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鳳法院:重拳出擊一次性查扣被執行人四輛汽車

2018年7月26日下午,金鳳區人民法院執行警務局執行法官陳震手機響起,接聽後,申請執行人急促的聲音在話筒中傳來:“陳法官,我現在找到了被執行人的車輛,一共四輛,現在暖泉某閒置庫房中停放,請求法院對涉案車輛採取扣押措施”。得悉情況後,陳震立即向執行警務局李建民局長請示車輛安排、警力調配,並由法警隊劉筱東隊長增派法警,一行兩車八人前往涉案車輛停放處對車輛進行查扣。

經現場調查,涉案車輛所停放庫房長期閒置,電子捲簾門鎖閉,且該庫房非被執行人所有,給查扣行動帶來不便,經多方調查,各處瞭解,最終查找到庫房所有人的聯繫方式,經法官耐心電話溝通,細緻釋法明理,最終,庫房所有人主動來到現場打開卷簾門,協助法院對車輛進行查扣。歷時四個小時,於20時許將車輛扣至法院。

該案於2018年7月2日立案執行,涉案標的80餘萬元,立案僅一個月內查扣涉案車輛四輛,為申請執行人實現權益提供有力保障,也彰顯了金鳳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能打、敢拼,決勝解決執行難的力度和決心。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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