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向兒子兒媳要「帶娃工資」,半年開價1萬5,這個錢應不應該給?

韓雨虹



婆婆帶孩子半年後,向兒子媳婦要‘帶娃工資’15000元。該不該給?

可用情理法三個標準,評判此事。

一、情。

情是親情。就是孔子所言的親親之愛:父母有慈、兒女有孝,兄長有愛、弟妹有敬,丈夫有情、妻子有義。

作為奶奶,對孫子慈愛。兒媳和孫子對婆婆有孝愛。

一個幸福的家庭,是靠親情與愛維繫的。而不是靠利維繫的。


二、法。

從法律角度看,父母有養育兒女的義務。而奶奶沒有養育孫子的義務。沒有義務,付出勞動,就應得到回報。

三、理。

究竟媳婦該不該支付婆婆15000元的‘帶娃工資’?那就要講理。可分三種情況:

一是婆婆主動想帶孫子,覺得自己與孫子在一起,是享受天倫之樂。這種情況兒媳婦不需要支付工資。

二是婆婆並不想帶孫子,覺得帶孫子太累,太辛苦。沒有樂趣。兒媳婦請婆婆來帶孫子。婆婆帶了半年之後,要15000元的‘帶娃工資’,媳婦必須支付。

三是婆婆想帶孫子,想天天與孫子在一起,享盡天倫之樂。媳婦不讓婆婆帶娃。婆婆非要來,媳婦擋都擋不住。婆婆與孫子在一起,享受了半年的天倫之樂後。這時,婆婆應當向媳婦支付15000元的享樂費用。

總結:【只有靠親情和愛維繫的家庭,才能和諧幸福。靠金錢和利益維繫的家庭是不幸福和諧的,甚至是荒誕的。】



楊朱學派


這個問題怎麼評呢,如何回答的乾淨利索呢。不如說清楚,只能分析,假設,古猜,各自人們心中揣摩的一件事。沒法律喲束,和統一標準,來強化規範行圍。就上公堂,也是調和一一調和一一!

我對此問題怎樣看:

如何想的一一

一,個人認為在一定突出情況下,如沒有和老人在一起,吃,喝,住,平時不給零花錢的前提在,就應該給這半年1萬5。

二,個人認為,如果老人和兒子,媳婦一起吃,吃住,那就少給點零花錢即可。

三,老人在無保障,無經濟來源的情況下,又沒有和兒子媳婦一起吃住。又沒有給老人買衣物,鞋,等情況下,應該付錢。

四,誰也說不清,奶奶帶孫子,是義務,還不是義務。給錢是給,是不給!沒有條件支持這兩選擇。

總講來這個問題不大,必競血濃於女,自家滴親,兒子與親爹,親孃,這裡不多費話,沒人都懂,都會老,都會有心裡感觸的那一天。該不該給,是個人家庭事物,生活範疇,別人不好多言,給也應該,不給也應該,這裡就良心嘍。




自已媽是媽,婆婆也是媽!

女兒是女兒,媳也是女兒。


且隨已心從0做起點


我覺得應該給!或者不能說應不應該給,而是給了要比不給更好!

很多婆媳矛盾都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錢”引發的!

很多婆媳,在沒有一起生活的時候,並沒有什麼矛盾,或者即便有一些小小的不滿意,彼此也都還能包容。但是,一旦因為帶孩子,在一起生活開始,各種摩擦、各種爭執就都出現了。而這種小的摩擦,經過長時間的發酵,最終都變成了婆媳間不可調和的矛盾,甚至引發整個家庭的爭執。

細究起來,很多小矛盾的根源,都是由於一些“小錢”引起的!當然,那種天生“我就是看你不順眼的”情況除外!

如果能夠提前協商好,定時付出一定費用,對於老人和兒女們來說,明顯會更利於家庭成員和諧關係的維護。

付了“帶娃工資”,形成事實的僱傭關係,又放心,還不用考慮面子問題!

很多人會糾結,都是一家人,老人幫忙帶帶孩子,還要什麼工資啊。要知道,一帶就絕不僅僅是一天。父母習慣了依靠老人,可以全身心的放在工作上,豈不是更好?

