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晚年荒唐,竟逼死自己兒子,爲何歷史上評價仍然很高?

首先,歷史上父親殺死兒子的事情數不勝數!兒子殺死父親是為大逆不道,而父親卻可以隨便以一個“忤逆”的罪責殺死兒子,這不能不說是“德治社會”的不幸。漢武帝劉徹作為一個父親,面對兒子的忤逆行為,是可以處死兒子的,不要談什麼“虎毒不食子”,如果他認為兒子和他不是一條心,處死了也就處死了,在封建社會不會有任何人會對一個忤逆父親的人名冤叫屈!

其次,劉徹是一個皇帝,是歷史上有雄才大略的漢武帝,殺伐果斷,從不留情!面對任何一個威脅到自己統治的人,都要除掉,不管那個人是誰,包括自己的所有親人!可以說,身在帝王家,根本不可能有咱們平常人家的親情,有的多是赤裸裸的利益!

漢武帝晚年荒唐,竟逼死自己兒子,為何歷史上評價仍然很高?

闡述一下太子謀反,太子劉據做了幾十年的太子,漢武帝遲遲不死,也遲遲不退位,再加上劉徹晚年多疑,猜忌心更重。太子被人誣陷謀反,利用巫術詛咒漢武帝,偏偏漢武帝相信了,他在內心已經認定太子造反,那麼太子還能怎麼辦?不反也是反,反了也是反,索性就反吧。不出意外,太子被殺!

在這兒不去討論太子有多可憐,單說一下漢武帝有沒有做錯,歷史應不應該因為這點降低對他的評價。其實我覺得,在“三綱五常”的古代,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作為皇帝,死在他手上的性命多得無法計算,所以歷史不會因為哪一個皇帝殺了誰,尤其是殺了一個不怎麼有影響力的人,而對他降低評價,再說漢武帝這種霸主式的君王,一生的豐功偉績遠遠超出其他的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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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一下,萬惡的封建等級!人與人之間沒有任何的平等可言!地位和身份高的人可以隨意的處罰下面的人,哪怕是殺了他,有時候也不會有太大關係!“隨意處置別人的生死”,這是多麼可怕的事!法治社會還是要遠遠好過人治社會的,最起碼,你我的生命安全還是有保證的,你我的父母祖輩不可以隨便處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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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任何時候“以孝治天下”都是應該提倡的,現代社會上不孝子孫越來越多,道德力量的束縛也越來越小,這點是應該我們反思的,還是要多向和古人學習,“事親至孝”終究是一種傳統,是一種美德,更是一個人的基本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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