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風暴專項執行丈夫「賴帳」,妻子申請強制執行

百日风暴专项执行丈夫“赖账”,妻子申请强制执行

“要麼她交出車輛登記本,要麼小孩的撫養權給我,否則一毛錢我都不還!”“法官,不要拘留我,我今天馬上籌錢還款!”日前,當賓陽縣法院執行局準備依法將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巫某採取拘留措施時,巫某還款意願由“堅決不還”變成了“立馬執行”。

申請人梁某和被執行人巫某原本是夫妻關係。2017年雙方感情破裂,妻子訴至法院,請求解除雙方婚姻關係。賓陽縣法院依法判決准予雙方離婚,小孩歸梁某撫養,巫某承擔撫養費。另外,對夫妻雙方共同購買並登記於女方名下的一輛轎車進行財產分割,男方一次性補償女方14750元,轎車歸男方所有。但法院判決生效後,巫某遲遲未履行義務,梁某無奈之下向賓陽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受理此案後,執行幹警立即發出執行通知書,巫某卻置之不理,絲毫沒有還款的意思。隨後,執行幹警來到巫某家中調查情況,巫某的父母知道執行幹警的來意後,情緒很是激動,聲稱梁某既然得到了小孩的撫養權,自己的兒子巫某就沒有還款義務。在穩定被執行人巫某的父母情緒後,執行幹警聯繫到了巫某,巫某還是拒不配合執行工作,並且振振有詞地跟執行幹警談起了“條件”,堅稱申請人梁某交出車輛登記本,否則拒絕補償14750元給梁某;孩子的撫養權交給其,否則撫養費由梁某全部負責。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面對被執行人的父母的不理解,被執行人的拒不配合,執行幹警從不望而卻步。基於生效的法律文書內容的基礎上,執行幹警還是耐心的向被執行人巫某闡明法律責任的相關問題,以及拒不履行的嚴重後果。

然而,巫某卻不聽勸說,執行幹警當機決定對其採取強制執行措施,進行司法拘留15天的處理。看到法院即將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巫某便開始服軟,答應當天履行完畢所有的還款義務。與此同時,執行幹警也積極與梁某進行溝通,其同意交出車輛登記本給巫某。

最終,巫某向女方支付小孩的撫養費和補償當初共同購買車輛分割後的14750元,梁某也主動交出車輛登記本給男方,案件圓滿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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