那麼給老人一些“帶娃工資”,相比較月嫂、保姆,要更放心,對於孩子的成長和教育,也更有利。而且,家庭成員之間最怕的就是什麼都在心裡藏著掖著,直接用金錢攤開了說,更直接,更簡單。

形成事實的僱傭關係,爸媽可以對老人的一些帶孩子細節提出合理的建議和要求,老人們也更心安理得的用心幫兒女帶好孩子。即便有時候老人們會有一些老舊的育兒觀念,但一想,孩子們付出了工資,他們也會更好的採納更科學的育兒觀念,而不是固執己見,這是避免婆媳和家庭矛盾的一個很重要的方面。

就算不付“帶娃工資”,做兒女的,也應該給父母一些關愛和貼補。

6個月,15000元,也就是每個月2500元。這個費用,我所在的省會城市是顧不到全天保姆和月嫂的。如果再到一二線城市,我想這點錢更不夠了吧?當然,在小縣城裡,一個月這個費用估計還是可以找到保姆的。

就算父母不幫忙帶孩子,兒女們不也應該經常給父母一些關愛和家用貼補嗎?父母提出一個非常合理,又能估計兒女面子,還能有效避免家庭成員之間尤其是婆媳矛盾的好辦法,真的太合適不過了!

題主也沒有細說“帶娃工資”,但我想,婆婆要的這些錢,最終也還是花在了兒女和孫子身上了。

所以,直接提出“帶娃工資”,是一個非常棒的建議,讓兒女們不用再糾結老人帶孩子的問題,還可以有效避免因為帶孩子發生的一些家庭矛盾,這個錢,應該給,值得給,如果條件允許,甚至可以再加點!

我是多寶媽,國家健康管理師。專注健康育兒、實用育兒知識分享。歡迎關注、點贊、分享!

帶娃的那些事


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這個錢如果只是看護費,婆婆開口索要,情理上是有點欠缺人情味。如果1.5萬還包含了孩子的日常開銷,醫療教育等,這錢應該出。

我的孩子現在也公婆撫養。不妨拿出來分享,做個參考。

我是女兒養到八歲時候因為要出國陪老公,就把孩子託給公婆照顧,每年給3-五萬左右費用。吃喝用品我偶爾也從國外郵寄。孩子寒暑假也偶爾接到國外來,公婆也會來。每次來,我都不計較花多少,盡所能滿足老人和孩子需求。所以我家開銷就特別大,我和老公就要不斷奮鬥。

我始終覺得,撫養孩子和孝順父母是我們為人父母和為人子女應盡的本分。而父母已經養大了我們,幫我們帶孩子是人情,不幫我們帶孩子是本分。老人願意幫我們帶孩子,實際要承擔高於孩子父母本身要承擔的壓力,他們的精神和體力消耗大。給公婆相應金錢回報,本就是子女義務。

婆媳關係一直都是亙古不變的話題。但是求助公婆幫自己撫養孩子,本就不佔理,再計較費用就不應該了。1.5萬如果在自己經濟能力承擔範圍內,就給公婆吧!如果覺得負擔不了,那就自己帶孩子。這世上不勞而獲還是佔少數的。

我反正是那種錢能解決的問題,一律用錢解決。錢不能解決的問題,就有點難辦了。其實我公婆欺負我十幾年,我老公出國勞務,我倆分居六年,賺的錢大部分都在婆婆手裡,還是為了她不裝病不折騰我伺候,由我手裡給的。我心裡不舒服也都沒說什麼,損失了金錢,換來的是情分。要說沒委屈那是假話,我在國內獨自帶孩子還要顧及公婆的日子都快抑鬱了,但所有的委屈在公婆幫我帶孩子那一年,就都釋懷了。去年我想在國內買房子,公婆二話沒說,把以前我老公賺的錢給了我,還借我10萬,我資金第二個月中轉過來就還公婆了。公婆其實都沒想讓我還。因為我和老公裸婚,公婆一直想給兒子出點錢,但我覺得老人手裡應該有錢傍身。畢竟我們小的不常在身邊,出了什麼事,有錢就能解決很多問題。我們還年輕,苦點沒什麼的。

