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漢借錢無力償還 法官人性執行促執結

蘆溪法院網訊 近日,蘆溪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採取人性化的方式,成功促使一起案件雙方當事人在互相諒解的前提下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使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得以圓滿執結。

2015年,張某以自己家裡種植的整片桂花樹林做抵押,以做建築工程生意缺少資金週轉為由,向鄰居王某借款8萬元,雙方約定還款期限。到期後,王某多次追討未果,遂起訴至蘆溪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張某表示願意付部分欠款,剩餘部分做分期履行。然而期限到了,張某尚欠5萬元未還,均以自己投資失敗沒有錢為由,拒不履行還款。拖欠2年之久後,張某無奈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立即對張某的財產狀況進行調查,發現張某這幾年做生意失敗,自己年紀也大了,家庭經濟困難,生活上一直都是靠兒女們接濟,並未有存款。因張某態度良好,並不是惡意拖欠不還,確實是無能力履行,執行法官多次到雙方家中做他們的思想工作,終使得王某體諒張某的情況,同意只要張某一次性拿1萬元,剩餘2萬元部分兩年之內還清,王某自願放棄利息2萬元,張某的妻子和女兒也自願為此案提供擔保。至此,案件得以圓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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