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嵩陽帖》(並題跋)
《嵩陽帖》又稱《天際烏雲帖》,蘇軾詩文一章,行書,真跡曾由明代項元汴收藏,清歸翁方綱,有翁氏題跋。共三十六行,計三百零七個字。藏處不詳。此帖無年款,據清翁方綱所考,約在熙寧十年(1077)至元祐丁卯(1087)這十餘年中所書,時蘇東坡四十二至五十二歲間。應該說,這是蘇氏書法藝術比較成熟時期的作品。
縱覽全篇,字態凝重而饒有韻致,筆畫圓渾樸茂,一點一畫恰具有力屈萬夫之力度。如果從用筆上去推究,蘇字很大程度上得力於顏真卿的筆法,落筆沉著,行筆澀進,提按轉折凝重,故線條圓潤豐實而富有內涵。據載,蘇東坡“少時規摹徐會稽,筆圓而姿媚有餘;中年喜臨寫顏尚書,真行造次為之,便欲窮本;晚乃喜學李北海,其豪勁多似之”(黃庭堅《山谷集》)。《天際烏雲帖》明顯地留有顏字的遺痕,這是蘇氏中年臨寫顏字的自然流露。
筆力雄厚,卻能書寫隨意;宗法傳統,卻能時出新意,這是蘇氏在此帖中為我們展示的駕馭筆墨的非凡才能。作為尚意書風的主要代表,蘇東坡的藝術追求,從來就是強調自我發揮,揮灑性情。他屢屢自道『我書意造本無法,點畫信手煩推求氣強烈地抒發了一種不為繩縛,崇尚自我和自然的藝術情感。欣賞此帖,能感受到作者從頭至尾都處於一個心手雙暢,興到筆隨的精神狀態。字勢的映帶關聯,字態的率意灑脫,字列的大小錯落,都營造出一種順乎自然的藝術情景。所謂『不矜而妍,不束而嚴,不軼而豪,蕭散容與,霏霏如甘雨之霖,森竦掩映,熠熠如從月之星,紆餘宛轉,緬緬如縈繭之絲氣顯現出詩一般的美感。
黃庭堅曾雲:“餘謂東坡書,學問文章之氣,鬱郁芊芊發於筆墨之間。”確實,蘇軾那種蕭散的性情和學問文章之氣,是他的書法藝術魅力產生的根本所在。
據清翁方綱所考,蘇軾有《常潤道中,有懷錢唐,寄述古五首》之作,其次章有“去年柳絮飛時節,記得金籠放雪衣”句,並自注雲:“杭人以放鴿為太守壽。”此正是帖中所言陳太守放營妓周韶事,杭人稱譽之。因周韶詩中有“開籠若放雪衣女”事,正應放鴿為壽。此在熙寧五、六年間事。翁氏又考蘇詩外集有《過濰州驛,見蔡君謨題詩壁上雲:“綽約新嬌生眼底,逡巡舊事上眉尖。春來試問愁多少,得似春潮夜夜添。不知為誰而作也?和一首》。此事在蘇軾自密州移徐州之際,即在熙寧九年蘇軾濰州度歲時。翁氏即猜此帖在熙寧十年書。然詩與帖又有矛盾:帖雲“僕在錢塘”見“堂前小閣中壁上”書蔡君謨“綽約新嬌”詩,而詩云:“過濰州驛,見蔡君謨題詩壁上雲:‘綽約新嬌……’。”二者必有一偽。再,《蘇文忠公詩編注集成總案》又載蘇軾《題蔡君謨詩草》雲:“此蔡君謨—《夢中》—詩,真跡在濟明家,筆力遒勁。”並自署為“元皊五年十月四日”。此是蘇軾知杭州事,距初悴杭州又十五、六年時間。這又留下一個可猜想的餘地。但帖中“僕在錢塘”云云,書此帖時必不在錢塘。因之,斷為熙寧十年左右較合理。然翁氏在帖考中又云此帖書頗類《滿庭芳詞——為王長官作》和《上清宮詞》書。前者書於元豐六年,後者書於元皊二年。因此斷定在熙寧十年至元皊二年這十年之間。此又平添一重疑難也。
翁氏收藏此帖後,又引起了是否鈞填本的爭論。因存世蘇書鉤填本很多,而此帖紙質擦損嚴重,“有二一描失處”,故疑之。但翁氏肯定說這是真跡本,並將此帖與《快雪堂帖》刻本逐一比較,而斷定《快雪堂帖》刻本所據乃為董其昌記載所見之摹本。在沒有尋找到更多的證據前,我們尊重翁氏之論,也是有道理的。
《嵩陽帖》原文:
“天際烏雲含雨重,樓前紅日照山明。嵩陽居士今何(在),青眼看人萬里情。”此蔡君謨《夢中》詩也。僕在錢塘,一日謁陳述(古),邀餘飲堂前小閤中。壁上小書一絕,君謨真跡也。“綽約新嬌生眼底,侵尋舊事上眉尖。問君別後愁多少,得似春潮夜夜添。”又有人和雲:“長垂玉筋殘妝臉,肯為金釵露指尖。萬斛閒愁何日盡,一分真態更難添。”二詩皆可觀,後詩不知誰作也。