一個家庭過日子,過得就是女人。為嘛說好妻富三代,就是好媳婦的氣度,決定了一個家族底蘊。畢竟教養孩子,扶植老公,維繫家庭感情,都需要女人的付出。

我和女兒的日常,她告爺爺奶奶狀我都不搭理她。



這是我今年回國時候,我公公住院我去照顧,後來二大姑姐接手,我就回去了。我怕婆婆擔心,給買好吃的,又把孩子派去陪婆婆。我做生意的,一回國忙的事情多,加上我和婆婆兩個民族,她漢語不好,我耐心不好,所以把我家的女兒培養成中間人,維繫我們婆媳的情分。這樣我老公就可以放心的奮鬥,不會為後院這些關係絆住。公婆每年都旅遊,本來我回國帶孩子,老兩口準備去旅遊的,公公不乖跟同學聚會連喝了三天酒,我每天打電話都說沒事,結果跑去自己住院。我知道了也不好說,就跟三個大姑姐和他兒子告狀了,讓他自己兒女說去。



借用地盤分享我自己的事情,不是為了秀自己,而是通過我自己事情,告訴夫妻矛盾和婆媳矛盾發生時,我們作為媳婦所謂的“忍氣吞聲”有時不是懦弱。

為什麼在古代和現代,女人在一個家庭裡,都是年紀越大越有地位。那是我們女人用自己的柔軟溫暖了人心,用自己的善化解了危機,用自己的退讓,換來海闊天空。同時換來了公婆的關心,丈夫的疼愛,兒女的尊敬。

當然,選對家庭也很重要。不過我看您婆婆半年要1.5萬。根據我回國後,看到的咱們國內物價其實也挺高的。1.5萬對於你們夫妻兩個勞動力來說,我想應該可以負擔。我老公出國勞務,頭三年學習期間,他一分錢不賺也不給我的時候,我都是每年過節都用自己工資給公婆買禮物,帶孩子探望。

一家人,最好不要計較太多。還是老話,家是講愛的地方。婆婆要這筆錢,還是您沒有主動給。如果覺得心裡不舒服,過不去那個彎,那就自己帶孩子,也別空降個孩子過去折磨婆婆了!


女王範韓妝閣




婆婆向兒子兒媳要“帶娃工資”而且半年“開價一萬五”不應該。

一,無論孫子還是孫女都是你兒子的孩子,是你家第三代傳人,不是外人。

二,兒子是你親生的,媳婦是你看著娶進門的,也是你的親人,不是外人。

親人之間如果有需要是相互幫忙,不是用錢來買。婆婆給兒子兒媳要“帶娃工資”,相當於兒子兒媳花錢僱了一個保姆帶孩子一樣,那麼這樣做了,親情何在?

一家人在一起開心的生活,靠的就是親情做紐帶的,如果親情這個紐帶沒了,家不就散了嗎?如果家散了,那日子會過成什麼樣,大家都可以想象得出。

有人也許會說,婆婆給兒媳婦帶娃要工資是應該的,因為兒媳婦是外人。

沒錯,兒媳婦不是婆婆生的,是二十多歲才進這個家門的,之前跟婆婆不認識,也沒有任何關係。這話一點不假。婆婆給兒媳帶娃相當於給兒媳幹活,兒媳婦應該給婆婆辛苦費,即帶娃的工資。

那好,禮尚往來不為過吧。

等到婆婆老了,自己幹不動了,需要有人料理生活了,就讓自己的兒子或女兒照顧去吧,千萬不要麻煩兒媳婦。

因為婆婆如果麻煩兒媳婦照料自己生活,兒媳婦是需要婆婆付勞動報仇的,而且是隨著物價上漲,婆婆要付給兒媳婦的勞動費用可能比兒媳婦當初付給婆婆帶娃的工資要高得多。即就是費用翻一番也屬正常。

婆婆付工資,兒媳婦伺候你,相當於婆婆花錢顧兒媳婦照料自己暮年的生活。


這時候婆婆可能會說,我是你婆婆,你贍養我是應該的,為什麼還要向我要工資。

婆婆,你忘了當初要帶娃工資的事情了嗎?

兒媳婦不是你生的,是外人,給兒媳婦帶娃是要付費的,同樣道理,你沒有生兒媳婦,也沒有養兒媳婦,所以讓兒媳婦給你養老伺候你也是要付費的,這樣做符合你的邏輯,一點都不為過。

如果人人都把帳算得這麼精的話,那還有什麼人情味;如果一個家庭成員都缺乏人情味,那麼這個家還怎麼維繫。

總之,一家人不說兩家話。不要總說公婆沒有義務帶孩子,如果經常這麼說,那麼兒媳也沒有義務養公婆。人不要總自私的站在自己的角度想問題,應該多換位,多角度想問題。如果能做到這一點,什麼問題都沒有了。

婆婆帶孫子不帶孫子,兒子兒媳都要經常給公婆一些零用錢,這是晚輩應該做的。如果長輩明確要錢項目,那就做得生分了。如此的生分會讓一個家失去親情,失去凝聚力,這個家一定事事不順。

家和萬事興。

你說是不是呢?

