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雙錄困擾依然在,何以解憂?

私募雙錄困擾依然在,何以解憂?

文 | 易私慕

導語:

自2017年7月 《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 、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正式施行以來,已經過去差不多10個月了!

去年法規出臺後,關於“雙錄”的要求讓很多私募一度困擾不已。

雙錄

基金募集機構通過營業網點等現場方式履行特定環節時要錄音或者錄像。

“雙錄”五點困擾

客戶可能嫌麻煩,易產生厭煩情緒,造成客戶流失;

錄製過程不能中斷,出現問題或錯誤要重錄;

對於流程和話術有標準要求,如不夠標準,可能導致合規風險;

增加人力、設備成本;

雙錄相關材料不易保存檢索。

“雙錄”困擾依然在,何以解憂?

合規簽約不“雙錄”是否可行?

法規依據: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

私募雙錄困擾依然在,何以解憂?

《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

私募雙錄困擾依然在,何以解憂?

根據法規,除了“雙錄”,也可以選擇“互聯網等非現場方式”。

——從法規上看,是認可互聯網簽約方式的

選擇互聯網方式的,需要“完善信息管理平臺留痕功能,記錄投資者確認信息”、“由普通投資者通過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要求的電子方式進行確認”。

——但有相關限制條件

這意味著,電子全程化簽約是可行的(但要做好合規留痕)!

具體來看,可以採用電子合同簽約的方式。

什麼是電子合同簽約?

依據《合同法》、《電子簽名法》的相關規定,使用在線簽約的方式簽訂電子合同。合同簽署各方都經過實名認證,且是根據《電子簽名法》認可的可靠電子簽名

可靠的電子簽名需滿足: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簽署時進行意願認證、有效防止文件篡改。

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是一份電子簽名約定書示例:

私募雙錄困擾依然在,何以解憂?

《電子簽名法》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採用可靠電子簽名簽署的電子合同,其有效性是受到法律認可的!

電子合同簽約有什麼好處?

免除雙錄煩惱

在線實名認證、互聯網合同簽署、文件簽署前進行意願認證確認,告別“雙錄”難題

告別紙質合同

快遞費=0;

時間成本≈0(相比於線下寄送);

電子化存檔無限期保存,方便檢索查詢

總而言之,使用電子合同簽約不但解決了“雙錄”困擾,還能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免雙錄困擾,高效遠程簽約

易私慕平臺電子合同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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