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醫生跟患者或家屬動手,哪些情況下要承擔法律責任?

小朱談骨論筋


除非自衛,醫生與患者、或家屬動手,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但是,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這樣問:醫生在什麼情況下,與患者或家屬動手,不承擔法律責任?

現在的醫生,都受過高等教育,並且還要在前輩手下磨礪一段時間。所以,醫生的個人素質普遍較為優秀,不會無緣無故,或主動去與患者,或家屬動手。反而是在很多情況下,醫生在醫患衝突中,是受害者。

在醫患糾紛中,醫生往往成為醫患關係的緩衝者。既要承受患者或家屬的壓力,也要承受醫院或醫療系統中既得利益者壓力。所以,我個人認為,發生醫患糾紛時,不要將焦點集中在醫生的身上,除非醫生確實存在錯誤。

作為醫生,同樣是人,與其他人一樣,擁有基本人權。在其人權受到危害時,完全有理由採取自衛手段。如患者或其家屬無故限制醫生的自由,或辱罵、毆打醫生,該醫生可以採取自衛手段,包括用暴力反擊。但是,醫生更多的時候採取自我剋制,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避免矛盾衝突的升級與關係的惡化。


魚人私語




1 要承擔《醫療管理條例》責任。

2 要承擔《制案條例》責任。

3 造成患者或家屬重傷,至殘,至死,要承擔刑法責任。

但,對於醫生來說,一般不會先動手,即使遇到很麻煩難諾的患者和家屬,酒醉來病鬼。也不會先動手,更不會主動動手。



而且,就算在醫鬧的場面上,醫生處在被動位置,捱了打,也都不會還手,只會儘量做自我保護。

當然,在自保護中,會發生意外,如,醫生正手上拿著手術刀,或者其它給患者做檢查的醫療器械。



而這時被動中去擋攻擊,戳剎和戳傷患者,或來攻擊醫生的家屬。在這種情況下,醫生處於過失,要承擔過失責任。(這裡說的不是發生醫療事故,而是動手,意思就是打架類。)


有話要說886


恕我直言!一個醫生如果在每天除了本職工作之外要外加思考如果我與患者家屬動手,在怎樣一個情形下,我要承擔法律責任,我在怎樣情形下要堅守著最後底線,如果真動手怎樣情形下才算是合理的正當防衛呢。?

那麼我是不是還要,強身健體,練些拳擊散打,空手道唄。

那麼我的家屬和孩子是否安全呢?

這樣的醫生不做也沒什麼可惜的,那樣會有多累。

那麼,那麼,那麼有多少時間去提高醫療技術理論研究呢?

其實“醫患糾分,醫鬧”這塊,除了國家立法保護醫生正當合法權益。(當然,醫療事故另當別論)醫院本身應依據本地區實際情況,醫院增設給力的內保專業人員(專業一些,質量高一些)。

這樣要給醫生一個安靜,安心穩定的工作環境,當然醫院在提高醫生素質這塊,一定要經常反覆慣穿始終堅持要求做為一個要為人民救死撫傷,為廣大患者服務,要做一個有良心的醫生。











滕光傑


其實這個問題問的有些絕對,醫生和患者,或患者家屬動手,就算你是正當防衛,有時還要承擔防衛過當的責任,當然不是說醫生就該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說到醫生在醫患關係鬧矛盾時,那些不負法律責任,我是覺得醫生在進行正當防衛時,不做出過激的反應,適時的結束衝突,不造成過度傷害,就不會負法律責任。就如同最近北京某三甲醫院的醫患衝突說醫生用止血鉗刺患者,實際情況是患者的問題,後經公安機關認定是醫生正當防衛,不負責任。可見在合理正當防衛內做出適當的反應,是不用法律責任的


東72607259


醫生也是人,同是共和國的公民。那麼,他們也就要和所有公民一樣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然,醫生也有相應的公民權利。另一方面,醫生在社會中又是一個特殊職業群體,擔負著救死扶傷的責任。醫師要求具有較高的職業素養與道德水準。

醫生與患者的共同敵人是疾病,本是同壕戰友,目標一致,應該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對抗傷病,不應該相互對立。但現在的醫患關係的確存在問題,相互缺乏基本的信任,給醫患雙方造成了不少的困擾,這種情況不可能有贏家。