歡迎朋友們一起交流探討!


牽住夕陽的手


我只想說,婆婆們多看看下面的那些兒媳婦們說的話,記住千萬不要買房子給彩禮,如果兒子要,讓他自己去掙,一定要留著錢在自己手裡,因為她們在要彩禮房子加名的時候說我爸媽養大我,花錢在孃家,長大了能掙錢照顧家庭了,在婆家。要這彩禮房子是買斷,以後要照顧公婆。然後等到啥都到手了,她們又說你不幫我照顧月子,帶大孩子,我憑啥給你養老?兒媳婦沒義務!然後你幫她養好月子,帶大孩子,她們又說給我做月子的時候飯菜那個難吃,完全不和我口味,我記一輩子,等你老了有你好看。要不就是我家那個壞婆婆,居然先教孩子叫奶奶,太過分了,以後老了有你好看。等等等等諸如此類的雞毛蒜皮都會是婆婆不可饒恕的罪狀。所以婆婆們要記住,錢一定要放在自己手裡,至少還有看在錢份上的孝順。還有孩子姓啥隨便他們去,反正不會姓你。當然自己的家產你想給誰也是由你,誰也沒有資格管。

說回這個婆婆的要求,半年一萬五,說白了,找過保姆的應該知道,一個帶孩子的盡心盡責的保姆一個月五千塊錢,能不能找得到?這個婆婆為什麼會提出這樣的要求?首先這個婆婆是不是完全沒有經濟來源,在帶孩子期間已經手頭困窘,而兒子媳婦卻沒有一點表示,這樣婆婆在無奈下提出要求?其次,婆婆是否覺得跟小輩相處不太愉快,負氣之下覺得得不到尊重得到錢也好?或者已經明白自己以後老了只能依靠自己,要為自己早做打算?啥都沒說就來這樣一段我只能呵呵

下面說的是題外話,算是這一段時間來的一點感悟。現在的年輕人自認為觀念開放,過去的老一套尊老愛幼已經變成了熊孩子壞老人。因為他們成長的過程當中,一直就是熊過來的,所以成了真正的熊青年。我們一邊說要釋放孩童的天性,一邊因為被孩子活潑好動觸犯到了而怒髮衝冠。明知道老對每一個人都是無奈而恐懼的歸宿,卻對老人的遲鈍嗤之以鼻,甚至覺得老人就該每天在家等死,出來就是妨礙了年輕人的歡樂。其實曾經的他們才是熊孩子,而那時還沒有那麼多的熊青年,所以讓他們有了今天的放肆。終有一日他們也會變成老人,而熊了一輩子的人必然比現在的某些老人更加不堪。


手機用戶54479947238


我們這農村旮旯好像不存在這個爭論,理所當然的認為不該給。因為普遍情況是:婆婆都自然而然的帶著孫子,媳婦都理所當然的贍養婆婆。

雖然是半路相遇組成的婆媳緣分,免不了有腹誹眾多,但總體是一家人要相互扶持才過得更好。往往是夫妻二人開店或者創業養家,公公婆婆種些小菜,帶著孩。老人也必須要有兒媳贍養,因為沒有養老機構,也沒有這麼多錢進養老院。

媳婦離不開婆婆帶孩支持,婆婆離不開兒媳辛勤創業。

這是經濟結構和社會養老制度不完善促使農村婆媳緊密相連,利害與共。


城裡人可能就覺得該給:因為本質上婆媳是誰都不靠誰生存,有付出就該有收穫。

城裡媳婦自己有收入,也不需要夫妻二人齊心協力就能獨立謀生甚至收入豐厚,可以自己請保姆帶孩。婆婆也不需要媳婦給錢養老,自己本來就有不少的養老金,社會還有養老院可以入住,就醫也比農村方便。就算動不得那天,自己兒子也該管自己。

所以城裡家庭經濟結構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婆媳之間相互依存、相依為命的關聯不大,緊密度不高,互相為對方付出的意願就不強。


至於給與不給勞務費,看情況吧!但是生活費是兒媳應該主動給的。

1. 如果家庭經濟條件許可,老人要求給,兒媳又滿意她帶著好,就給吧,反正保姆也要錢。

如果老人不想帶,是兒媳強烈要求帶的,應該給勞務費。

當然老人帶的不好又要錢,不如請保姆。請保姆還可以理直氣壯提出各種帶孩要求,對老人就不好說,說了可能起矛盾。

2. 如果家庭經濟不好,老人又要工錢,就不給。因為這樣條件的老人以後勢必要兒媳幫助養老,把兒媳擠幹何苦呢?