杭州營籍周韶,多蓄奇茗,常與君謨鬥,勝之。韶又知作詩。子容過杭,述古飲之,韶泣求落籍。子容曰:“可作一絕,”韶援筆立成、曰:“隴上巢空歲月驚,忍看回首自梳翎。開籠若放雪衣女,長念觀音般若經。”韶時有服,衣白,一坐嗟嘆。遂落籍。同輩皆有詩送之,二人者最善。胡楚雲:“淡妝輕素鶴翎紅,移入朱欄便不同。應笑西園舊桃李,強勻顏色待東風。”龍靚雲:“桃花流水本無塵,一落人間幾度春。解佩暫酬交甫意,濯纓還作武陵人。”故知杭人多惠也。
蘇軾(1037-1101),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世人稱其為“蘇東坡”。漢族,眉州(今四川眉山,北宋時為眉山城)人,祖籍欒城。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詞人、詩人,美食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豪放派詞人代表。其詩,詞,賦,散文,均成就極高,且善書法和繪畫,是中國文學藝術史上罕見的全才,也是中國數千年曆史上被公認文學藝術造詣最傑出的大家之一。其散文與歐陽修並稱歐蘇;詩與黃庭堅並稱蘇黃;詞與辛棄疾並稱蘇辛;書法名列“蘇、黃、米、蔡”北宋四大書法家之一;其畫則開創了湖州畫派。
蘇軾與父蘇洵、弟蘇轍並稱“三蘇”。蘇軾二十一歲中進士,神宗時期曾在鳳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職。元豐三年(1080年)因“烏臺詩案”受誣陷被貶黃州任團練副使,在黃州四年多曾於城東之東坡開荒種田,故自號“東坡居士”。哲宗即位後,曾任翰林學士、侍讀學士、禮部尚書等職,並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定州等地,晚年被貶惠州、儋州。大赦北還,途中病死在常州,葬於河南郟縣,追諡文忠公。人稱“蘇東坡”,號“東坡居士”。史書記載蘇軾“身長八尺三寸有餘,蘇軾為人寬大如海”。蘇軾是蘇洵的次子(長子夭折),嘉祐二年(1057年),與弟蘇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年),父親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因與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並非完全不同意,還是有部分認可的,前期反對,後期深入民間,瞭解到新法的好處,轉而贊成新法好的方面),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再遷至密州(今山東諸城),移至徐州。元豐二年(1079年),罹“烏臺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署公文。哲宗立,高太后臨朝,復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後,升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二品),知禮部貢舉。元祐四年(1089年)出知杭州,後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年),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州市區),再貶昌化軍(今海南儋州市)。徽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於常州(今屬江蘇),葬於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享年六十六歲,御賜諡號文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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