文的大女兒侯瓚和同父異母妹妹的生母袁茵(侯耀文第二任妻子)與被告侯耀華(等人)達成了庭外和解這件事看,侯耀華應該沒有侵佔,即便侵佔了,其侵佔的金額也是原告所能接受的,否則就不可能達成和解。

侯耀文遺產官司一事早已塵埃落定,可侯耀華與郭德綱的戲碼還沒結束的跡象。誰是誰非,各自的粉絲是各為其主,剩下的就都是些看熱鬧不嫌事小的普羅大眾了。娛樂圈本就是個是非之地,沒是非反倒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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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陶


相聲表演藝術家侯耀文去世後,遺產分配鬧了很大風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繼承的順序是:先給父母,再給子女,最後是配偶,如果這三者都不存在或放棄繼承,那麼就會給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最後才是兄弟姐妹。

因為侯耀文生前沒有立遺囑,按照法定繼承,他有兩個女兒並且沒有放棄繼承權,他的遺產就應該先給兩個女兒,所以他的二哥侯耀華是沒有得到繼承權的。

侯耀文生前有過兩段婚姻,1979年和舞蹈演員劉彥結婚,生了大女兒侯瓚,後在1990年兩人就離婚了。隨後在1993年侯耀文又和袁茵結婚,生了小女兒妞妞,2004年因為袁茵出軌,兩人又離婚了。據說侯耀文深受打擊,侯耀華認為他是被袁茵氣死的。

兩個女兒在父母離婚後都由其母撫養,因此侯耀文去世時兩人都不在身邊。作為二哥的侯耀華負責處理後事,也因此給了他染指的機會,他老實不客氣,帶了一幫人把侯耀文家裡能搬的都搬走了。

玫瑰園別墅貸款催繳,兩個女兒便和她們的二伯打起了官司。大女兒侯瓚先是在2009年2月起訴妹妹妞妞,要求依法分割侯耀文名下的財產。

在2009年6月23日,侯瓚又提交了申請,和妹妹妞妞兩人成了原告,追加侯耀華、牛成志和郭曉小夫婦四人為被告,要求他們返還侵佔的父親遺產。最後在2010年8月20日,雙方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以和解方式結案。

而侯耀文徒弟郭德綱,此前一直公開支持師妹侯瓚,在官司完結後,也買下了玫瑰園別墅,銀行那邊貸款也因此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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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華作為侯耀文的二哥,在侯耀文有女兒的情況下,並沒有資格繼承遺產。

侯耀文因病突然逝世,沒有留下遺囑。兩個女兒同父異母,一名已經成年,另一名未成年,由其母親撫養。

作為二大爺,協助幫忙 甚至主持葬禮都是應該的。但是侯二可不僅僅是幫忙了,而是一群人直接把侯耀文別墅搬空了。按郭德綱所見,侯耀文的衣服都被亂七八糟的人拿走穿上了。另外侯耀文有一後備箱非常值錢的文物字畫,也不知所蹤。連德雲社給的六十萬份子錢也沒了(後來侯耀華出面解釋說德雲社給倆孩子的60萬份子錢應該屬於所有侯氏家族)。

最後倆孩子得到的是一座空別墅(因為雞賊們搬不走所以剩下了)和高額貸(欠)款。

可以說侯二等人簡直就是直接把弟弟的家產瓜分了。也因此讓郭德綱等侯耀文的徒弟極為不滿。最後導致雙方口水仗。

後來侯二被侄女告上法庭,目前已經和解。但是侯二和郭德綱的樑子結下了,後面侯二不停的找郭德綱的茬。拿走弟弟的家產不夠,還要把弟弟的徒弟也趕出師門(當然他沒有這個資格),接收師侄(郭德綱)的徒弟為徒弟。臉皮厚比城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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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華是有權利繼承弟弟侯耀文的遺產的,但是繼承順序是第二位,條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不在世或者放棄繼承權。