其實,家庭都是講情義的港灣,是互敬互愛的地方。如此都互相計較,真讓人感嘆唏噓!



如果老人改變觀念,想著這不是給媳婦帶孩,一切都是看自己兒子的情分,一切都是看血脈親情,就不會計較了。如果老人再想想:兒子媳婦如果花錢請保姆帶孩,堅決不讓你看一眼,你也沒有法律保護的探視權呀!

兒媳如果改變觀念,想著養育子女本來是自己的責任,婆婆本來就沒有帶孫的義務。婆婆幫忙帶了就該感謝,主動給生活費,主動買禮物,有發自內心感恩言行,多數婆婆也不會太過分的。

天下婆媳,半生相遇本緣分,本該互相理解,互相扶持,何必太計較。


邊河靜靜流1


這個問題當然是要給。如果老人張口要看孩子的錢了,那就應該給,按僱保姆算,一年三萬,一月才2000多,不算多。如果婆婆是農村的沒有養老保險退休金,那更應該給了,不僅給看孩子給,不給看孩子也應該給,如果你們能負擔得起,就一定要負擔他們的養老,這是中國最起碼的孝道。二,有人說,如果婆婆老了病了需要我照顧的時候,我伺候她,能不能也要報酬呢?答,不能要。為什麼?一,你的父母給你生命或你丈夫的生命就是給你們的最大的報酬了,而且還一把屎一把尿把你養大,她們已經盡到了她們應有的責任和義務,再給你們看第二代那是超過界限了,看是情分,不看是本分,要報酬自然理所當然。而她們已經超過了付出了。二,贍養父母是法律和義務以及古老傳統,無論從哪方面講,你都不可推卸,不能用她給你看孩子要報酬就拒絕贍養老人,因為她們養你的時候或你丈夫的時候沒給他要報酬。何況,婆婆是借這個機會給你們一個盡孝道的機會,如果你們可以承擔,就別為這點錢算計或記恨了。我的孩子我就沒讓我的父母看,因為他們年齡大了,老了,怕他們累,所以我老婆不工作,全職看孩子,全家就靠我一個人工作賺錢養家,還要每個月拿出1500給老婆交五險一金,所以,我現在恨不能打三份工,就是為了家人,我也沒給雙方二老填麻煩。對老人要多體諒,多報恩,不算計,多付出,不要回報,讓他們有一個幸福的晚年,別因為一點錢就讓他們最後的幸福生活蒙上陰影。如果你們承擔的起,她們沒給你看孩子,也每月給她們錢,如果他們不要,就找個理由給,比如養老補助,還要他們張口要嗎?那就是孩子的錯了。


方鵬l


我認為這個錢應該給。

婆婆給你帶孩子是夠辛苦的,這個是誰帶誰知道,孩子無論是多大的,吃喝拉撒睡都要親力親為的精心照顧,安全上更是一點馬唬不得,老年人歲數大了,體力下降了,每天還不是硬撐著。

婆婆如果張口說這事了,你們夫妻倆條件還可以,我認為該給,這是遵重婆婆,也是對老人付出的一個認可。

可能你婆婆並不差這個錢,也不會花這個錢,以後還會補貼給你們。如果你婆婆真需要這筆錢的話,就更應該給了,婆婆給你帶娃了,你也算孝敬婆婆了,一舉兩得多好。

這是我的個人見解,歡迎大家說說你的想法。


君越369


我和老公是戀愛成婚的,婆婆看我未婚先孕,抓著這個點,硬是一分彩禮錢沒拿,我爸媽硬是讓我打胎不嫁,後來爸媽和我斷絕關,我昏了頭,硬是要嫁。嫁過來,老公家徒四壁,要啥沒啥,就一個光禿禿的老房子,家裡有一個三十多歲的大哥,還沒結婚,一個神經病患者的爸爸,一個看著老實可憐的媽媽,沒想到來這個家,有兩個人想怎麼欺負我就怎麼欺負,那就是他媽媽和他大哥。

