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離婚夫妻:「分手應該體面,離婚更不應該鬧的太難看」

致離婚夫妻:“分手應該體面,離婚更不應該鬧的太難看”

01.

關於和愛的人分開,我們會說一句話:“願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我們常常說,分手應該體面,過去的都已經過去,曾經愛過的人不應該撕扯的太過難堪。倘若和愛的人分手了,我們也應該拿得起放得下,畢竟沒了誰我們還是可以照樣生活的很好。

一個人在愛情裡應該有的成熟,是從一段愛情中成長,更是在不值當的愛情中適當放過自己。

決定分手了,不糾纏;決定分手了,不抱怨;決定分手了,就體面一些,好好的跟愛過的他(她)一個道別。

不就是分個手嗎?沒什麼大不了。

分手是應該體面,讓曾經愛過的人好聚好散。

但是在這篇文章裡,我想說一句話:“分手應該體面,離婚更應該體面,而不是鬧的太過難看。”

我們可以和前任一刀兩斷,老死不相往來;但是我們不應該糾結於過去,應該讓過去過去。

致離婚夫妻:“分手應該體面,離婚更不應該鬧的太難看”

02.

近日馬蓉接受媒體公開採訪又上了熱搜。我們尚且不去談她和王寶強的這段婚姻究竟是誰錯了,但是有一點:一段婚姻的破裂,不可能是一個人的錯,他們兩個人都有錯,只不過是誰的錯更大一些。

但是他們的離婚案鬧的天下人皆知,昔日恩愛的夫妻倆鬧的如此難看,誰最難做,是孩子。

孩子現在還小,什麼都不懂,可是他們總有一天會接觸到網絡。當他們知道了自己的爸爸媽媽鬧成這種局面,他們的內心該受到多麼大的傷害。

成年人過不下去了,可以選擇離婚,但是要以一種儘量不傷害到孩子的離婚方式。

你想,這要是孩子知道自己的爸爸媽媽鬧成這樣,他們該有多難受。

同時,在離婚之後讓孩子不認他的親生父親或母親,也不是一個良策,應該尊重孩子的意願。

春燕和丈夫離婚時,也是鬧的不可開交。丈夫罵春燕是一個蠻橫的女人,春燕罵丈夫是薄情郎。兩個人更是當著孩子的面大打出手。兩個孩子,一個跟了春燕,另一個跟了丈夫。可是這兩個孩子也成了最不像兄妹的兩個人。

父母的事對孩子造成了不小的傷害,春燕不讓她女兒認哥哥和父親,可是她女兒特別難受。明明有父親和哥哥,怎麼反倒成仇人了。女兒理解不了自己母親是怎麼想的,有時候也會不聽話,也會讓春燕很生氣。

其實春燕應該做的是什麼?放下過去。既然都已經離婚了,何必再苦苦糾纏,也不要說對方的壞話,該怎樣就怎樣,而不是分開了還忌恨。忌恨沒任何意義,也非常之不成熟。

致離婚夫妻:“分手應該體面,離婚更不應該鬧的太難看”

03.

娛樂圈離婚的夫妻有很多,我個人比較欣賞王菲和李亞鵬,他們離婚的方式就沒有傷害到孩子,也更成熟。

反觀黃奕和黃毅清,一上熱搜就是兩個人互掐,一方把另一方說的難堪。

有必要嗎?為什麼要如此傷害你親生孩子的母親呢?沒有哪個孩子會願意自己的母親被說的一無是處,畢竟母親在他們心目中的印象是非常之美好的。

離婚夫妻,尤其是有了孩子的,一定要選擇一種合適的方式分開。

不要傷害到孩子。日子過不下去了,兩個人想終止婚姻關係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孩子們也可以理解,但是不應該鬧的老死不相往來,也不讓孩子認另一方。

離婚後,不要讓自己執念於過去。過去的都已經過去,反正此後也不會有什麼牽連,又何必不放呢?

如果日子真過不下去,離婚的時候要體面一些,考慮到孩子,不要將成年人的過錯轉嫁到無辜的孩子身上。

今日話題:你對一些離婚時鬧的太難看的夫妻怎麼看?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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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全職媽媽,帶孩子之餘“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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