本案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侯耀文的兩個女兒沒有放棄繼承權。所以事實上他的繼承權就是虛無的了。

我國遺產繼承法的繼承順序是: 第一順序:父母、子女、配偶。 第二順序: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在沒有遺囑前提下,按法定繼承。本案侯耀文兩個女兒沒有放棄繼承權,所以侯耀華是沒有繼承權的。

之所以引起遺產糾紛,是因為侯耀文生前沒有立遺囑,而且兩個女兒都是已經離婚的母親撫養,平時跟父親來往不多。

而且小女兒的母親袁茵,可以說父親侯耀文的去世,與其或多或少有些關係的。因為離婚後袁茵再嫁的人是戴志誠。

戴是侯的徒弟,曾經常去侯家,後來戴袁發生感情,兩個家庭先後解體,戴袁重組家庭。

戴的前妻曾在採訪視頻中說,自己離婚後有十年的時間恢復傷痛,臉在一個月內變成“鍋底”,醫生說:“孩子,你這口氣是表出來了否則你的小命都可能沒了。”

可見這樣的家庭破裂和重組,對於原來的夫妻是多麼大的心靈重創!所以侯耀文的突然辭世,其哥哥侯耀華私下認為,前弟妹婚內出軌導致弟弟“氣死的”(心臟病)也是情有可原的。

心理上偏向早年離婚跟隨母親的大侄女侯瓚,也是可以理解的。

至於後期遺產糾紛事宜,侯耀文徒弟郭德綱,出面花2000萬買下、當時800萬貸款購置的侯耀文別墅玫瑰園,完全是處於感恩之心,感恩三年前侯耀文力排眾議收自己為徒。

侯耀文的遺產中,也有部分是繼承父親侯寶林的。而且生前跟哥哥侯耀華來往多,相聲界或者娛樂圈的人,也都知道他有哥哥,很少見到兩個女兒來往。

弟弟突然辭世,侯耀華出面主持後事也無可厚非。不過後來的遺產事沒有處理妥當,令人詬病頗多。買墓地一事,也可以理解。總之事情沒有處理妥當。

說來還是應該對侯耀文大師,說幾句不應該說的話:

1、身體不舒服時,應該早些立個遺囑。免得引起百年後親人間遺產糾紛。

2、離婚不怕,再婚找個年歲相當的多好。

3、帶什麼人回家不好,何必帶跟妻子年歲相當、人品又如此的人頻繁到家裡,還住一個小區?


4、好在收個好徒弟郭德綱,否則是不是“死不瞑目”?好在曾經徹夜長談,有所囑託,好在這個徒弟還感念師恩,勇於出面相助。

願侯耀文先生在天堂一切安好!保佑他的女兒們幸福安康!保佑他的徒弟郭德綱和德雲社蒸蒸日上!也保佑他的哥哥侯耀華正兒八經做人做事吧!不要再花邊新聞滿天飛了!


浪淘沙1974


候二這事做的從道理上沒毛病。候耀文沒了,辦這棚白事的是候家。誰辦事誰收份子,這是公序良俗,沒的說。倆閨女爭遺產,候耀華是想全給老大,因為候家對不起人家。二閨女她媽給候耀文帶綠帽子,這是整個候家的恥辱。當時二閨女沒成年,如果分到家產肯定歸她母親掌握。這是候耀華忍不了的。其實候耀文真是沒留下多少財產。遠不如後來置辦的墳地多。郭德綱不知被誰攛掇的跳出來炮轟候耀華。其實他這事辦左了,他應該聯合候耀華去鬥姜昆、代志誠。如果沒有代志誠勾引候耀文媳婦兒這事,候耀文也不會那麼早就故去了。不管候耀華人品怎麼樣,他在這件事上做的沒毛病。盡到了一個當哥哥的義務。要是能把代志誠整死就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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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華沒有繼承侯耀文的遺產。

侯耀文的兩個女兒是侯耀文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侯耀華是侯耀文的親哥,屬於侯耀文遺產的第二順序繼承人。

