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被撞」還負事故全責,當事人表示不理解,交巡警耐心普法消顧慮

奧迪“被撞”還負事故全責,當事人表示不理解,交巡警耐心普法消顧慮

7月28日,龍騰大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奧迪車右轉時未禮讓直行車輛與出租車發生碰撞,雙方駕駛員對事故責任有異議,現場雙方發生爭執,交巡警歇臺子大隊民警及時出警到達現場處理了該起事故。

事發在中午時段,龍騰大道上的車流量並不多,但由於該起事故的發生,下行的交通已嚴重受到影響,從陳家坪方向行駛來的車輛已出現了排隊現象。民警趕到現場時,雙方並未撤除現場,經查看,該起事故責任明確,損失也不大,在拍照取證後,民警立即責令雙方將事故現場撤除,恢復交通。

恢復交通後,民警向雙方當事人瞭解事故情況,並詢問為何不拍照自撤現場,出租車駕駛員向民警無奈地說道:“本來我說照了相,撤到旁邊,通知保險公司,他不,所以我就報了警”。民警繼而向奧迪車駕駛員詢問事故情況,奧迪車駕駛員振振有詞說道:“我是轉彎,但他都不踩剎車,直接都撞上來了,還說我的責任…”。

瞭解完事故情況後,民警向雙方宣判了事故責任,奧迪車轉彎未讓直行車,負事故全責。判罰責任後,奧迪車駕駛員依然無法理解,不履行賠償責任。見狀,民警耐心地向奧迪車駕駛員講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七項、第五十二條第三項,在沒有信號等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車輛先行。經過民警耐心解釋,講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奧迪車駕駛員終於消除了心中的顧慮,配合出租車駕駛員進行理賠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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