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西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劉凌軒同志為雞西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的決定
(2018年8月7日雞西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雞西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劉凌軒同志為雞西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
報省人大常委會和省人民檢察院備案。
雞西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職名單
(2018 年 8 月 7 日雞西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
劉凌軒同志為雞西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二、任命
孫秋、穆軍同志為雞西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
田國利、盧新偉、徐悅坤同志為雞西市人大科學教育文化衛生委員會委員。
三、任命
張衛東和高亞萍同志為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劉寶國同志為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張穎同志為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邱豔同志為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趙昌志同志為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庭長;
郭以剛同志為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劉思凱同志為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長;
周雪松、於永強、呂洋、徐媛鳳、鄭微、高雪峰、劉冰潔、李鳳霞和羅豔霞同志為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郭衛麗同志的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張穎同志的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劉寶國同志的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庭長職務;
胡雪清同志的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陳靜同志的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副庭長職務;
趙昌志同志的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職務;
趙福君和趙清梅同志的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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