我國繼承法規定,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繼承人才享有繼承權。因此,在侯耀文的兩個女兒沒有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侯耀華沒有侯耀文遺產的繼承權。

侯耀華拉走了侯耀文的部分財產,不是基於繼承權。

後來的繼承權糾紛,侯耀文的兩個女兒繼承了侯耀文的遺產,侯耀華沒有繼承侯耀文的遺產。


郭廣吉律師


國家繼承法個人遺產兄弟姐妹有繼承權。但繼承有個順序。兄弟姐妹繼承順序靠後。待順序靠前的繼承人不存在或依法取消繼承權,或自願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兄弟姐妹才能繼承。你合法得到繼承了,你便有對被繼承人的遺產有佔有,使用,處置的權力。對於題主的問題,我認為對候躍文的遺產候躍華是有繼承權的,只是法定順序靠後一些。對於候躍文的遺產案,其人己走十餘戴。這事己平六,七年。直到今天還有人不忘。時不時的把當事人拉出來亮相。唸叨一凡。因候門是名望大家。其家境及候躍文的生活經歷比較亂雜。當事件突發後。作為親人特別是兩個孩子年小不成茫然無措是肯定的。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一母同胞躍文兄長,及兩個孩子的親二大爺候躍華出來主持處理候躍文的後事。是人之常情,理所當然。對於後來出現一些報道,說法,我一直關注著。此事,通過人際的法律多渠道協商早己結案,記錄在冊。廣大公眾也公平在心。殊不知,候躍華為何致郭德綱及其鋼粉傷重。時不時,動不動的就把候躍華數落一下。罵上一通。是世道沒了王法。還是有人膽大枉為。


手機用戶50033158426


其實在這件事上,我是力挺侯耀華的。這是因為大女兒侯瓚從小就跟著和侯耀文離婚的媽媽生活,好像很多年基本就沒怎麼聯繫,在侯耀文去世的前兩年,才重新有點聯繫,父女二人的感情如何不得而知。 如果立遺囑的話,侯躍耀文願意把遺產的多少份額給這個女兒,還真不好說。而二女兒跟著戴志誠生活,如果繼承一定份額的遺產,實際上會讓戴志誠間接受益。戴志誠對於侯耀文當年造成的傷害,大家都知道。所作為侯家人,肯定是不願意看到這個當初無恥插足自己家族人婚姻的人,從中受益的。其實這當中最應該受益的人是和侯耀文生活了好幾年的那個舞蹈演員,兩個人是事實上的夫妻,但是由於沒有登記,遺產沒有她的份,我相信如果侯耀文有機會立遺囑的話,最大份額應該給她。但是她竟然沒有主張遺產,在安頓好侯耀文的後事之後悄然離去,是個真正有情義的女人。


趙老疙


1,沒有繼承

2侯耀文那點財產侯耀華看不上,侯耀華是玩玉的大拿,而他兄弟說難聽的就是一個棒槌,什麼東西都收,他哥根本看不上。

3郭德綱說的很多值錢衣服沒了,被一個徒弟拿走了,實際上該徒弟(好像姓張)打了收條,全是侯寶林的表演服,辦個展覽用的,收條一式兩份。辦完展覽再還。

4侯三葬禮是侯二前後忙活,倆女兒和前後老婆都沒有操心,倆女兒只是露一面就走了,這是為人子女乾的事?500多萬白包是看侯二面子親朋給的,並且早晚侯二還。在法庭上轉交五百萬,侯三女兒們沒再追究股東衣服之類的東西,因為根本沒有證據,是別人在媒體上亂說的,說有衣服古董什麼的。

5那別墅郭德綱撿漏買了,這個不多說了,不評價。但是當年他為了他師傅的家人和侯二鬧翻,到了去年雲字之爭時,侯三家人沒出來幫他說理,就因為當年他的一些話不地道,不是實話,推波助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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