我兒子生下來,我帶了十五個月後準備打工,(我老公全家從九幾年開始,就在江蘇打工了,中途很少回去,在外過年的多,算算有二十多年了),老公大哥中間作梗,不讓他媽(我婆婆)幫我帶小孩,說自己生自己帶,婆婆跟他大兒子講一口的話,自己生自己帶。老公無動於衷,什麼也不講。只有我一個人講,我講婆婆,我嫁過來,你當天晚上就講,你家房子你小兒子(我老公)沒份,自己掙去,你小兒子好壞,將來和你無關。這房子是留給他大兒子的,你講這話好毒,你小兒子是撿來的嗎?婆婆回我一句,就當她死了,小孩子自己生自己帶去。這句話我聽著來氣,我就講,好我自己帶行,你們老了別讓我養,婆婆回我一句,我們不要你們養,我有大兒子養,旁邊的公公也補一句,我們有錢不讓你們養,話一講完,婆婆、公公、大兒子三個人立馬就回屋了,把門關“碰”的一聲,(我們是在一個院子租的房子,公婆一間,大兒子一間,我們一間),當時我都氣瘋了,就和老公吵,怪他怎麼不說話,講他媽不帶小孩子,就你那點工資都養不活我娘倆,還要買房子,租房子還要交水電費、交房租,還要吃喝,供小孩子上學,我就吵著哭,結果公婆、大兒子,沒有一個出來勸的,關著門在看電視,電視聲音特別大。我老公抱著兒子還是無動於衷,我氣的慌,跟的不是人,是傻子,我就對老公講,既然你怕破面子,你爸你媽你哥在你心目中很重要,只能他們傷害你,你是打死都不會反擊的,我不為難你,小孩子你自己帶,我進廠打工,我就拿包撿東西,老公不讓撿,我東西沒要,直接跑了,過會兒老公騎電瓶車追上來了,把我拽回去了,到院子門口就聽見小孩子大哭,進院子見婆婆抱著小孩子在她自己屋裡,我就回自己屋了,我還是問那句話,你能不能搞定讓你媽帶小孩子,老公就像洩了氣的皮球一樣,一句話撩過來,你再怎麼搞,她都是不帶的,聽了對老公好失望,就像從頭到腳潑了涼水一樣,好冷,看來指望不上這個男人了,只有靠自己了,我跑到婆婆的屋,老公大哥看見我進屋一副幸災樂禍的樣子。我問婆婆帶不帶小孩子,不帶我就和你小兒子離婚,反正你家窮,啥都沒有,我嫁給你兒子連窩都沒有,這樣的日子有那個媳婦能過下去。老公大哥來句,我媽要掙錢,叫爸爸不上班了,回來給你帶小孩。我說爸爸那個病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只能幹粗活掙錢行,在廠裡是有人指導下完成活的,是人家帶他一起幹的,手把手教的。你哥倆小時候爸爸沒帶一下,他怎麼帶得好孫子呢?況且我兒子才十五個月,叫爸爸怎麼帶,你自己講。老公大哥回我一句,給你帶算客氣,你還挑。我講,好,叫爸爸帶,要是我兒子發生什麼事,第一個找你,第二個和你兄弟離婚。公公立馬講婆婆,你別上班了,回來帶小孩子,我去上班。婆婆來句,帶可以,一個月付我一千元,兒子吃穿另外付,我答應了。兒子十五個月婆婆帶到四歲多,後來兒子上學,學費八千,付他奶奶工資一萬二,再付兒子生活費七千,算下來二萬七,真的好累,搞來搞去,一算這些年我沒存什麼錢,就在去年做了個很大的:決定回老家種田,致小兒子讀書不用交錢,房子不用交租,水電費也便宜。結果幾個月呆下來,家裡也沒有生存之路,當初婆婆跟我講硬話,老兩口老了不讓我養,結果現在吃我喝我,沒事還挑撥她大兒子來氣我,再挑撥我老公和我吵架,真的我是看在她當初幫我帶兒子的份上,不跟她計較,要不然吵死她,古話講,好學不來,壞天生就會,我我要是對你壞,你能把我怎麼的。我不對你壞,是看在我你兒子和你孫子的份上,你懂嗎?婆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