如果醫生與患者或家屬發生肢體衝突,與一般民事糾紛並無本質不同,將按照法律法規和醫院的規章制度予以處理。醫生作為自然人,在人身遭到攻擊時,有權自衛反擊,實施正當防衛!由於醫生職業的特殊性,一般情況下,患者的輕微侵犯醫生不應有過激反應,但任何人都不能超越底線。否則都將為此付出代價!


liyulong55395576


我們討論這個問題,首先限制在良心醫生的範圍內。如果是黑心醫生,我沒有興趣探討他的自衛權。

這幾天其實在傳一個視頻,說的是網紅醫生燒傷科超人阿寶跟患者動手。暫時沒有後續消息,沒有當事人出來回應,等等看。既然定位於良心醫生,我認為應該對其動手權給予更高的寬容。

一般情況下,看病是醫生的工作,醫生基本上不可能主動和患者動手。如果動手了,我認為那一定是忍無可忍。醫生也是人,看病也是謀生的手段而已。沒有理由要求醫生罵不還口,打不還手。

所以我認為醫生跟患者動手絕大多數應認定為正當防衛,即使要處罰也要充分考慮情節,考慮患者的挑釁和過錯。當然了,如果患者沒過錯,醫生主動動手,那就是故意毆打他人啦,跟什麼職業無關。


律師獨角獸


沒有正當防衛這一項,你只要動手了就是打架鬥毆,就有責任,即便你不還手捱打了,也是打架鬥毆,這個很多,不新鮮,一般這種事處理是這樣的,大夫挨完打,如果問題不打繼續上班,然後給家屬賠禮道歉,然後醫院給人家賠點錢,報警沒用沒人出警這是一二是醫院根本不讓報警三你報警你往網上發這個你就一個結局被開除。如果打的嚴重甚至是打成重傷,你拿錢看病,醫院也不管的。其實現在這種事碰上就跑,實在跑不了就玩命,千萬不能豁不出去,豁不出去就得死。你跑這沒事,法律有緊急避險條例,不過不知道適用不適用於醫生,現在醫生處境很危險,如履薄冰,不光要會看病。還得會看人,沒有兩下子,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現在應該先培訓擒拿格鬥在學醫,沒幾下子當醫生就是找死


塵埃也霸天


看到這個問題我特別想分享一下我的經歷,我是一個小護士,剛近醫院的第一年,我們科室住了一個喜歡脫衣服的男病人,首先我們科室不是精神科,有一天早上做治療,我們一個女實習生剛進病房,他就脫了身上唯一的內褲,嚇的小姑娘哭的不行,我們主任就說了那個男病人幾句,結果那個男病人就把我們主任打了,打得嘴巴都出血了,後來報了警,把人帶走了賠了幾百塊錢,可是他是病人還是回到我們這給他各種治療,因為他是病人是弱勢群體,我從事臨床4年,身邊發生太多傷醫事件,數不勝數,比如喊病人按時吃藥被病人打的流產等等,醫院是各種表揚被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醫務人員,不允許你還手,特別怕病人投訴,我永遠都記得老師和我說,如果病人要打你,你就趕緊跑,人先不吃虧再說,有的時候覺得甚至可笑,再後來就練就了神功,病人罵你你聽著,病人打你你就跑,像所有從事臨床工作的最可愛的點贊,一定保護好自己,別受傷了,生命可貴,從自己做起!


文小萌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醫生跟患者或家屬打起來,一般的醫生不會動手大多數是病人或家屬先動手把醫生打傷或打死,醫生很不會保護自己我個人人為醫生要學會保護自己看到兇手手上那刀或其它兇器可以先發制人還擊把兇手擊昏或奪下兇器,你不這樣做赤手空拳要遭到不測這個例子不要太多啊?因而我們醫生要保護好自己只要這樣自衛還擊這也是正當防衛,也不要怕什麼後果生命是第一位。


戲迷阿德1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是妥妥的了,輕者被教育一番,重的就看情況了,要知道醫生是知道人體弱點的,和醫生打架沒什麼好處。醫生儘量避免和患者或者家屬動手,醫院有保安,醫生儘量低調處理為好。

而且另一個角度講,誰願意讓打患者的醫生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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